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十一五公路事业发展纲要(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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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十一五”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发展纲要未来五年是我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也是交通实现好中求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公共需求发生深刻变化,公路养护管理事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为了适应新的更高的要求,使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更好地为公众服务,特制定本纲要。一、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1.“十五”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取得显著成绩。过去的5年,各级交通部门认真贯彻“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指导思想,紧扣时代脉搏,着眼服务为民,立足全面发展,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公路养护投入大幅增加,路网技术状况显著改善,养护质量稳步提升,服务内涵得到拓展。公路管理法治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体制和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一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正逐步消除。公路的出行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十五”主要发展目标提前实现,为“十一五”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面向未来,我们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2.发展中凸显的重大问题。与快速增长的公路交通出行需求相比,公路养护管理事业总体上还处于较低发展水平,主要表现为两个“仍显不足”和两个“依然突出”。——公路基础设施的有效供给仍显不足。这是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路网结构仍需优化,整体技术状况有待提高,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还不平衡。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水平、通行能力、耐久性、抗灾能力较弱,桥梁安全形势仍很严峻。公路服务水平较低,服务设施不能满足要求,服务和应急机制仍不完善。——科技的主导作用仍显不足。能够适应现代化管理要求的公路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尚未建立,现代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集成与应用较为薄弱。养护工程技术的研发与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成果转化应用和产业化水平亟待提高,矫正性、被动性、突击性和单纯以路面为中心的粗放型养护还相当普遍。高层次、复合型技术和管理人才缺乏。——体制性障碍依然突出。路网分割管理与公路的基础性、网络性、功能层次性特点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尚未形成。高速公路行业管理不完善,收费公路养护监管不到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不健全。收费公路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日益突出。养护运行机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养护市场尚未形成。——约束性因素依然突出。资金不足仍是制约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公路管理法规体系仍不完善,滞后于实际工作需求。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约束与建设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3.养护管理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未来五到十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必然带来旺盛的客货运需求,“十一五”期间公路客货运量和交通量将继续保持高增长态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伐加快,需求模式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的进程加速。汽车消费大众化时代来临,个性化、多样化出行成为新趋势。城镇化进程提速,对城际间公路网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农村公路进入历史上最快的发展时期,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长效机制任重道远。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日益成为社会共识,增长方式更加注重内涵。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将迈入“养护转型、管理升级、改革加速、服务提高”的新阶段。4.养护管理事业发展的新任务。“十一五”养护管理事业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政府重视,群众支持,为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连续多年的快速建设,为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加快,为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以及逐步深化的投资体制改革,为发展开辟了新的前景。但是,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硬约束、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的软约束、公共需求和评价体系的新变化使行业的发展面临日益复杂的新形势。我们要努力适应新变化,满足新需求,就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必须树立全寿命周期和质量就是节约的理念,必须保证对现有路网的正常养护,必须努力提高路网的管理效率,以更低的社会经济成本,管理和维护一个更安全、更畅通、更和谐、更高效的公路基础设施网络,为公众出行提供更好的服务。二、准确把握“十一五”养护管理事业发展方向5.将公众利益作为核心价值取向。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安全畅通、提升服务品质为主题,以全面创新为动力,以资金、制度、人才、科技为保障,坚持建设与养护并重、增量与挖潜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在发展的价值取向上突出用户优先,在发展的目标取向上突出服务优先,在发展的模式上突出效率优先,在发展的手段上突出科技优先。实现速度向效益、管理向服务的根本性转变,走出一条将公众利益作为核心价值取向、既快又好的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发展道路。6.建立适应新时期公路养护管理需求的评价体系。这个体系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更安全。普遍树立“呵护生命,安全第一”的理念。公路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因公路设施破损或不完善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和损害程度大幅降低。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公路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公路养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得到可靠保障。公路救援和应急反应体系基本建立。——更畅通。普遍树立“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的理念。不同层级的公路衔接顺畅,高速公路形成网络,国省干线结构趋向合理,县乡公路技术状况显著改善。干线公路经常保持较高的行驶质量,服务设施较为完备,行车舒适度明显提高。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更加人性化,用户可以及时获取可靠的路况信息,保证出行时间。养护施工管理科学规范,作业快速,因养护作业造成的交通中断大为减少。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显著增强,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中断交通时间大幅下降。收费站设置合理,通过能力明显增强。——更和谐。普遍树立“保护自然,节约资源”和“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的观念。具备条件的公路用地全部实现绿化美化。施工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更低程度。谨慎使用自然资源,养护作业的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得到无害化处理,实现循环利用。执法规范、文明,服务更具人性化。具有时代特征与行业特色的公路文化体系基本建立。职工队伍素质稳步提高。行业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公路管理部门与公众的关系更为融洽。——更高效。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统一高效的公路管理体制。逐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养护工程市场。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广应用先进的养护管理技术。通过良好的养护与有效的管理使现有路网发挥更高的效率。7、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十一五”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用户至上。以公众出行需求为导向,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把维护公众利益、使用户满意作为养护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改变发展理念和管理方式,实现更好地为公众出行服务的根本目标。——坚持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也是发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观念。强化公路养护的基础性地位,满足合理的养护资金需求,加强养护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使公路养护实现预防性养护和周期性养护的良性循环。——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统筹地区间、城乡间以及不同管理主体间的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维护路网的完整统一。加强高速公路的行业管理,高度重视对经营性高速公路的养护监管与技术指导。建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坚持深化改革、体制创新。配合国家行政体制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合理确定公路管理部门的职能。以权责一致为原则,正确界定各级公路管理部门间的事权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综合考虑改革的客观条件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合理把握改革的时机与节奏,平稳推进公路管理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改革。兼顾效率与公平,最大限度地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科技兴路、环保节约。借鉴先进养护管理技术和经验,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提高科技成果对养护管理事业的贡献率。树立环保意识和循环经济理念,发展绿色公路、预防性养护和再生利用技术,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公路养护模式。——坚持依法治路、保障畅通。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公路保护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公路。把坚持依法行政与积极履行职责统一起来,提高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增强管理透明度,确保公路完好畅通。8.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基本形成畅通、安全、和谐、高效的公路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建成以人为本、用户至上的公共服务体系。体制环境有所优化。舆论环境日趋友好。以资金、制度、人才、科技为核心的支持保障系统基本完善。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高,公路养护的基础性地位显著增强,在保障公路基础设施有效供给、支撑交通新的跨越式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三、维护畅通安全、和谐高效的公路基础设施网络9.优化路网结构。加快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提高国省干线公路等级,改善农村公路行车条件,逐步形成干线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协调发展。到2010年,全国二级以上公路里程达到45万公里,国道中二级以上公路所占比例不低于80%,其中东、中、西部省份分别不低于95%、87%和65%。省道中二级以上公路所占比例不低于65%,其中东、中、西部省份分别不低于80%、75%和50%。国省干线路面铺装率达到97%以上,其中东、中、西部省份分别达到100%、98%和90%。通乡公路基本达到简易铺装路面及以上技术标准,乡到行政村公路基本消除无路面状况。全国农村公路的技术状况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基础保障。10.加强正常养护。加大养护投入,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公路养路费应主要用于公路养护,首先保证公路达到规定的养护质量标准,并确保一定比例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公路养路费(包括汽车养路费、拖拉机养路费和摩托车养路费)总收入中扣除征收成本和交警费用等支出后,用于公路养护的比例应不低于80%。所有公路基本实现正常养护,国省干线公路实现预防性和周期性养护,并由单一养护、粗放型养护向全面养护、集约型养护转变。其中,高速公路和交通量大的国省干线公路应实现专业化和机械化养护;农村公路要保持设施完好,安全畅通。各地每年安排的国省干线大中修里程应不低于国省干线公路总里程的13%。国省干线公路及重要县乡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符合国家标准,并充分考虑方便公众出行。到2010年,全国普通公路平均好路率达到76%,国省干线公路平均好路率达到88%,其中高速公路平均优等路率达到95%。全国所有可绿化公路实现绿化。路况质量显著改善,路网整体服务水平明显提高。11.实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大力实施安保工程。对国省干线、公铁立交路段及重要旅游公路的安全隐患加大排查和整治力度,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向县乡公路延伸。进一步加大危桥改造工作力度,基本消灭国省干线公路上的已有危桥,有条件的省份启动县乡公路危桥改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每年安排的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资金(不含地方配套)应不低于部补助资金的2-3倍。大力实施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使危害严重的重大灾害点基本得到整治。力争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上的水毁路段年修复率达到95%以上,水毁路段的灾害重复发生率降到5%以下。建立相对完善的公路灾害预警与防治监管体系。以“畅、安、舒、美”为目标,进一步拓展GBM工程和文明样板路内涵,在巩固已有文明样板路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各省应每年创建1-2条省级干线文明样板路。12.全面推行预防性养护。牢固树立全寿命周期养护成本理念。以现有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和重要旅游公路为重点,围绕路况检测调查、分析评价、养护决策和工程实施四个关键环节,抓紧研究制订预防性养护相关制度措施。积极推广应用预防性养护新设备、新技术和新工艺。13.强化桥隧养护监管。建立桥隧养护管理逐级考评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单位责任和义务。加强人员培训,完成桥隧养护工程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严格市场准入,明确桥梁加固市场准入条件,尽快建立桥梁养护管理从业资格制度。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特大型桥隧设施的动态监控,加强三、四类桥梁的养护监管,加快五类桥梁的加固改造,强化与铁路靠近及交叉的公路桥梁的安全防护工作。到2010年,建成比较完善的桥隧技术管理体系、行政管理体系和监督检查体系,全面提高桥隧的养护管理水平。14.依法保护公路设施。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治理工作力度,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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