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管理协议本协议当事人:甲方:天津天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楼号业主(或其委托人):为保障“天一·”全体住户共同拥有一个安全、整洁、舒适、文明的居住、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主公约》以及甲乙双方订立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约》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双方就楼____号房屋装修管理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装修内容、实施期限、允许施工时间:详见《装修申报表》中的有关规定。第二条房屋装修具体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详见《住户手册》中有关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规、政策、结合“天一·海馨园”实际制定房屋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住户手册》、《业主公约》并书面告知乙方;2、提前将装修房屋中的注意事项、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3、对乙方房屋装修进行管理,及时发现、制止违反本物业区域内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和《住户手册》、《业主公约》中有关规定的行为并对违规者,视其情节轻重、危害程度,采取规劝、批评警告、阻止、直至法律诉讼、要求其经济赔偿等措施;4、对因乙方房屋装修造成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卫、安全、交通以及其它方面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也可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甲方接受乙方委托进行修缮,价格按双方事先议定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5、有偿向乙方提供乙方房屋室内的装饰、装修等特约服务,价格双方协商议定。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教育施工单位及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府有关物业管理规定,遵守本小区《住户手册》、《业主公约》等相关规定。2、业主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书面申请登记,使用人装修前应取得业主书面同意并报物业公司备案,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政府规定交纳装修管理服务费、领取《房屋装修施工证》、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后方可进入“天一·海馨园”施工。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协助物业公司对施工人员监督、检查,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周一─周五:8:00-12:0014:00-18:00节假日期间不得施工扰邻。3、装修活动中,应闭门施工,不得施工扰邻、污染环境。4、装修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建筑物原有主体承重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设备,不得占用、污染、损坏公共场所及设施,禁止违章塔建。5、装修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物等应扎口袋装并及时清运到物业公司指定堆放地点。6、装修期间,乙方及其装修人员有义务配合物业公司进行现场安全防火检查,装修结束后应通知物业公司进行验收,因装修造成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卫、道路、安防、消防、停车场的损坏污染或造成其他业主住户财产损失,由乙方进行修复、赔偿。7、装修施工人员不得随地吐痰、大小便、乱丢杂物等,不私拉乱接公共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煤气线路等管线。第四条装修管理服务内容1、装修前的有关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2、装修前的相关手续办理;3、装修期间的现场监督、安全防火检查、指导等服务;4、对装修中的违规人员行为的处理;5、装修工程结束后协助验收;6、装修工程造成公共场地污染清扫保洁;7、装修垃圾由装修单位放在物业指定集中地点,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外运。第五条装修竣工验收:装修完毕,物业公司接装修人通知后参与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违反规定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到合格为止;如装修行为给他人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物业公司有权向责任人提出修复、赔偿要求并报相关质能部门处理。注:物业公司协助装修人对装修竣工进行验收并不代表物业公司对装修人聘(雇)用的装修施工单位装修工程质量负责,也不能代替装修人按其与装修施工单位订立的装修书面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价格、验收标准等进行合同验收。装修工程质量合格与否由装修人全程监控检查管理,装修不良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最终由装修人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装修管理服务及收费标准:1、装修人装修前,业户向物业公司交纳装修垃圾清运费元/平方米。2、其他收费标准: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双方共同议定专项服务收费标准,其协议另行签订。3、装修保证金2000元(业户1000元、施工单位1000元)验收合格后如无违章记录、损坏公共设施方可退还保证金,如有违章不退还保证金并报相关上级质能部门处理。第七条违约责任:1、在装修活动中多次违返协议者并在施工中造成了公共设施设备的损坏,视危害程度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扣出全部保证金。详见《住户手册》中有关内容。第八条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住户手册》、《业主公约》中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本协议及其所附《住户手册》、《业主公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附:《住户手册》、《业主公约》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物业公司)(业主)代表人:业主委托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