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海南省卫生厅基妇处李钰2008年12月19日为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实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推动我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琼府〔2006〕66号)和省财政厅、发改厅、卫生厅印发《海南省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07〕1223号)以及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7年城市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卫基妇〔2007〕8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指导意见。一、考核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督促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功能,特别要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保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顺利开展,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水平,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核拨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依据,加强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经费预算管理。《关于城市社区公共卫生2007年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二、考核原则(一)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坚持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原则;(三)坚持属地管理和绩效优先的原则;(四)坚持社区居民满意的原则。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详见附件,公共卫生绩效考核主要指标为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7年城市社区公共卫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卫基妇〔2007〕82号)规定的“项目范围和内容”。年度考核的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参照省卫生厅、市县卫生局根据国家和省提出的公共卫生重点工作任务确定。四、考核对象辖区内所有依法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名义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五、考核方式采用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是查阅文件、资料、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处方、病历、相关文件等。现场查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内部设置、服务过程等。走访居民并发放调查表。调查30户左右居民,了解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现场座谈、入户访问、随机抽查、考试或询问等方式进行考核。二是实行分级考核的方式,市(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一般每半年考核1次,省级可每年进行1次抽查评估。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考核内容和方法进行自查,报相应市县(区)卫生局;市、县(区)卫生局组织相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市级考评组,进行现场复核评估,并将复核评估情况报同级财政和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省级抽查评估并监督市县考核情况。三是在现场复核评估的基础上,由市、县(区)卫生局审定后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机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期满,由该机构写出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市、县卫生局。由市、县卫生局对整改情况及其效果进行复核,对仍未达标的机构取消其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资格。六、时间要求自查时间要求:每年6月底和10月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别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所在辖区卫生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复核评估并汇总后报省卫生厅,上报时间分别为7月和11月的第一周内上报省卫生厅。考核、抽查时间要求:市、县(区)卫生局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要在每年11月底前完成;省级抽查考核可在12月底前完成。七、考核机制(一)各市县应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组织机构,成员由同级卫生、财政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二)成立省、市(县区)级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由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组成,监督、指导、参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和绩效考核工作。(三)通过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方式,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完成卫生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督促其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四)各市、县、区组成的联合考核组要负责对辖区内全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省考核组负责对各市、县、区30%左右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抽查考核。八、考核结果市、县、区级应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考核发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当年有关补助经费,考核结果作为核拨国家及省、市、县(区)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依据。省级抽查结果还可作为第二年对各市、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依据之一。本考核指导意见中的《海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和方法》共五个方面,23项考核指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考核评价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84-70分为合格,69-60分为基本合格,小于60分为不合格。对工作差者限期整顿,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责令退出。对市(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评价。以市(县区)为单位,合格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占全市(县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85%以上的为优秀;占84-70%的为合格;占69-60%的为基本合格;60%以下的为不合格。九、有关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成立公共卫生科室,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全面负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并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的指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具体开展各项公共卫生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公共卫生任务。社区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卫生、财政、审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发放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对不积极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造成专项补助经费大量滞留的,要追究责任。海南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内容和方法(试行)一、社区公共卫生基础性工作(13分)二、社区传染病预防控制(20分)三、社区慢性病预防控制(25分)四、社区妇幼保健(30分)五、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12分)一、社区公共卫生基础性工作(13分)1、社区卫生诊断(1.5分)①调查并掌握辖区60%以上(逐年提高)居民的总体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健康主要危险因素。②针对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及危险因素,制定社区健康促进计划,并分步实施;③首次开展社区诊断后,每4年开展一次。2、健康档案管理(7.0分)①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50%;②个人健康档案建档率≥50%,其中60岁以上已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病人、低保贫困人群等重点疾病人群建档率达到60%以上。③健康档案录入计算机,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计算机动态管理率≥30%。3、社区健康管理(2.0分)①统计年度辖区内社区服务人口数量及其分类特征,统计年度辖区内社区居民出生和死亡情况,做好孕产妇、儿童死亡、围产儿死亡情况调查;②妇幼卫生工作报表、卡报告合格率100%,且按时上报;③开展年度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统计合格率100%,且按时上报。4、卫生信息管理(2.5分)有门诊日志,出诊登记。公共卫生信息管理。二、社区传染病预防控制(20分)1、疫情报告和监测(3分)①网上直报传染病病例(仅限中心)报告率100%,及时率≥98%,门诊日志登记率≥75%;②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疫情调查和传染病漏报调查;③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预防接种效果评估与监测。2、预防接种(5.0分)①负责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及统计、报告,儿童预防接种建卡率和建证率≥98%;②开展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和补种,国家免疫规划(卡介苗、乙肝疫苗、百白破、麻疹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等)单苗基础免疫和五苗全程合格接种率≥90%,乙脑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90%,百白破、麻疹、乙脑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率≥85%;无预防接种安全事故;③及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预防接种中遇到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④无计划免疫针对的传染病爆发疫情。3、结核病防治(3.0分)①对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登记并及时转诊治疗,其报告率≥90%、转诊率≥85%、转诊到位率≥50%和追踪到位率≥50%(仅限中心);②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指导下,对辖区非住院结核病人进行规范化治疗,其管理率≥95%。4、性病、艾滋病防治(2.0分)①在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指导下对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提供门诊或家庭免费抗病毒治疗和心理、健康及预防家庭内传播的行为干预;对患者随访2次/年;②协助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开展艾滋病患者、感染者及其家属社区关怀;③发现疑似艾滋病患者,及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④有专柜免费提供安全套。5、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2分)①配合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地方病、寄生虫病疫情和相关危险因素监测;②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有关防治工作;6、其他常见传染病防治(2分)①根据季节和传染病流行状况,开展相关防治知识宣传活动,且≥4次/年;②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传染病患者的随访。7、爱国卫生(1分)协助爱国卫生委员会开展社区病媒生物控制、卫生创建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分)①建立卫生应急组织,制定相关应急预案。②负责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报告。③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疫苗应急接种)。三、社区慢性病预防控制(25分)1、高血压病管理(6.0分)①对35岁以上人群实施首诊测血压制度,实施高血压病人规范化管理,社区管理率≥60%;②对高血压病人发病期根据病情需要,随时上门服务;稳定期每半年至少随访3次,包括询问病情、监测血压、物理检查、鉴别合并症,观察指导用药和饮食,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③督促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一次眼底、尿常规和心电图检查;根据病情发展变化情况,需要转诊的及时转诊。④将随访检查结果和治疗干预措施录入高血压专项管理档案。⑤每季度汇总统计,分析评价血压控制效果。2、糖尿病管理(6.0分)①实施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社区管理率≥60%;②对糖尿病患者发病期根据病情需要,随时上门服务;稳定期每半年至少随访3次,包括询问病情、监测血糖、血压、血脂、糖化血红蛋白、物理检查、鉴别合并症,观察指导用药和饮食,进行针对性健康教育。③督促糖尿病患者每年进行一次眼底、尿常规和心电图检查,督促定期检测血糖;根据病情发展变化情况,需要转诊的及时转诊。④将随访检查结果和治疗干预措施录入糖尿病专项管理档案。⑤每季度汇总统计,分析评价治疗效果。3、其他慢病防控(3.5分)①开展心血管疾病、脑卒中、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等重点慢病患者的监测工作,4种慢病登记率达到70%以上。②对辖区内已确诊的心血管疾病、脑卒中、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等重点慢病患者进行规范化管理。发病期根据病情需要,随时上门服务;稳定期每半年至少随访一次,并给予针对性指导。③开展社区慢性病病人饮食、运动、控烟等危险因素干预活动,掌握群体及个体危险因素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干预方案。4、精神疾病防治(3.5分)①对辖区居民开展精神疾病防治基本知识宣传教育活动。②调查、摸底、及时上报关、锁闭症患者情况,制订实施可行的解决方案。③对辖区确诊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统一登记、建卡和报告,对在家居住的精神病患者在专科医疗机构指导下进行督导治疗和管理。④开展恢复期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的康复指导,实施康复训练。5、社区老年保健(3.5分)①开展预防老年病的宣传教育活动,向老年人传播自我保护措施,讲解疾病康复、合理营养、环境卫生知识,进行心理卫生教育,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进行常见伤害的预防、自救和他救。②组织和指导老年人参加各种合适的健身活动。③有计划地对辖区内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对卧床老年人,社区全科医生和护士要定期巡回医疗检查,及时做出干预措施。④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重点管理,签订保健合同,定期进行家庭访视,定期进行健康指导≥4次/年。⑤定期为60岁以上人口测血压,建立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6、社区康复(2.5分)①对辖区残疾人进行登记管理。②指导残疾人和疾病恢复期病人进行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四、社区妇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