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一)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二)代写法律文书: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1、侦查阶段:1000-8000元/件。2、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3、审判阶段:一审:2000-12000元/件。二审:2000-15000元/件。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10000元/件。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四)代理民事和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争议标的收费标准1万元以下500---------1500元1-10万元(含10万元)4-5%10-50万元(含50万元)3-4%50-100万元(含100万元)2-3%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1-2%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0.5-1%1000万元以上0.5%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五)代理仲裁案件:按照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收费。(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二、计时收费:50-1000元/小时。三、上述收费标准从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