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教育局江北信息中心交换机及服务器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PKZC—2008JZ094项目名称:浦口区教育局江北信息中心交换机及服务器采购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2007年9月28日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文件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浦口区教育局电化教育中心委托,对浦口区教育局江北信息中心交换机及服务器采购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1、项目编号:PKZC-2008JZ0942、项目名称:浦口区教育局江北信息中心交换机及服务器采购3、项目简要说明:服务器、叫唤机等;交货时间:2008年10月20日前。4、付款方式:货物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90%,余款10%在系统正常运行使用180天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5、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采取本票、汇票或支票形式(恕不接受现金),在递交谈判文件时送达采购中心。6、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或到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标书文件)。如出现标书修改或采购变动,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各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注意查看网站。7、谈判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8、递交申报文件时间、地点:2008年10月10日下午14:30至15:00,浦口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文昌路:老江中对面),联系人:周明;联系电话电话:025-58885649,13951699585。9、谈判时间、地点:2008年10月10日下午15:00整,浦口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文昌路:老江中对面),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联系电话:025-58886094联系传真:025-58112533联系人:江启昌地址:浦口区文德路30号项目咨询联系人:周明;联系电话电话:025-58885649,13951699585邮政编码:211800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文件2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时间安排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递交申报文件截止后,按照递交申报文件顺序,采购中心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各申报供应商就采购项目的技术性能、配置、价格和售后服务等进行单独商谈。二、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谈判报价文件以及递交报价文件参加谈判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谈判文件1、谈判文件的组成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下载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勘察现场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作出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或在网站通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采购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建设单位或采购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自负。采购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网站通知。澄清或修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3、申报供应商的报价货物单价应包括运输、相关税金和服务等全部费用(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将不予接受)。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义务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完全明了谈判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工期,完全明了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报价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谈判报价文件送达谈判地点。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谈判报价单位的公平竞争,损害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合法权益。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与建设单位或采购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谈判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五、申报供应商的资质(加“必须”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者作废标处理)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楚),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必须)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必须)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文件33、必须是指定设备(设备需求表中加★项)的协议供货商(提供经评委认可的有效证明文件;(必须)4、必须提供指定设备(设备需求表中加★项)的原厂商专项授权书原件(必须)5、必须提供设备(设备需求表中加★项)原厂家售后服务服务证明原件(必须)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7、通过ISO9000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果有的话)8、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简介、类似典型项目介绍。9、所有设备请标清具体型号(不能只标系列),提供此型号设备的彩页或可查网址;六、申报供应商承诺的条件(1)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包装应包装完好,不得以假乱真、以次充好。(2)所有货物须注明品牌产地和生产厂地;投标报价表中的产品性能、规格、型号对投标货物具有限制性。(3)产品遇质量问题,包换、包修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承诺在8小时内解决问题。超过包换期出现质量问题,只收取材料成本费。(4)中标供应商须按照使用人要求,免费提供系统及设备材料的安装、使用等技术培训,同时必须负责系统软、硬件的集成并保证系统的流畅运行。(5)投标价格应含设备系统全部配件、全程运输及装、卸费用,安装和培训费用;(6)请报价人注明所供货物详细规格、配置,并按标准配置报价,报价单中的设备必须全部填报(请列明配置清单包括赠品,若有不含在报价内的选配件请详细注明),整体成交,该报价必须是最终成交价。货物的总价应包括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即总价须包括新增设备及材料的供应、管线铺设、设备运输安装、装卸、测试、调试、验收、税金、人员培训、维修保养及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以保证整个会议系统能够连续、稳定、可靠、协调的运行。七、申报文件递交1、申报文件应于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时间之前递交至采购中心指定的地点。2、申报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3、申报文件应装入封袋,封面注明:谈判文件编号、申报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封口处加盖申报供应商公章。八、谈判1、谈判小组:谈判小组依法由采购中心抽取的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2、谈判程序:(1)谈判小组审阅各申报供应商所递交的申报文件;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文件4(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3)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4)谈判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申报文件请各参与供应商作最后报价;(5)推荐候选或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3、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九、合同授予1、采购中心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十、投标函声明致: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PKZC-2008JZ094号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申报人(谈判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贰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技术规格响应表货物和服务合格文件供货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服务承诺投标保证金;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5、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运输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7、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者的所有规定。8、我们完全理解政府采购中心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我们完全理解政府采购中心无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9、我单位完全响应评分办法,我们完全理解政府采购中心不一定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限成交因素为综合评分法标的)。10、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文件5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与本申报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电话:传真:申报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申报供应商名称(章):日期:年月日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文件6第三章合同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PKZC-2008JZ094项目名称:浦口区教育局江北信息中心交换机及服务器采购使用单位:浦口区教育局电化教育中心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文件7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PKZC-2008JZ094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浦口区教育局电化教育中心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集中采购机构: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报价一览表”。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浦口区政府采购PKZC-2008JZ094号标的采购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申报文件和报价;(2)供货一览表;(3)交货地点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承诺;(6)服务承诺;(7)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文件8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