为了在日本开始新的生活想利用福利服务●想了解福利服务时登录为外籍居民的人士具备利用日本的福利服务的资格。利用福利服务时需要符合各种条件,想了解福利制度时,请偕同会说日语者到市政府1楼“福利咨询处”咨询。福利咨询处 ●儿童福利1.发放各种补贴①儿童补贴(有收入限制) 对象抚养有小学毕业前的儿童者②儿童抚养补贴(有收入限制)对象在没有父亲的家庭或父亲为重度残疾者的家庭中抚养未到18岁那年年底的儿童的母亲或代替母亲抚养儿童者③特别儿童抚养补贴(有收入限制)对象身体或精神有中度以上残疾的未满20岁儿童的父亲或母亲或代替父母的抚养者④残疾儿福利补贴(有收入限制)身体或精神有重度残疾并需要经常护理的未满20岁的儿童①②育儿支援室 ③④育儿支援室 2.保育所(托儿所)保育所是父母为双职工或因怀孕、生育、看护病人等而无法照顾婴幼儿时,代替父母照顾孩子的设施。想进入保育所者,请向育儿支援室咨询。育儿支援室电话 ●残疾者(儿童)福利1.残疾者手册向身体残疾者发放“身体残疾者手册”,向智能残疾者发放“疗育手册”,向精神残疾者发放“精神残疾者保健福利手册”。2.家庭福利服务·派遣家庭护理人员·到残疾者设施短期入住等。3.入住残疾者设施可以对入住残疾者设施进行咨询。残疾福利科 4.残疾者对象 加入医疗保险的重度残疾者〔身体残疾者手册(1级、2级)和疗育手册(A)、精 神残疾者保健福利手册(1级)〕(有收入限制)福利总务科 ●护理保险制度护理保险制度是加入者支付保险费,在需要护理时可领取保险金并利用护理服务的制度。1.加入者(被保险者)加入对象为入境当初的在留期限为1年以上或根据来日目的和入境后的生活情况等被批准在日本逗留1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者·65岁以上者·加入医疗保险的40岁以上未满65岁者2.利用护理服务向市政府申请并接受要护理认定或要支援认定之后,与各护理服务事务所签约。3.负担利用费护理服务费用的10%由利用者负担。护理保险科 为了在日本开始新的生活●老年人福利1.家庭福利服务(不属于护理服务利用对象)·派遣家庭护理人员·日间护理服务 福利总务科 中央保健福利服务中心 西保健福利服务中心 东保健福利服务中心 北保健福利服务中心 滩保健福利服务中心 饰磨保健福利服务中心 广畑保健福利服务中心 网干保健福利服务中心 家岛保健福利服务中心 梦前保健福利服务中心 香寺保健福利服务中心 安富保健福利服务中心2.进入养老院想进入养老院时,请向福利总务科咨询。福利总务科 ●医疗费补助1.75岁以上对象 加入医疗保险的75岁以上者(包括被认定为处于卧床不起状态的65岁以上者)(该制度无收入限制)2.65岁以上对象 加入医疗保险的在市内有住处的65岁以上未满70岁者(老人保健法对象者除外) (有收入限制)3.婴幼儿、母子家庭等对象 加入医疗保险的小学三年级结束前的婴幼儿、母子家庭的母子、父子家庭的父子、 遗孤(有收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