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香港居民参与内地专利代理服务的常见问题《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实施前,只有内地居民可以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及在内地从事专利代理业务。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及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磋商后,香港居民由二零零四年起可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及在内地取得专利代理的执业资格。1.开放内地专利代理服务会令谁受惠?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倘符合以下第4题所指明的条件,则可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以便从开放内地专利代理服务中受惠。有关人士只要遵守若干订明的规定,还可在内地提供专利代理服务。2.内地专利代理人可承办那些服务?服务包括:(一)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谘询;(二)草拟专利申请文件和办理专利申请,以及处理就专利申请的请求实质审查或覆审的有关事务;(三)提出异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有关事务;及(四)办理专利权的转让以及专利许可的有关事务。3.怎样可以取得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并在内地执业?有意成为内地专利代理人的人士需要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取得上述证书后须在内地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或其于港澳地区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实习一年。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考试合格者完成一年实习后,并且仍然在内地任何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或其于港澳地区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可通过《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申请《专利代理人执业证》。获准执业的香港居民,若符合内地规定条件,可以成为在内地已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4.报考者应具备什么条件?报考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香港居民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二)具有内地、香港、澳门高等院校理工科毕业的学历,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门认可的其他国家、地区的同等学历;(三)年满十八岁;及(四)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5.考试隔多久举办一次?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举办一次,今年考试日期为2009年12月5日至6日。6.报考者需在何处提交报名表格?报名的时间为何?合资格的香港居民,如有意参加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须亲身前往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提交报名表格及相关文件,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4楼。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22日至7月17日,逾期恕不受理。内地的报名地点不会受理香港居民的报考申请。有关个人资料的使用,请按此处。7.那一个机构负责审核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全权负责审核香港报考者是否符合第4题列出的报考条件。8.考试的费用为何?是否连同申请表一同递交?报考者须缴付由香港速递报考申请文件至北京的费用,另加速递费的百分之二十(20%)作为行政费用。报考者须于领取报考结果通知书时向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支付有关费用。获准参加考试的香港居民须于2009年12月4日前往广州市考点报到,及领取准考证时缴付报名费。9.报考者于报考时需提交甚么证明文件?报名时应当出具以下文件及资料︰(一)经在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的复印件连同公证书原件;(二)若上述第(一)节的证明文件并非以中文书写,报考者须附交该文件的中文译本,有关的中文译本可由报考者自行预备而无须公证;(三)填妥及签署的报名表一份(四)一寸免冠(即没有戴帽)彩色近照三张;及(五)上述第(一)、(二)及(三)节的所有文件及资料的复印本各两份。10.有关第9题中的身份证明,报考者需提供何种身份证明文件以证明其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中国公民的身份?报考者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一)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副本;及(二)香港特区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副本。如第9题所述,该等身份证明文书须经在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核实与原件相符。11.何处可以找到中国委托﹝香港﹞公证人的资料?可于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有限公司的网址:中找到有关资料。12.如报考者曾经报考2004年、2006、2007或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国家知识产权局能否豁免递交公证书原件的要求?如报考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香港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可豁免有关考生必须递交公证书原件的要求:(一)曾经参加2004年、2006、2007或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二)能够提供2004年、2006、2007或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副本或准考证号码;及(三)其身份证明文件并没有变更。倘若有关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有所变更(如已更换智能身份证),他们亦需要提交经中国委托﹝香港﹞公证人公证的已变更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连同公证书原件。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只需要出示以下文件及资料︰(一)经中国委托﹝香港﹞公证人公证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的复印件;(二)若上述第(一)节的证明文件并非以中文书写,报考者须附交该文件的中文翻译本,有关的中文翻译本可由报考者自行预备而无需公证;(三)填妥及签署的报名表一份(四)一寸免冠(即没有戴帽)彩色近照三张;及(五)上述第﹝一﹞、﹝二﹞及﹝三﹞节的所有文件及资料的复印本各两份。若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报名时仍需要提交经中国委托﹝香港﹞公证人公证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及工作经历证明的公证书原件。13.「理工科」所包含的科目为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编制的资料,「理工科」指附表列出的科目。至于其他未列于附表中但与理工学科有关的课程或合并课程,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按实际个案考虑。报考者请参阅第16题有关学历认可的安排。14.香港的大专院校所颁发的「理工科」大学毕业证书、高等文凭或副学士毕业证书,是否均被接纳为认可学历?一般来说,香港所有的大学所颁发的「理工科」大学毕业证书都会被接纳为认可学历。其他香港大专院校所颁发的「理工科」高等文凭或副学士毕业证书等需按个别情况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理学历认可。报考者可参阅第16题有关学历认可的安排。15.海外学历会否被接纳?其他国家、地区高等院校的「理工科」学历,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亦可被接纳。报考者请参阅第16题有关学历认可的安排。16.报考者如需办理学历认可手续,应怎样做?报考者无需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理学历认可手续。报考者只需于报考时提交第9题列出的证明文件及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有关申请后将一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处理有关学历认可问题。17.怎样证明报考者具备科学技术或法律的工作经验?报考者应出具相关雇主的书面证明,其内容应包括其受聘的时间、职位、工作性质及范围。如第9题所述,该等工作经验证明文书须经在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核证。若上述文件并非以中文书写,报考者须自行预备及提交该文件的中文翻译本,翻译本可无需公证。18.「工作经验」是否包括海外的工作经验?是。19.报考者如何得知申请的结果?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审核。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其通知书的内容将包括考试的具体地点、需要到考试地点报到的时间、需办理的手续及领收准考证的安排等。20.考试分那些科目?考试分为以下三个科目:(一)专利法律知识;(二)相关法律知识;及(三)专利代理实务。21.考试的形式为何?全部考试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的考试方式;而专利代理实务则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的考试方式。22.怎样取得考试的温习材料?报考人员可依据《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0月14日发出通知,考试命题范围进行了调整:专利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两门科目的命题范围以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审查指南》以及相应的《审查指南修改公报》的内容为准。详情请参阅国家知识产权局网页:考试是否以中文进行?考试是以中文出题及作答,试题是以简体字书写,但香港考生可以繁体字作答。24.有关试卷及答案会否向公众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考试后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的试题及参考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发放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代理实务考试的试题及范文。25.如何设定录取标准?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录取标准将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和专利代理实务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充分讨论确定设定录取比例。而每年录取的比例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商议确定,成员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有关人员、专利代理人的代表组成。26.如何取得报名表格?报名表格可由此处下载或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网址为:怎样取得有关考试的更多资料?有意报考的人士可浏览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以获取更多有关考试的资料。如有其他问题,亦可以电邮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电邮地址dinghuiling@sipo.gov.cn)谘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直接作出回答,亦可以针对较为普遍的问题在其政府网站统一作出回答。另外,有意报考的香港居民亦可以电邮方式向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enquiry@ipd.gov.hk)提出查询,知识产权署会将有关问题转介予国家知识产权局跟进回答。28.考试前会否举办考前培训班?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方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内地单位有机会举办「2009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课程。考生可选择报读由他们举办的考前培训班。有关考前培训班的资料稍后在知识产权署网站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