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实现路径探究姓名:马岩岩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行政管理指导教师:关学增20090501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的实现路径探究作者:马岩岩学位授予单位:河南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刘鹏华从管理与服务分析社会行政主体-新西部(下半月)2007,(9)在行政领域实现法律首先是一种调整公共服务的法律,要充分依靠公共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在改革中,随着中国社会结构分化和重组的变化,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形态也逐渐显现出来.要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理想公民社会,就要充分明确和定位社会行政主体的角色,使政府行政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2.学位论文谢峰公共服务视野下的社会行政法研究2009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的变迁必然会引起法律的变迁。行政法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促进社会正义和谐为政府组织和活动提供准则和规范的法律。因此,行政法根据自己所处的社会背景以及政府行政行为方式、公共职能、以及行政目标的转变而不断进行调整的。传统行政法主要任务是对行政权力进行控制,从而消极地保护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其主要目标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自由,因此被称为“自由行政法”或者“秩序行政法”。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国家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出现了急剧发展变化,特别是随着社会结构的复杂出现了许多涉及到不同群体利益的公共领域,市场由于其固有的微观性、盲目性而无法在这些领域充分发挥作用。在此背景下,人们需要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积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行政行为的目标和方式,通过实施公共服务和给付行政,保障公民的公法受益权,包括公民个人权利和集体受益权,促进社会公民正义和福利化。基于此,随着公共服务和给付行政的兴起,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根据国情制定了一系列服务型法律,这些法律一方面促使政府保障公民生存生活的最基本权利,另一方面,积极促使政府履行公共职能,实施给付型行政行为和提供公共服务,使大众能享受到社会发展所带了的更高层次的权利和福利,如政府在教育、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等方面实施给付行政,保障了公民个人及相关利益群体充分享受在此领域的公共服务和福利。政府在公共服务背景下,不再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管理者,而更多以一个服务者的角色出现,与大众的关系也转变成了互相协作的双向互动关系,政府在保障公民各个层级和类型权利的同时,平衡公共资源和服务在不同地区和领域的分配,促进社会的和谐和公平正义。社会行政法就是对政府这些职能转变提供法律基础。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后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公共服务迅速兴起,人们已不再满足于基本权利享有,他们对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加。而且我国公民的民主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把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给付行政当作自己的权利,而不是政府恩赐,他们积极参与到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过程中,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争取自己的公法受益权。特别是在我国目前公共服务快速发展,各类群体利益之间容易产生矛盾的时,国家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因此,我国的社会行政法的构建也要适应这样的时代背景,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政府职能和社会行政法的目标。我国的社会行政法构建应当以公民的集体受益权,行政机关民主决策程序、相关利益群体利益表达和参与机制为核心范畴,以保障公民的社会权和其他公法受益权,规范政府给付行政和公共服务行为为主要内容,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国情,合理安排结构和制度,构建出适应我国发展的社会行政法。3.期刊论文胡伟生.HUWei-sheng解析社会行政文化现状-理论观察2007,(1)行政文化是政府有效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灵魂.了解社会行政文化的现实特征,探讨其发展的优势与障碍是引导发展和谐行政文化的前提.4.学位论文刘华涛当代中国建立高效政府论析2005本文运用行政管理学、政治学、制度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结合笔者的学习和实践,对中国建立高效政府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论述。 详细阐述高效政府的内涵,如高效政府能实现高效率、高效益,注重社会公平等,并说明高效政府的特征。指出当前中国存在的政府低效现象,从国家与社会、行政体制改革、官僚制的变迁等角度分析政府低效的原因,同时提出中国建立高效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建立高效政府的本质要求,从四个方面明确中国建立高效政府的途径:。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选题、立论方面。虽然国内对建立高效政府问题的研究有了一定进展,但系统的研究还比较缺乏,还远远不能适应现实发展的需要。因此,本文在这方面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内容上有所创新,主要是对高效政府内涵和特征的阐述比较全面,对我国政府低效的原因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对我国建立高效政府的途径所进行的探索有一些新的思路和主张,提出了可操作性比较强的政策建议。5.期刊论文曹建方加强领导扎实工作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中国民政2008,(4)当前,云南省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也是体制深刻转换、结构深刻调整、社会深刻变革的重要时期.民政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新的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更加广泛,民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民政工作承担的责任更加重大.6.学位论文陈晓济变革与建构: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行政法范式的转变2006非政府组织的兴起和发展在我国已势在必然,它在成立和运作过程中涉及到许多法律领域,对整个社会尤其是公法理论的创新与转变都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引入了对以上问题思考的新路径。这种新挑战与新路径的集中体现之一便是行政法的理论创新与范式转变。本文以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引发传统行政法理论的危机为切入点,将“范式”概念引入行政法研究,对我国国家行政观念支配下的传统行政法范式进行解析,借助非政府组织在这一范式中“不能包容性”的社会现实,探讨了非政府组织的行政法定位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我国行政法范式转变之间的关系,从而明确非政府组织在行政法范式转变之间所起的重要作用。本文具体分析了传统行政法的基本范式及其困境,着重研究了构建我国因应形式发展的新行政法范式的框架,对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行政法范式的转变做出理性分析和制度设计。除引言外,本文主要分为四章:一、非政府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二、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传统行政法范式的困境;三、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行政法范式转变的理性分析;四、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行政法范式转变的制度设计。这四章可以分为“实然”和“应然”两大部分,从实然出发,研究行政法的现状和困境;回归应然,响应社会实践的需求契合社会形势的发展。引言部分对非政府组织对传统行政法理论的冲击作一概览式介绍,提出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应该进入行政法的研究范畴,由此引入本文后四章的论述。第一章对非政府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作用和地位进行定位。首先,对非政府组织的特征和概念做出界定,分析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对公共行政理念和运行模式产生的影响。非政府组织的公共服务观拓展了公共行政的内涵和运作模式,公共合作行政的出现和广泛运用即是这种模式的反映。其次,简要概括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促进了行政分权进一步加强。最后,提出非政府组织在现代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发挥着重要的平衡作用,是达致行政法均衡化的重要因素。第二章,从实然出发,从“范式”的工具性价值入手,对我国国家行政观念支配下的传统行政法范式进行解析,借助非政府组织在传统范式中“不能包容性”的具体表现,具体分析了传统行政法的基本范式及其困境。本章首先论证了行政法学范式的学术价值,指出我国国家行政理念支配下行政法律关系的结构性失衡、行政行为的单方性与非交涉性以及行政救济手段的匮乏与滞后等特征,进一步论述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所引发的传统行政法范式困境的具体表现。第三章和第四章是对建构我国行政法范式所做的理性分析和制度设计,是本文的重点之所在。第三章主要从理论层面对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行政法理念更新、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行政法的价值追求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与行政法原则的重新确立三个方面进行了理性分析。提出三方面构想:(一)在非政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的现实背景下,传统国家行政理念应转变为国家行政与社会行政并存的公共行政理念,政府权力为主导应转变为以公共利益为主导的公共合作行政理念;(二)行政法应从对抗的传统转变为以追求平衡为价值取向;(三)要求行政法在总体上实行“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包括三项,即行政法定原则,要求行政必须符合法的形式正义;行政均衡原则,要求行政必须体现法的实质正义;行政正当原则,要求行政必须体现法的程序正义。第四章则从制度层面提出我国行政法新范式的构想。主要论述了新范式应该适应行政主体多元化、行政行为多样化的现实需要,应该能促进行政相对人法律地位的提升、保障监督行政的有效性以及完善行政救济的多样化渠道。最后,在结语部分,提出对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应该超越行政法范式的层面,从转型时期我国的宪政建设,民主法治进程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高度来看待规范和引导我国非政府组织的价值,从而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更有效地推动我国和谐社会和民主法治建设。7.学位论文于雪艳青岛市机关服务品牌建设研究2008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公民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在各个领域,公民对服务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在这一背景下,2001年,青岛市在市直机关开展“学海尔,创品牌”活动,推出机关服务品牌建设,主张借鉴企业管理中品牌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方法,提高政府效率和服务质量,满足公民对公共服务的高质量要求,提升政府形象。之后,青岛市机关服务品牌的创建范围扩展到全青岛市机关。这样,品牌不再是企业界的专利,它逐渐渗透到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等领域。机关服务品牌是机关提供的公共服务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以优质服务的价值观为核心,体现服务特色,展示服务形象的理念标识,是反映机关的组织管理、文化理念、服务内涵、服务机制、服务创新和整体形象俱佳的综合标志。但是,对于青岛市创建机关服务品牌这一做法,目前在学术领域尤其是在公共管理学领域还没有深入探讨,还没有从理论上对青岛市的这一做法进行客观评价。对于担负社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职责的国家政府机关是否可以创建自己的服务品牌?是否可以借鉴企业品牌建设的成功经验?怎样创建品牌?创建品牌的经验是什么等问题还没有形成一致的看法。本文在详细介绍青岛市机关服务品牌建设概况的基础上,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对青岛市的这一做法进行客观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对策。青岛市机关服务品牌建设是“政府机关学习企业”的大胆尝试,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我国的具体应用,在建设的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一做法值得肯定。但是由于机关与企业、机关服务品牌与企业品牌存在不同,同时由于新公共管理理论本身的局限性,机关服务品牌建设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在建设的过程中,不能盲目照搬照抄企业品牌建设的做法,不能像企业品牌建设那样走商业化的道路。要把构建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服务品牌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在具体做法上不断完善和改进,明确服务要求和质量标准,培养公务员的服务品牌意识,提供高质量的服务。8.期刊论文章志远行政公共性理论初探-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4,(6)公共性是现代行政最根本的属性.行政国家的出现和社会行政的勃兴是现代行政公共性提出的社会背景,公共性意指行政共同体通过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以满足其人道生活的需要.对行政公共性特征的理解,有助于人们把握中国行政法的发展方向.9.学位论文王晓卉论转型社会的行政伦理建设2007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原因的影响,行政管理领域的建设虽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但同时也产生了不少行政伦理问题。随着我国公共行政改革的深入推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健全的形势下,在公共服务型政府背景下,如何构建与时代相适应的行政伦理道德体系并应用到现实的行政管理领域中去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综合应用哲学、伦理学、行政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相关知识及研究成果,采用了归纳、比较和分类的方法,理论联系实际对我国转型社会行政伦理建设作了深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