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政策问答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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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政策问答目录一、就业创业扶持有关政策(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发放1、哪些人员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2、如何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1)初次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2)就业登记需要那些材料?(3)失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怎么办理?3、如何正确使用《就业失业登记证》?(二)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有哪些?1、小额担保贷款怎么办?(1)哪些人员可以申请?(2)到那里办理?(3)需要那些材料?2、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怎么办?(1)哪些人员可以申请?(2)到那里办理?(3)需要那些材料?3、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怎么办?(1)哪些人员可以申请?(2)能贷到多少扶持款?(3)到那里办理?(4)需要那些材料?4、“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怎么办?(1)哪些人员可以申请?(2)可以享受那些权益?(3)到那里办理?(4)需要那些材料?5、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怎么办?(1)哪些人员可以申请?(2)到那里办理?(3)需要那些材料?6、创业补贴怎么办?(1)哪些人员可以申请?(2)到那里办理?(3)需要那些材料?二、高校毕业生有关政策(一)高校毕业生如何进行报道登记?(二)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如何转递?(三)提取高校毕业生档案需提供什么材料?(四)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五)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时限多长?(六)报考我省“三支一扶”是否有年龄、学历限制?(七)“三支一扶”报考方式是什么?(八)“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流程有哪些?(九)“三支一扶”招募考试主要考哪些内容?(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基层主要从事什么工作?(十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如何管理?(十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待遇、保障如何?(十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是否可以终止服务?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三)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补贴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四)对长期缴费的城乡居民有何鼓励政策?(五)参保人员缴费后,缴费资金如何记账?(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那几部分构成?(七)基础养老金是如何确定的?(八)个人账户养老金如何计发?(九)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年满45-59周岁的参保人员如何补缴?如不补缴,到60周岁时能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吗?(十一)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十二)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最低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代缴的养老保险费。省代缴的这200元养老保险费能视为个人缴费吗?(十三)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最低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外,若重度残疾人有缴费能力愿意提高缴费档次的,是否可以?(十四)五保供养对像由县财政按最低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县代缴的这200元养老保险费能视为个人缴费吗?(十五)五保供养对像由县财政按最低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外,若五保供养对像有缴费能力愿意提高缴费档次的,是否可以?(十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的,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十七)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户籍迁移后,其养老保险关系是否转移?(十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的,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十九)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手续?(二十)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转出转入时,缴费年限如何计算?(二十一)参保人员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该怎么处理?(二十二)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该怎么处理?(二十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参保时需提供那些相关材料?(二十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退保需要那些相关材料?(二十五)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在待遇领取期间死亡的,退保需要那些相关材料?四、专业技术职称有关政策(一)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的取得方式?(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的取得方式?(三)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的取得方式?(四)申报职称材料与审核要求五、公务员管理有关政策(一)公务员考录流程有哪些?(二)办理公务员登记所需材料有哪些?(三)新录公务员如何进行考核?(四)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如何任职定级?(五)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是什么?(六)建立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政策(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签订及鉴证、聘期确认时效如何规定?(二)《聘用合同书》鉴证需带哪些材料?(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依据是什么?(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实施范围是什么?(五)聘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六)聘用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七)聘用制度的考核内容有哪些?(八)事业单位解聘、辞聘有哪些规定?(九)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是否需要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和要求有哪些?(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的是什么?该项工作的主管机关是谁?(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时间上有何要求?(十二)专业技术人员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时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有何区别?学习费用由谁承担?(十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手续需要那些材料?(十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辞职审批手续需要那些材料?(十五)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十六)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时如何计发退休费比例?何时执行?(十七)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能否提前退休?(十八)退休人员如何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十九)部分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时如何实行奖励?(二十)如何办理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转正定级工资?(二十一)如何重新确定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工资?(二十二)如何办理事业单位职务职称变动工资?(二十三)如何办理年终奖或事业单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发放?(二十四)如何办理事业单位薪级工资?(二十五)事业单位人员如何办理一次性抚恤金?(二十六)事业单位新聘用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如何正常增加薪级工资?(二十七)所聘岗位与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岗位)不同的人员,如何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二十八)哪些人员可执行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的政策?(二十九)新参加工作的毕业生,转正定级时如何高定薪级工资?(三十)带薪年休假天数是如何确定的?(三十一)国家法定的节日、休息日以及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是否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三十二)一年内出现那些情况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三十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何办理工资转移介绍信?(三十四)年度考核审核备案需提交哪些材料?如何办理?七、特殊慢性病办理有关政策(一)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有关政策1、城镇参保职工特殊病病种有哪些?2、城镇参保职工慢性病病种有哪些?3、城镇参保职工特殊慢性病申报的流程是怎样的?4、城镇参保职工同时可以申报享受几种特殊慢性病病种?5、已审批城镇参保职工特殊慢性病是如何选择门诊就医或药店购药的?6、已审批城镇参保职工享受特殊病补助标准是多少?7、已审批城镇参保职工享受慢性病补助标准是多少?(二)城镇居民特殊慢性病有关政策1、城镇参保居民特殊病病种有哪些?2、城镇参保居民慢性病病种有哪些?3、城镇参保居民特殊慢性病申报的流程是怎样的?4、申报城镇居民特殊慢性病的条件?5、城镇参保居民同时可以申报几种特殊慢性病病种?6、已审批城镇参保居民特殊病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7、已审批城镇参保居民慢性病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八、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政策(一)镇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业务问答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城镇居民今年医疗保险?2、城镇居民什么时间参保?3、城镇居民缴费标准如何确定?4、城镇居民如何缴费?5、城镇居民如何录入参保系统?6、城镇居民参保信息如何查询?7、参保城镇居民(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零星报销办理如何办理?8、参保城镇居民报销生育保险须提供哪些材料?9、参保城镇居民报销特殊病门诊费须提供哪些材料?10、参保城镇居民普通门诊如何报销?11、参保城镇居民慢性病门诊如何报销?12、参保城镇居民特殊病门诊如何报销?13、参保城镇居民普通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是否都可以享受?14、参保城镇居民住院治疗起付线是多少?15、参保城镇居民须住院治疗应如何报销?16、参保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17、参保城镇居民报销限额是多少?18、参保城镇居民大病险报销比例是多少?19、参保城镇居民生育保险如何补助?(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业务问答1、参保城镇职工住院治疗起付线是多少?2、参保城镇职工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3、参保城镇职工报销限额是多少?4、参保城镇职工大病险报销比例是多少?5、参保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如何补助?九、劳动保障监察有关政策(一)劳动者享有哪些基本权利?(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三)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吗?(四)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扣留证件合法吗?(五)哪些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必履行?(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如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七)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八)那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九)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哪些程序?(十)用人单位应当如何支付劳动者工资?(十一)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有最低工资标准吗?(十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吗?(十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吗?(十四)劳动者维权途径主要有哪些?(十五)劳动者工资被拖欠应该怎么办?(十六)哪些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十七)怎样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十八)哪些事项与情形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受理?(十九)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哪些证据?(二十)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维权有时限规定吗?(二十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了事实劳动关系,其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二十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二十三)用人单位能否以招用“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权益?(二十四)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二十五)国家对禁止使用童工有哪些规定?(二十六)《刑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哪些规定?十、劳动争议仲裁有关政策(一)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二)哪些事项可以提起仲裁?(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怎么办?(四)法律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五)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吗?(六)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七)仲裁程序如何规定?(八)仲裁调解书、裁决书的法律效力如何?(九)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是否可以自行和解?(十一)在解决劳动争议时,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十)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无故不到庭的后果是什么?(十二)哪些劳动争议的裁决属于一裁终局?劳动者(十三)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裁决书怎么办?(十四)申请仲裁注意事项?一、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一)《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发放1、哪些人员可以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答: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2、如何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就业创业地、户籍所在地、常住地的县(市、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或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1)、初次申办《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哪些材料?答:(1)《云南省就业创业失业登记申请表》1份;(2)劳动者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附复印件1份;(3)二寸照片2张。(2)就业登记需要那些材料?答:(1)《就业创业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