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服务方案-EPC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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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服务方案为了更好的开展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炉霍贡唐岗光伏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遵照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本联合体多年来参与类似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经验,本联合体提交如下竣工结(决)算审计工作方案。(一)对于本项目的理解一、EPC合同项目的特点1、EPC合同也称项目总承包合同,是指由一家承包商或承包商联合体与业主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性能保证等实行全面、全过程的交钥匙承包,并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及造价全面负责。2、EPC合同的签订,一般是在业主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通过、项目经备案或核准后,有了设计方案、功能要求及质量标准,确定了工程范围,就功能进行招标,总承包商进行投标报价,中标后签订EPC合同,负责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工作。业主和总承包商签订项目的EPC总承包合同,价格一般为固定总价,又分别签订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技术服务协议书,协议书中由总承包商列出费用清单或分项价格。本项目为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审计,通过我们的审计,查找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漏洞,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以加强和规范建设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与风险管控能力。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应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充分了解事项的背景和管理过程,收集相关真实、完整、合规的证据链,认真征求和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并加以客观分析,以利于事项的准确定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1.竣工结(决)算审计的作用(1)监督制约作用,包括查错纠弊等作用;委托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及时发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错弊,能独立、客观地分析问题的根源和实质,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2)建设完善作用,包括规范管理、服务项目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机制等作用。委托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决策的科学性以及整个管理工作、节约投资等方面会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在后续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继续得以完善和深化。(3)防范预警作用,包括提早认知风险、发出防范预警、提前抵御等作用。委托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让审计人员客观、真实地了解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纠正隐患问题,更好地发挥审计职能,保证各项工程费用支出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在国家审计机关实施审计时,不发现大的违规违纪问题。2.审计工作目标本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项目审计的目标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1)合法性:在项目进行竣工结(决)算审计过程中,在所有重大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建设管理单位和投资单位适时处理解决,避免出现较为重大的违法违规事件和现象,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2)经济性:对建设项目投资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进行评价,对重大异常现象及时提出,避免项目总体和各主要分项异常超概,确保建筑安装投资、设备投资等成本列支以及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等的待摊投资支出的合理性。(3)建设管理水平:对建设管理单位与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关的所有重大方面进行关注,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投资单位和建设单位在货币资金、采购付款、工程项目等方面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质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二)审计对象与范围1.审计对象贡唐岗光伏电站场址位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下罗科马乡,距离霍县城约40公里,距离康定260km,海拔4200m,建设规模为50mwp。本项目由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电五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股东比例分别为51%、30%、19%。本项目于2015年9月8日取得四川省发改委审核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000015090801]0061号),2015年10月2日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5月24日全部并网发电。项目采用EPC总承包管理模式,EPC方为四川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49298.96万元。2.审计范围与本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有关的建设管理活动及其载体—财务会计、工程造价以及与内部控制制度有关的所有资料。(三)审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协字〔1999〕103号)、《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09)、《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协字〔1999〕1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竣工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08〕91号)、《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关于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3〕724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中价协〔2002〕011号);4.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委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企业会计准则》、《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由国家、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招标投标及合同管理、财务(资金)管理、投资控制、工程价款结算等建设行为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委规章制度;5.相关计价依据,如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概(预)算编制办法、概(预)算定额、配套文件以及建设期间由权威部门发布的设备、材料价格信息等;6.工程所签订的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澄清答疑及有关文件,工程变更签证等有效文件;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文件、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工程施工现状。7.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及二级公司所制定的适用于本项目的规定、办法;8.其他有效法律文件等。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及行业规程、规章制度进行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审核)报告,并对所出具的审计(审核)报告承担责任。(四)审计原则和方法1.审计原则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将严格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主要为:(1)合法、公正、客观的原则①合法是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任务必须依照国家颁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审计。②客观是指审计人员在对有关事项的调查、判断和意见的表述中,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不掺杂个人的主观意愿,也不为委托单位或第三者的意见所左右,在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时,不能以个人的好恶或成见、偏见行事。③公正是指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平正直、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不以牺牲一方利益为条件而使另一方受益。(2)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揭示、判定被审计单位在工作存在的问题时,要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背景和问题的实质并充分听取被审计单位的陈述意见,以作出正确的判断。必要时,在征得委托单位同意后,应当对特定违规行为发生的客观原因给予充分关注,以作出适宜的审计处理。(3)恪守职业道德的原则审计机构必须采取相关措施,督促其审计人员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交通行业相关部门制定的廉政纪律以及审计机构制定的职业道德规范,杜绝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4)规范审计行为的原则审计机构在对具体项目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目的、对象、依据、程序、方法及内容予以充分研究,主动、积极地向被审计单位讲解以获得其理解及配合。在具体审计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本方案第二条述及的审计依据实施审计,以确保审计行为的规范性。2.审计方法(1)一般意义上的工作方法①全面审查法首先对所有的项目资料进行全面综合地分析、验证,全面熟悉审核内容,并进行整理归类,提出重点审查的问题,为重点审查、定性评价审查做好准备工作。②重点审查法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确定的重点问题或占造价比重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工程量、价、定额套用及取费的重点审查。③定性评价审查法对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文件、过程和相关合同的合法性等审核内容,应按相关政策进行定性评价审查,以审计其合理性、合规性。④专家会审审查法对一些争议较大的技术问题、政策法规性问题,可邀请有关技术专家及法律顾问对异议问题进行会审,形成具有权威性的审查意见。(2)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①检查指审计人员对送审的资料和相关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和复核。运用此种方法时,审计人员应充分关注相关记录是否真实、合法以及各种文件是否一致。②盘点和测量审计人员到现场查验相关实物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同时测定相关实物资产(工程量)的实际数量。③查询和函证查询是指审计人员对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或口头询问以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函证是指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相关文件(资料)记载(记录)的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证实的方法。④计算指审计人员对涉及被审计项目各事项(事件)的相关文件(资料)中的数据进行验算或另行计算。尤指其中的重要事项(事件)⑤分析性复核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项目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计算分析。经常采用的方法有: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⑥访谈。(五)审计的主要内容1.工程结算审计工程结算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结合本项目涉及施工、服务、采购、试验检测及其他零星等合同类别特点,采取相应的审计方法,对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合同结算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尤其关注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涉及的实施情况,对合同中具体划分的机组、设计范围、结算情况,明确分工,组织检查、复核。主要审查:工程结算资料依据的充分性、合理性和可靠性;工程价格结算与实际完成的投资额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虚列工程、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等。工程结算审计的要点:(1)单项(位)工程是否已由有权单位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手续是否符合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2)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单项(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合理。(3)结算工程量是否符合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竣工图。必要时,应实地丈量验证或实施破坏性检查。(4)结算执行的计价依据是否合理、准确,材料价格的取值是否与建设期间的市场行情相符。(5)合同外新增工程价款及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是否合理、准确。设计变更减少金额、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承诺的优惠条件(内容)是否已在送审结算文件中得到反映。(6)施工单位领用的统供物资数量及与建设单位的物资价款结算单价是否能与建安工程结算及招标文件相互印证并形成合理的勾稽关系。(7)实行包干价的项目,除核实实际完成工程量与包干内容的符合性外,还要对包干价的真实、合规、合法性进行审验。(8)在设备、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过大时,对合同价款的调整是否合理并符合合同约定。(9)重点关注有无概算外工程、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问题;2.财务竣工决算审计主要审查:财务相关资料依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充分运用;会计处理是否及时并准确反映项目事实;编制的财务竣工决算是否准确可靠等。主要审计要点:(1)各项投资支出(费用)的确定、控制、支付及核销情况①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结算)的审计要点A.单项(位)工程是否已由有权单位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手续是否符合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单项(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合理;B.结算工程量是否符合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竣工图。必要时,应实地丈量验证或实施破坏性检查;C.结算执行的计价依据是否合理、准确,材料价格的取值是否与建设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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