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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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知识目标:了解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和分类理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掌握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方法了解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资料能力目标:能够了解工程质量事故的基本知识能够熟悉质量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的常用方法由于影响建筑产品质量的因素繁多,在施工过程中稍有不慎,就极易引起系统性因素的质量变异,从而产生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甚至发生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常见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事先加以预防,并对已经出现的质量事故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4我们身边的故事故事1:钢筋混凝土预制柱裂缝事故u事由:某工厂在建厂房吊装安装后发现有裂缝。一、学习本课的目的什么原因?为什么?怎么办?经调查后发现有以下原因:1、赶工期,砼强度不足。2、没有采用翻身吊装。应注意的问题:1、施工阶段与使用阶段受力不同。2、吊装时应采取措施。什么原因?思考:类似的施工与使用阶段受力不同的例子有哪些?应注意什么?我们身边的故事故事2:某建筑裂缝事故u事由:某市一公共建筑(框架结构),主体刚建成,发现填充墙裂缝,在抹灰的过程中发现梁柱裂缝,楼梯裂缝等。裂缝较小,较少裂缝较大楼梯断裂梁裂缝梁裂缝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根据我国有关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方面的国家标准的定义,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的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与安全性有关的要求),则称之为质量缺陷。在建设工程中通常所称的工程质量缺陷,一般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由工程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而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的生命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称为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严重性、可变性和多发性的特点。第一节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和分类建筑生产与一般工业相比有产品固定,生产流动;产品多样,结构类型不一,露天作业多,自然条件复杂多变;材料品种、规格多,材料性能各异;多工种、多专业交叉施工,相互干扰大;工艺要求不同、施工方法各异、技术标准不一等特点。因此,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错综复杂,即使是同一类质量事故,而原因却可能截然不同。例如,就墙体开裂质量事故而言,其产生的原因就可能是:设计计算有误;地基不均匀沉降;或温度应力、地震力、冻涨力的作用;也可能是施工质量低劣、偷工减料或材料不良等等。所以使得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其性质、原因及发展,确定处理方案与措施等都增加了复杂性。1.复杂性2.严重性工程项目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其影响较大。轻者影响工程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则会留下隐患成为危险的建筑,影响作用功能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还会引起建筑物的失稳、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所以对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问题不能掉以轻心,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对工程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防患于未然,力争将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作用。3.可变性许多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出现后,其质量状态并非稳定于发现时的初始状态,而是有可能随时间、环境、施工情况等而不断地发展、变化着。例如,地基基础或桥墩的超量沉降可能随上部荷载的不断增大而继续发展;混凝土结构出现的裂缝可能随环境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或随荷载的变化及持续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等。因此,有些在初始阶段并不严重的质量问题,如不及时处理和纠正,有可能发展成严重的质量事故,例如,开始时微细的裂缝可能发展为结构断裂或建筑物倒塌事故。在分析、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一定要注意质量事故的可变性,应及时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恶化,或加强观测与试验,取得可靠数据,预测未来发展的趋向。4.多发性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多发性有两层意思:一是有些事故像“常见病”、“多发病”一样经常发生,而成为质量通病。例如,混凝土、砂浆强度不足,预制构件裂缝等;二是有些同类事故一再发生。例如,悬挑结构断塌事故,卫生间漏水、雨棚坍塌等,近几年在全国十几个省、市先后发生数十起,一再重复出现。二、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和四种。(1)工程质量不合格:指工程质量未满足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2)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3)工程质量通病:是指各类影响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外形观感的常见性质量损伤。(4)工程质量事故: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989年建设部第3号令)补充:结构质量事故当结构不能满足以下功能时,即为工程事故。承受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的各种作用,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在正常维护条件下有足够的耐久性,在偶然作用下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三、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可按下述不同的方法分类:1.按事故发生的时间分类(1)施工期事故(2)使用期事故从国内外大量的统计资料分析,绝大多数质量事故都发生在施工阶段到交工验收前这段时间内。(3)改建事故2.按事故损失的严重程度分类按事故严重程度可以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注意和安全事故等级的区分!(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2)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3)重大质量事故(细分为四级,见后页):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4)特别重大事故1)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3)其他性质特别严重。注意: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由国务院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处理。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3.按施工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1)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2)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指由于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而引发的质量事故。(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指由于社会、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引起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导致出现质量事故。4.施工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分类(1)指导责任事故:如施工技术方案未经分析而冒然组织施工;材料配方失误;违背施工程序指挥施工等。(2)操作责任事故:如工序未执行施工操作规程;无证上岗等。5.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分类(1)未遂事故:凡通过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经自行解决处理,未造成经济损失或延误工期的,均属于未遂事故。(2)已遂事故:凡造成经济损失及不良后果者(工期延误),则构成已遂事故。6.按事故性质分类(1)倒塌事故:建筑物整体或局部倒塌。(2)开裂事故:包括砌体或混凝土结构开裂。(3)错位偏差事故:位置错误;结构构件尺寸、位置偏差过大;预埋件、预留洞等错位偏差超过规定等。(4)地基工程事故:地基失稳或变形,斜坡失稳等。(5)基础工程事故:基础错位、变形过大,设备基础振动过大等。(6)结构或构件承载力不足事故:混凝土结构中漏放或少放钢筋;钢结构中杆件连接达不到设计要求等。(7)建筑功能事故:房屋漏水、渗水,隔热或隔声功能达不到设计要求,装饰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等。四、工程质量问题原因分析常见的质量事故的原因有以下几类:1.违背建设程序和法规:2.工程地质勘查失误或地基处理失误3.设计计算问题:未计算即出图;盲目套用;计算模型错误;构造不合理;电算错误,用表错误等4.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5.施工与管理失控:无证设计、无证施工;长官意志、盲目赶工;层层转包、层层克扣;监督检查不力;偷工减料;擅自修改设计;违反操作规程;材料不合格等6.自然条件影响;7.建筑结构或设施的使用不当:随意改变用途;盲目加层、开洞第二节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和程序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分析原因,作出正确的处理决策,这就要以充分的、准确的有关资料作为决策基础和依据,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几个方面:(1)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质量事故的情况:例如,事故类型(如混凝土裂缝、砖砌体裂缝);部位(如楼层、梁、柱,及其所在的具体位置);分布状态及范围;严重程度(如裂缝长度、宽度、深度等),并附上质量事故发展变化的情况(其范围是否继续扩大,程度是否已经稳定等);②事故性质;③事故原因;④事故评估;⑤设计、施工以及使用单位对事故的意见和要求;⑥事故涉及人员与主要责任者的情况等;(2)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记录、施工日志有关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现场制备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状况的观测记录、试验记录或试验报告等其它有关资料(4)相关的法律法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管理方面的法规从业者资格管理方面的法规建筑市场方面的法规建筑施工方面的法规关于标准化管理方面的法规(5)类似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资料和经验。二、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事故处理的程序: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报告结构可靠性鉴定确定处理方案事故处理设计处理施工检查验收结论。1.事故调查分为初步调查、详细调查、补充调查三个步骤。(1)初步调查:工程情况;事故情况;图纸资料;施工资料等;工程情况:场地,气象,环境(酸、碱、盐等条件)结构特征,事故发生时的进度或使用情况等。事故情况:发生时间、经过、见证人及有关人,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图纸资料:设计图纸、计算书,计算简图、计算结果的正确性,构造处理等。施工资料:时间、气温、风雨、日照等,施工方法,质检记录,施工日记等(2)详细调查:设计情况;地基及基础情况;结构实际情况;荷载情况;建筑物变形观测;裂缝观测等;(3)补充调查:对有怀疑的地基进行补充勘测;测定所用材料的实际性能;建筑物内部缺陷的检查;较长时期的观测;进行必要的模型试验或现场加载试验等。2.事故原因分析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清事故的性质、类别及其危害程度,为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依据。(1)确定事故原点:事故原点的状况往往反映出事故的直接原因;(2)正确区别同类型事故的不同原因:根据调查的情况,对事故进行认真、全面的分析,找出事故的根本原因;(3)注意事故原因的综合性:要全面估计各种因素对事故的影响,以便采取综合治理措施。3.事故调查报告内容:1、工程概况。2、事故情况3、事故调查记录。4、检测或试验报告5、复核分析。6、对事故的处理意见。7、必要的附录。4.结构可靠性鉴定根据事故调查取得的资料,对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进行科学的评定,为事故的处理决策确定方向。可靠性鉴定一般由专门从事建筑物鉴定的机构作出。结构可靠度等级:分4级:A,一级,满足规范要求。B,二级,略低于规范要求,但不影响正常使用。C,三级,不满足规范要求,影响正常使用,但不致于马上倒塌,应采取加固措施。D,四级,严重不满足规范要求,随时会发生事故。D级结构构件示例板柱补充:建筑结构现场检测方法机械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