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文件烟劳社就[2010]3号关于开展2010年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办公室、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高新区人才与社保中心: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6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烟台市2010年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做好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要求1、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继续要以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在相对集中时间内组织开展专项服务活动,提供就业岗位,落实就业政策,解决就业问题。2、活动中要联合有关部门、团体,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5个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在统一时间内,集中为求职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3、在就业服务活动中,要充分发挥“烟台e路通——e网传真情,服务促就业”的就业服务信息化品牌作用,依托“劳动99”信息管理系统、“烟台就业网”和“烟台创业网”三大载体,形成内外结合、相互补充、全方位、立体化的信息化就业网络,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要根据不同时期求2职人员的就业特点,举行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和专场招聘会,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满足各类就业群体的就业需求。4、开展就业服务精细化活动,把精细化服务贯穿始终,按照《烟台市职业介绍精细化服务工作规范》和《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绩效考核标准》要求,重点做好“一对一”、“一站式”和“一条龙”服务,不断提高精细化服务水平。5、做好专项活动安全工作,要按照《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明确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保障专项活动的有序进行。二、活动时间和安排1、元旦、春节期间,要联合残联人联合会,组织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共同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集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落实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和残疾人扶持政策,实施专项就业帮扶,促进其实现就业再就业。2、2月下旬至4月,要联合工会、妇联等团体,组织就业服务机构、工会与妇联基层组织和其他服务机构,共同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服务和维权支持,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就地就近转移就业。3、5月份要与工会、工商联、教育、民营经济发展局等部门,组织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民营企业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通过专场招聘会、企业送岗位进院校等形式,为民营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和其他求职人员搭建供需对接平台。4、9月份要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3通过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登记失业、家庭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5、11月下旬要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就业服务机构、高等院校和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共同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通过集中提供就业信息、与高校联合建立就业服务站点、开展校园职业指导和政策咨询、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重点为即将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6、专项活动结束后,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报表和总结。市领导小组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现场督促检查。联系人:王道明刘宝爱电话:6291255电子信箱:scbyt@163.com附件:烟台市2010年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二○一○年二月三日主题词: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通知烟台市劳动就业办公室2010年2月3日印发4附件:烟台市2010年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一、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一)活动主题就业援助进家入户,帮您解决就业困难。(二)重点服务对象1、未就业和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2、零就业家庭。3、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4、本地确定的其他援助对象。(三)活动目标1、使每一个新出现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双零”家庭能够及时在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得到就业援助;2、帮助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3、每一个“双零”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4、帮助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优惠等就业扶持政策。(四)活动时间51、2010年1月10日至2月10日在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举行“就业援助月”活动;2、2010年1月14日在市直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举行“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五)活动内容1、“逐户家访“活动。各县市区要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认真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就业援助对象的情况,及时将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对其中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及时纳入援助范围,提供重点帮扶。2、“一对一”帮扶活动。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公益性岗位援助和就业政策援助。对尚未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要逐一落实政策,稳定就业。3、“就业能力提升”活动。组织有培训意愿人员,参加享受补贴的职业培训。4、“创业一条龙服务”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5、“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制度,努力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6、“公益岗位助残就业”活动。发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作用,通过重点开发社区服务业和社区残疾人事务工作等适合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公益6岗位,帮助一户多残、零就业残疾家庭和重残无业等就业困难残疾人员实现就业,并落实岗位补贴政策。7、依托烟台创业网,对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全程化指导。通过提供创业动态、创业项目库,进行政策解答等措施,构建创业互助的平台,帮助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创业。(六)活动要求1、市直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要在1月14日举行“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设立就业援助咨询服务窗口即岗位推荐、创业指导、就业培训、失业保险、优惠政策、劳动事务代理等。2、要加强就业援助政策的落实,广泛开发公益性岗位,增加就业困难人员选择就业的机会。在春节前,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开展一次入户家访活动,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和“双零”家庭登记认定制度和“一对一”帮扶援助制度。要针对城镇新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特点和就业需求,组织开展相应的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并在不同时期有针对性地安排相应的专项服务活动。各县市区请于2010年2月11日以前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和统计报表。二、春风行动活动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是新失去工作岗位后仍留在城市的农民工,能够得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二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得到免费、有效的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并可以参加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活动;三是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可以参加享受政策补贴的职业培训;四是组织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企业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实现转移就业。7(二)服务对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重点是其中新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三)活动时间:2010年2月21日至4月底。(四)工作内容:1、“技能帮我找工作”活动。组织因金融危机新失去工作的返乡或流动农民工就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资金来源,切实帮助一批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2、“春风送岗位”活动。针对包括进城务工妇女、青年在内的各类农民工的特点,组织一批合适的岗位信息,通过召开专场招聘会、组织就业信息下乡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3、“就业信息对接”活动。农村劳动力的主要输出地与输入地间建立就业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方便农民工求职务工。4、“帮您维护劳动权益”活动。为已经外出或准备外出的农民工提供劳动就业政策和相关法律咨询指导,大力宣传相关政策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措施,加大人力资源市场查处力度,打击一批非法用工单位和“黑职介”。5、“诚信服务”活动。推荐一批服务规范、群众满意的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作为“放心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并广泛宣传,引导农民工到守法、诚信的职业中介机构求职。6、“以工代赈”活动。将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其中的被征地农民,组织到当地的基础建设工程项目中,明确岗位的基本性质,落实相关岗位补贴经费。7、“组织起来转移就业”活动。根据用工需求信息,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重点强化有组织的就地就近就业工作,帮助农村劳动者实现就地转移就业。8、“妇女就业专场招聘会”活动。通过各类渠道收集适合妇女就业的用工岗位,帮助有就业意愿的妇女开展创业就业活动。“三八”期间开展“春风送岗位”活动。9、8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四免费”服务。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扩大服务范围,开展“四免费”服务,即对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培训指导服务。10、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实施“就业信息村村通”工程。将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中的就业岗位信息通过烟台就业网和“劳动99”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发布,依托市、县(市区)、镇街和社区(村)四级就业服务网络,由各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及时将适合农民工就业的信息进行下载并在社区(村)信息栏中张贴和送到农民工手中,实现就业岗位信息与农民工需求的有效对接。(五)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要在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日常工作的同时,将因失去工作而返乡或流动的农民工,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纳入重点服务范围,组织开展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和专项活动。春节前,重点做好新失去工作农民工的职业介绍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和返乡农民工就业需求摸查工作,为节后提供服务做好准备。春节后,要普遍免费发放“春风卡”,介绍主要输入地区用工需求形势、进城务工基本常识、维权注意事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合法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联系方式等,帮助农民工求职;要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或返乡创业;要建立劳务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的就业信息沟通机制,为准备外出求职的农民提供准确的就业信息,并通过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帮助农民有序外出就业;要通过当地企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吸纳等方式,帮助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各县市区要于2010年4月底以前上报活动情况统计报表和总结。三、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方案9(一)活动时间:2010年5月中旬。(二)活动范围:市及县市区民营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招聘周活动。(三)招聘对象:失业人员、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城乡各类劳动者。(四)工作目标:1、促进招聘周活动与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相结合;2、搭建三方活动招聘平台,使民营企业招聘的岗位信息与求职者的就业愿望实现有效匹配;3、通过面对面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培训报名和职业介绍等活动更好地为求职者进行就业服务;4、促进大批参加招聘周活动人员在短期内实现就业再就业。(五)工作内容:1、建立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多方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等分管领导组成,活动筹备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市场部;2、开展招聘前、中、后的宣传活动,树立招聘周品牌;3、全市统一时间、统一行动,举办招聘周活动;4、对参加招聘周活动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参加工会组织等方面进行指导;5、实施跟踪服务,将招聘活动做实。(六)工作要求:1、要按照部、省的要求,会同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2、加强协调配合,实行四级联动。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工商联抓好民营企业用人信息的采集工作,与总工会一起抓好对失业人员的职业指导、政策咨询和维权工作。市、县市区、镇街和社区(村)实行四级联动,要充分发挥镇街和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及时将招聘求职信息录入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10实行信息共享,并将招聘信息直接发送到社区(村)。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要结合本地实际,举办专场招聘会。3、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