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实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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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培训目录第一部分:营改增基础知识第二部分:增值税发票管理第三部分:营改增应对办法一、营改增基础知识1.营改增意义2.营改增内容3.范围及税率4.资格及认定5.税额计算6.实际税负一、营改增基础知识-意义1.有利于减少营业税重复征税,使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影响2.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3.有利于服务业出口4.“营改增”结构性减税任重道远一、营改增基础知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BECDA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税服务应纳税额征收管理纳税时间地点、期限税收减免F一、营改增基础知识-服务范围及税率交通运输业(11%)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现代服务业(6%)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设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鉴证咨询服务延伸:基础:17%(绝大多数货物和应税劳务)、13%(基本生活用品和劳务);o%(出口货物)征收率:6%或4%(水力发电、建筑砂、土、石料、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小规模:3%*一、营改增基础知识-一般纳税人认定1)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2)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一、营改增基础知识-计税方法A、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B、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一、营改增基础知识-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同于营业税,按照不含税销售额计税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例如:含税销售额106万换算不含税销售额:100=106万/1.06销项税=100*6%=6万一、营改增基础知识-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购买服务、物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金。例如:原材料、燃料、机器设备等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分包费、办公用品费、固定资产费、油费、运输费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营改增基础知识-本期应纳税额A、一般纳税人:价税合计106万元,不含税销售额100万。本期销项税额:6万元。本期取得进项税发票情况(1)2万元(2)6万元(3)8万元第一种情况:应交增值税=6-2=4万元(交纳)第二种情况:应交增值税=6-6=0万元(不交)第三种情况:应交增值税=6-8=-2万元(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应纳额=100*3%=3万一、营改增基础知识-税收管理①认定资格②政策软件培训③购票、开票、认证④填表、申报、缴纳⑤检查、稽查一、营改增基础知识-实际税负1.价税分离换算公式:应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6%)2.如开票金额为106万,计算实际的销项税?应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6%)=106/(1+6%)=100万进项税=100*6%=6万营业税=106*5%=5.3万3.实际税负增加0.7万增长率:0.7/106=0.66%或5.66%=(6÷1.06)考虑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实际每张发票税负增加0.726%。(2000~3000万开票额,直接增加税负14.52~21.78)4.进项税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包费(6%,220~330万);办公用品费、固定资产(小轿车除外)、汽油费、维修费(17%)5.小规模纳税人,由含税5%降为2.91%(3÷1.03)销本章“关键词”A.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B.税率:6%、3%C.原理: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二、增值税发票管理1.增值税发票2.如何开发票3.抵扣税规定4.退票及废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素增值税发票的主要内容:1.购销双方纳名称;2.购销双方纳地址、电话;3.购销双方纳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4.货物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和销售数量;5.不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单位售价及货款总金额;6.增值税税率、税额;7.发票日期、发票号码、密码区等。8.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二、发票管理-发票种类增值税发票联次及作用:第一联为记账联,由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作付款的记账凭证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普通发票专用发票能够抵扣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开具专用发票客户须提供信息:1.付款人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税号)3.单位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5.开票内容二、发票管理-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无须抵扣增值税的客户开具客户无须提供信息:1.付款人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税号)3.单位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不能够抵扣增值税二、发票管理-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两个号码必须一致密码不能超出密码区方框加盖发票专用章费用产生的月份或其他说明事项必须在开票系统中打印;“复核”与“开票人”不能空白或为同一人此处纳税人识别号切记不可打印错误。二、发票管理-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信息区密码信息区开票内容区:咨询服务费、规划费金额税额区公司信息区备注信息区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二、发票管理-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有:(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上述票据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四)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五)购置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使用期限须超过12个月。(房屋和建筑物及交消费税的固定资产如小轿车不包括)。二、发票管理-可抵税规定不可抵扣的进项税:二、发票管理-可抵税规定(一)用于以下项目的进项税:(1)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2)免征增值税项目(3)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4)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5)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不可抵扣的进项税:二、发票管理-可抵税规定(一)用于以下项目的进项税:(1)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2)免征增值税项目(3)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4)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5)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时间规定: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二、发票要求:(1)字迹清楚。(2)不得涂改。(3)项目填写齐全。(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8)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二、发票管理-可抵税规定可抵扣发票认证: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帐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一、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二、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二、发票管理-退票及废票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当期发票作废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按以下规程操作:①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②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③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④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⑤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缺少一个环节或一项证明则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也就不能作废专用发票。本章“关键词”A.票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B.认证:开票日起180天C.退票:作废、红字发票三、营改增应对办法1.政策学习2.发票申领3.营销策略4.成本策略三、应对办法—政策学习1.政策培训、学习相关法规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1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东方航空公司执行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1】132号)5.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3号公告)7.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65号公告)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66号公告)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74号公告)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77号公告)2.软件、税控设置操作1.及时购买增值税发票不,保证开票收款。2.积极申请100万版发票。已提交资料《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待批准。三、应对办法—发票申领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发票税金营业税模式增值税模式主税种5.00%6.00%附加税种:城建税5.00%5.00%附加税种:教育费附加3.00%3.00%附加税种:地方教育费附加2.00%2.00%小计10.00%10.00%折算合计5.50%6.60%税金成本增加1.10%三、应对办法—营销策略项目营业税模式增值税模式目标利润100.00100.00税金5.5%换成乘数系1.05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