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省人才市场人事代理服务项目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服务范围:档案、户籍在我中心托管的人事代理人员一、未婚证明办理流程1、凭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借出户籍卡;2、持本人身份证及户籍卡到()民政局办理未婚证明;二、流动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男方办理流程1、凭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借出户籍卡;2、现工作单位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盖公章)3、一寸近照一张;4、领取流动计划生育证申领表一式两份,由我中心工作人员填写盖章5、携带申领表、相片、身份证、户籍卡到到雨花区洞井镇政府计生办办理;6、领证以后,返回一份申领表到我中心存档。女方办理流程1、凭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借出户籍卡;2、现工作单位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盖公章),已婚已生育人员出具两个月内居住地计生部门开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3、一寸近照一张;4、领取流动计划生育证申领表一式两份,(已婚)妇女须与我中心签订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合同,由我中心工作人员填写盖章;5、携带申领表、相片、身份证、户籍卡到雨花区洞井镇政府计生办办理;6、领证以后,返回一份申领表到我中心存档。注:代办人需携带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服务热线:85063719服务部门:人事代理部服务投诉:85063017申报一孩准生证办理程序服务范围:人事档案、户籍关系均存放于我中心的流动人员。一、女方办理程序1、凭身份证到我中心借出户籍卡,领取《生育一孩申请表》;2、填写好表格后,先由男方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计生公章(男方单位必须签署如下意见:××同志,系初婚未生育,未领养小孩,符合国家生育一孩政策),注:男方户口不属本区或外省市户口的,须在一孩准生证发放申领表上加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专用章;3、夫妻双方到网上人口学校()参加新婚和优生优育知识培训,领取结业证;4、携带以下材料到我中心签署女方意见:夫妻双方户籍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结业证、妇幼保健手册(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区妇幼保健院办理)、生育一孩申领表、夫妻双方2寸合照一张、女方聘用单位出示的计生证明(女方系初婚未生育的证明,加盖公章);5、待我中心计生专管员审核材料后,签署女方意见;6、携带以上材料到雨花区洞井镇政府计生办领取一孩准生证;7、领取证件后报我中心计生专管员,将准生证编码存档。二、男方办理程序1、在女方户籍所在地领取《生育一孩申请表》;2、凭身份证到我中心借出本人户籍卡;3、携带申请表、户籍卡、聘用单位出示的近期计生证明(如:男方系初婚未生育、未领养小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需加盖公章)到我中心签署男方单位意见,并在审核材料上加盖计生公章;4、携带以上材料到雨花区洞井镇政府计生办签署意见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办领取一孩准生证;三、夫妻双方同时托管的办理程序1、持双方身份证到我中心借出户籍卡,领取《生育一孩申请表》;2、夫妻双方到网上人口学校()参加新婚和优生优育知识培训,领取结业证;3、携带以下材料到我中心签署意见:夫妻双方户籍卡、身份证、结婚证、结业证、妇幼保健手册(妇幼保健院办理)、生育一孩申请表、夫妻合照一张、男女双方聘用单位出示的计生证明(系初婚未生育、未领养小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管理条例。需加盖公章);4、待我中心计生专管员审核材料后签署意见;5、携带以上材料到雨花区洞井镇政府计生办领取一孩准生证;6、领取证件后报我中心计生专管员,将准生证编码存档。服务热线:85063719服务部门:人事代理部服务投诉:85063017申请计划内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1、夫妻双方向各自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计生办公章;2、出具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证明材料,连同双方申请,由女方单位报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3、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后,报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育证审批小组集体审查批准后,发给《生育二孩申请表》;4、《生育二孩申请表》填写好后交男女双方村(居)委会或单位计生办审核,并加盖计生办公章后,由女方单位逐级上报审批;(必须钢笔填写)5、审批后交女方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进行张榜公示;6、怀孕五个月后由区、县(市)计生委二孩生育证审批小组发给《二孩生育证》;领证须出具的材料如下(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孕检证明(未领取《生育二孩申请表》前不能怀孕),再婚夫妇带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一方有小孩的带小孩户口簿;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庭带长沙市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小组鉴定表;独生子女家庭小孩死亡的带死亡证明和派出所证明;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带全套收养证明;怀孕五个后,领《二孩生育证》时须带人口学校结业证(见《一孩生育证》条款)、妇幼保健手册(同一孩准生证办理程序)。服务热线:85063719服务部门:人事代理部服务投诉:85063017住房公积金代办程序服务范围:凡人事行政关系、档案已转入我中心的人事代理人员。办理程序:1、每月2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并审核;(1)与我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2)人事代理服务费用缴纳凭证;(3)身份证复印件。2、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另行通知)到浦发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松桂园喜来登大酒店二楼)缴纳费用,一律按年缴费;3、个人要求停保,必须在每月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中心。20日后受理下月异动。4、对于年度投保期截止未来办理续缴保费手续的,我中心将办理停保手续。缴费计算:1、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数。如月实发工资超过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以3倍计算。2、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均为6至12%。3、计算公式: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职工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如: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000元,缴费比例为6%,则每月应缴公积金为1000×(6%+6%)=120元住房公积金转入手续:1、核实人事代理合同及缴费情况。2、我中心开具接收函,将公积金转入下列帐号:开户名称: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帐号:190100722902260085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厦支行汇缴单位公积金专户帐号:2010100054574转入单位名称: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3、将一份基金转移单交我中心备案查询。住房公积金转出手续:1、接收单位出具相关接收证明,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相关住房公积金转入帐号;2、我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并盖章;3、我中心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出手续。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符合支取条件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我中心填写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取申请(审批表)并盖章;3、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和”阳光住房公积金卡”,备齐有关支取资料到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1、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符合贷款条件者,在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2、申请贷款人工作单位在贷款申请表上签意见并加盖公章;3、我中心在贷款申请表上盖章;4、申请贷款人将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交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注意事项:1、”住房公积金阳光卡”需在缴费3个月后致电人事代理部查询办理情况,办妥后凭本人身份证领取。2、咨询方式:(1)联系电话省直公积金贷款业务联系电话:0731-8516650185166513省直公积金汇缴、支取业务联系电话:0731-8516658285166583省直住房公积地址:长沙市人民中路35号省建苑大楼一楼办公(识字岭,人民路和芙蓉路交叉路口东北角)(2)网上查询: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服务热线:8506372685063019服务部门:人事代理部服务投诉:85063017医疗保险代办程序服务范围:凡人事行政关系、档案已转入我中心的人事代理人员。一、办理流程及要求1、新参保须提交的材料:个人人事代理合同书;缴纳《诊疗手册》工本费5元/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2、原已在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参保人员,停保未满3个月者可直接在我中心续交,不用体检。已停保3个月(含3个月)者须体检合格后再续交,体检表可在湖南人才网/人事代理部下载)3、原在省社保系统外参保的与新参保者的办理程序相同。办理程序为:(1)个人提出申请,下载体检表后体检并报送我中心;(2)体检表报省医保中心审核后,我中心将及时通知申请人缴费,按年度缴费;(3)申请人每月20日(遇节假日和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带本人身份证到浦发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松桂园喜来登大酒店二楼)缴费。20日之后办理的下月办理参保手续。(4)在办理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我中心将在每月30日左右通过电话将信息给反馈申请人;(5)要求停保者,必须在当月12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中心。12日后受理的次月办理停保手续;(6)每年4月初缴纳当年度医疗保险费,采取银行代扣代缴的方式。我中心将与浦发银行合作通过手机短信将有关情况通知参保人,参保人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将医疗费用存入指定银行,逾期未存者将停保。缴费计算:1、以上年度统筹区内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2、基本医保缴费比例为:10%,个人不参加生育保险及工伤保险。3、大病互助每年90元/人。4、计算公式: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大病互助费注意事项:1、新参保人员缴费满一个月后可领取医保手册。2、医保卡需在叁个月后致电人事代理部查询,办妥后凭本人身份证领取。3、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社保局将调整当年度的缴费基数。待遇享受:参保人员在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病互助费后,可享受如下待遇:1、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个人缴纳部分全部计入个人帐户,并将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按45岁以下划入工资总额的0.7%,46岁以上到退休划入1.2%到个人帐户。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个人帐户按上年度平均工资3.4%划入。2、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持《诊疗手册》和我中心开具的《参保人员住院介绍信》,到省医保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手续。3、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费用在个人帐户中支付,急诊与住院过程不间断的,其急诊费用可连同住院费用一起,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住院费用20万元以下的可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规定的标准和比例报销。退休手续办理程序:1、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的代理人员,在养老保险办理好退休手续后,可持《湖南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到我中心办理医保退休手续。2、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必须在医保退休手续办妥后方可享受,不及时办理责任自负。服务热线:0731-8506302185063726服务部门:人事代理部服务投诉:0731-85063017生育保险办理程序与服务1、概念: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2、统筹范围:生育保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全部纳入所属统筹地生育保险社会统筹范围,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一起参保和征收保险费。3、缴费率与基数:生育保险费率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0.7%比例缴纳,所有征缴的经费全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也不建立个人帐户。4、生育保险享受条件:用人单位新增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生育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90天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费,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90天以后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保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10个月后生育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5、办理流程:由人事代理单位每月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一起申报异动,并按月及时、足额将生育保险费与医疗保险费一道转入专用帐户,由我中心统一及时缴存、省社保征缴办公室打单征收。6、资格审查及登记:女职工确诊怀孕20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