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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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服务浅谈论文摘要:供应链金融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本文通过对各大银行现有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概述和浅析,为中小融资企业(包括供应商和经销商)提出了现有可行的融资方案和方法。一、供应链与供应链金融“供应链”是指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所涉及的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分销商、零售商以及最终消费者等成员通过与上游、下游成员的连接(linkage)组成的网络结构。“供应链金融”是指银行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出发,开展综合授信,把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根据交易中构成的链条关系和行业特点设定融资方案,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二、供应链金融的三方共赢在供应链金融中涉及三个主体——工厂等中小融资企业,物流企业和银行等金融机构。1、对于工厂等中小融资企业,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受经营周期的影响,原材料等流动产品占用大量的资金,如果通过供应链金融服务,可以通过暂时抵押货权,从银行取得贷款,用于开展业务,解决了在物流过程中的融资问题,使企业把动产盘活出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产品开发与扩张方面,从而减少资金占用,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利用率。2、对于物流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实际上为其开辟了新的增值服务业务,不但可以促进其传统仓储业务的开展,实现客户的个性化、差别化服务,而且物流企业作为银行和客户都相互信任的第三方,可以更好地融入到客户的商品产销供应链中去,同时也加强了与银行的同盟关系,给自己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物流企业业务的规范与扩大带来更多的机遇。3、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物流企业的上、下客户也是他们的潜在目标客户群体。通过与物流公司开展业务,银行可以很好把握住这部分的客户,为他们提供金融服务。同时由于有物流公司作为第三方监管人对于质押的货物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银行可能遇到的风险。而且在企业贷款未能如期返还的情况下,物流企业可以协助银行将质押物变现还贷,最小程度地降低银行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可能产生的损失。所以说,供应链金融的产生可以实现中小融资企业、物流企业及银行的三方共赢。三、各大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浅析供应链金融并非某一单一的业务或产品,它改变了过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单一企业主体的授信模式,而是围绕某“1”家核心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供应链链条,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相关企业的职能分工与合作,实现整个供应链的不断增值。因此,它也被称为“1+N”模式。以下笔者将对深圳发展银行、光大银行和华夏银行这三家商业银行所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概述和浅析。1、深圳发展银行“供应链金融”。2006年5月,深圳发展银行推出“供应链金融”业务,主要从核心企业入手研判整个供应链,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以解决现存的供应链失衡问题以及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该链初步整合了20多项产品(服务),在融资服务,在结算服务,理财服务和离岸业务四个大项目中,包括了供应商融资产品、经销商融资产品、出口国家贸易融资产品、进口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国际结算、企业理财方案、委托贷款等27个具体产品。2、光大银行“阳光供应链”。2007年光大银行推出“阳光供应链”,将以行业内综合实力较强的生产制造厂商作为其核心客户,通过对产业链供应、运输、销售等全过程分析,针对链条上不同客户群的金融需求,由光大银行提供一体化、全方位、个性化、集成式的产品组合。转贴于中国论根据对供应链金融服务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光大银行形成了应收账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阳光商品融资、1+N链式融资、汽车全程通、工程机械按揭、银关系列等金融产品以及针对钢铁、电信、汽车等行业提出行业整体金融服务解决方案等品种丰富的供应链融资服务。3、华夏银行“融资共赢链”。2008年6月,华夏银行在京推出了“融资共赢链”,包括了七条融资链,即帮助企业在没有现实货物情况下,实现融资的未来货权融资链;帮助企业盘活库存,实现快速融资的货权质押融资链和货物质押融资链;帮助企业解决赊销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问题的应收账款融资链;帮助企业利用国际货币市场资金,降低成本的海外代付融资链;帮助企业提升信用等级,获取商业机会的全球保付融资链;帮助企业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便利境内外采购的国际票证融资链。这七条融资链,运用了多种融资工具,打通了国内与国际供应链融资业务,通过“N+1+N”模式把核心企业和其上下游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贯通起来,拓宽了企业的融资渠道,有效地满足了企业的融资需求。综上所述,三大商业银行走在了国内供应链金融前沿,结合自身所处的优势,研发出了针对不同客户人群的供应链金融产品。深圳发展银行最早于2006年开始,站在融资服务,结算服务,理财服务和离岸业务四大角度着力为链中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产品;光大银行在确立了优化信贷资产结构、发展中端市场的战略目标后,将其核心客户定位为链中拥有较强综合实力的制造厂商,为其独身定制个性化融资服务;华夏银行站在货权质押、海外代付等多个角度努力为处在供应链上下不同位置,不同行业的企业提供其专属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方案。简论供应链金融模式及其风险管理研究摘要:供应链金融在模式设计中强调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担保物权的重要性,降低了中小企业客户准入门槛。然而,由于参与主体众多、融资模式灵活、契约设计复杂,其运作也存在一些特定风险。管理供应链金融风险,要关注核心企业作为风险决定变量的特异性,以专业技能、违约赔偿实力及合作意愿为指标强化物流企业准入管理,对作为授信支持性资产的动产担保物权进行认可管理。同时要设置集中操作平台以保障操作的规范性和产品的标准化。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信用风险;风险管理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和金融创新的深入,银行间竞争不断加剧,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快金融产品的研发,以新型授信技术和客户关系管理模式争夺中小企业市场份额。一些银行借助客户供应链中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运行特点,突破传统信贷思路,创造性地推出了供应链金融模式,并率先向大型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客户群进行推广。该模式突破了传统信贷业务的评级授信、抵质押担保、审批流程等方面的限制,客户准入门槛比较符合中小企业的特点,方案设计灵活,适用范围较广,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众多、融资模式灵活、契约设计复杂,商业银行在推广供应链金融过程中,需要对供应链金融的特定风险进行管理,以增强供应链金融的适应能力。一、供应链金融的涵义与主体供应链金融(SupplyChainFinance,SCF),是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一个专业领域(银行层面),也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一种新型渠道(企业层面)。从商业银行视角看,供应链金融可以理解为商业银行为满足企业供应链管理需要而创新发展的金融产品,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及银行等各参与主体的合作共赢。根据深圳发展银行副行长胡跃飞提出的概念,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商品贸易融资的自偿性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一)供应链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1.供应链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准入标准上,不再孤立地评估单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风险,而是侧重于考察中小企业在整个供应链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其与核心企业的交易记录,将购销行为引人中小企业融资,为其增强信用等级,并将资金有效注入相对处于弱势的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2.在供应链内部封闭授信。融资严格限定于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的购销贸易,禁止资金的挪用;利用供应链购销中产生的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主要基于商品交易中的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进行融资,与传统的固定资产抵押贷款形成鲜明对比。3.强调授信还款来源的自偿性,将核心企业的信用能力延伸到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并把销售收入直接用于偿还授信。另外,供应链金融还引入了物流企业的合作,起到货押监管的作用。(二)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供应链金融的参与主体主要有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物流企业以及在供应链中占优势地位的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在供应链金融中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通过与物流企业、核心企业合作,在供应链的各个环节,根据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动产进行“量体裁衣”,设计相应的供应链金融模式。金融机构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模式,决定了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融资成本和融资期限。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受经营周期的影响,预付账款、存货、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占用大量的资金。而在供应链金融模式中,可以通过货权质押、应收账款转让等方式从银行取得融资,把企业资产盘活,将有限的资金用于业务扩张,从而减少资金占用,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物流企业是供应链金融的主要协调者,一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物流、仓储服务,另一方面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货押监管服务,搭建银企间合作的桥梁。对于参与供应链金融的物流企业而言,供应链金融为其开辟了新的增值业务,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物流企业业务的规范与扩大带来更多的机遇。核心企业是在供应链中规模较大、实力较强,能够对整个供应链的物流和资金流产生较大影响的企业。供应链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会给核心企业造成供应或经销渠道的不稳定。核心企业依靠自身优势地位和良好信用,通过担保、回购和承诺等方式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维持供应链稳定性,有利于自身发展壮大。二、供应链金融的基本模式在供应链中,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缺口主要产生于预付账款、存货、以及应收账款等节点,这些节点在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内占据了较大比例。为了提高整个供应链的资金效率,结合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周期特点,供应链金融基本模式主要有:基于预付账款的保兑仓融资模式、基于存货的融通仓融资模式以及基于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一)保兑仓融资模式在采购阶段,供应链下游的中小企业往往需要向上游核心企业预付账款,才能获得持续经营所需的产成品、原材料等。对于缺乏流动资金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保兑仓融资模式获得银行的授信支持,用于向核心企业支付预付账款。所谓保兑仓,是以核心企业承诺回购为前提,以核心企业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以控制中小企业向核心企业购买的有关商品的提货权为手段,由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授信业务。该模式下的授信产品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主要通过银行(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经销商)、核心企业(生产商)和物流企业(货押监管)四方签署合作协议而实施。…经销商根据与生产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生产商货款的支付保证和到期支付;物流企业提供保证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向物流企业进行反担保。物流企业根据掌控货物的库存情况和销售情况按比例决定承保金额,并收取监管费用;银行根据经销商存入的保证金签发相应额度的提货通知单,物流企业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经销商发货,经销商销货后向银行续存保证金,银行再签发提货通知单,物流企业再凭银行签发的提货通知单向经销商发货,如此循环操作,直至保证金账户余额达到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票据到期,银行保证兑付。保兑仓融资模式如图1所示。保兑仓融资模式实现了经销商的杠杆采购和生产商的批量销售,经销商通过保兑仓业务获得的是分批支付货款并分批提货的权利,避免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从而为供应链节点上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有效缓解了全额购货造成的流动资金压力。生产商以自身的资信或实力为下游经销商提供回购承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了下游销售。从商业银行的角度,以供应链上游核心企业承诺回购为前提条件,由其为中小企业融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以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同时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由物流企业提供授信担保,从而大大降低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授信风险。(二)融通仓融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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