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璜工业园入驻企业服务指南前言首先,非常感谢您以睿智的眼光选择并入驻珞璜工业园,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为您以及您的企业营造和谐、温馨的工作生活环境,祝您的企业在道法自然的珞璜园区中蓬勃发展,创造新的奇迹,实现新的跨越。珞璜工业园现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是承接重庆主城产业转移和功能疏解的重要区域,是重庆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融合发展的“黄金口岸”。园区正努力打造“千亿级工业园水公铁综合枢纽”,争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江津工业争当城市发展新区领头羊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为了方便入驻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特编写《珞璜工业园入驻企业服务指南》,供入驻企业周知。珞璜工业园入驻企业项目手续办理流程:(1)珞璜工业园入驻企业项目提前动工手续办理流程图工商注册(工商局)立项备案(促建部)环保咨询(环保局)方案设计、地质勘察(中介)编制环评报告(中介)规划方案预审查(规划部)环评批准(环保局)消防方案审查(消防支队)初步设计(中介)消防初设审查(消防支队)建委初设预审(建委)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中介)人防审查(人防办)招标备案(促建部)提前介入质量监督(质监站)安全监督(安监站)环保设计备案(环保局)环保试生产及临时排污许可(环保局)质量预验收(质监站)消防验收(消防支队)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环保局)(2)珞璜工业园入驻企业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图工商注册(工商局)环保咨询(环保局)编制环评报告(中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红线图(规划部)方案设计、地质勘察(中介)环评批准(环保局)规划方案审查(规划部)消防方案审查(消防支队)市政园林审查(市政部)初步设计(中介)消防初设审查(消防支队)建委初设审查(建委)施工图设计及审查(中介)人防审查(人防办)施工图设计备案(建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部)防雷审查(气象局)招标备案(促建部)工程质量监督(质监站)工程安全监督(安监站)工程施工许可证(建委)环保设计备案(环保局)消防施工图设计备案(消防支队)接沟许可(市政部)消防验收(消防支队)防雷验收(气象局)市政园林验收(市政部)质量验收(建委)规划验收(规划部)临时排污许可(环保局)国土验收(国土局)人防验收(人防办)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委)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委)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环保局)房屋产权证(国土局)立项备案(促建部)一、立项备案办事指南(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办理1、申请条件(1)取得项目经营的营业执照;(2)取得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明确;(4)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重庆的相关产业政策;(5)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6)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取得用地手续;(7)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各方必须取得企业注册资料和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8)外商投资企业须出具董事会决议。2、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4〕24号)。3、要件材料(1)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鲜章、法人签字(2)备案申请书:一份,加盖鲜章(3)备案承诺书:一份,加盖鲜章(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完税证明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均加盖鲜章(5)投资协议复印件一份,加盖骑缝鲜章4、注意事项项目业主访问在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服务平台注册申报,待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件材料();三证合一工商执照,网上申请可用执照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申请账号名;未三证合一的用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作为申请帐号名。5、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7、联系电话023-47607708(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批复1、申请条件(1)取得有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报告书(《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内所列其他社会事业项目和外商投资(含并购)房地产项目除外);(2)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3)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4)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或国有土地使用权。2、设定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渝府发〔2014〕66号印发)、《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3、要件材料(1)节能管理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2)特殊行业需出具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4)项目核准申请文件;(5)规划选址意见书;(6)项目核准申请报告;(7)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8)投资各方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4、注意事项项目业主访问在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服务平台注册申报,待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件材料();三证合一工商执照,网上申请可用执照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申请账号名;未三证合一的用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作为申请帐号名。5、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7、联系电话023-47607708二、环保审批办事指南(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1、申请条件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以及区域开发等建设项目。2、设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3、要件材料(1)《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1份;(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批复复印件,盖公章;4、注意事项无5、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7、联系电话023-47607189,023-47607708(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申请条件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第十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以及区域开发等建设项目。2、设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3、要件材料(1)通过专家技术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两份并同时附电子版);(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表(一式两份);(3)涉及水土保持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有水行政部门的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4)设计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项目,应有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5)申请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附环境状况变化的说明。4、注意事项无5、办理时限对报告书进行评审10个工作日,对报告表进行评审5个工作日,对环境影响登记表进行评审5个工作日(不含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报告书进行专家评审的时间)。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7、联系电话023-47607189;023-47607708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规划红线图)办事指南1、申请条件取得与《规划条件函》的内容相符合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文件的建设项目。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依法批准的城乡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镇乡规划。3、要件材料(1)《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盖公章)[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原件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盖公章);(限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3)1:500现状实测地形图及电子文件(含地下管网及地下建(构)筑物)(原件1份);(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一份,盖公章;(5)发改委立项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盖公章。4、注意事项无5、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7、联系电话023-47607189,023-47607708四、规划方案审查办事指南(一)规划方案预审1、申请条件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核准文件的建设项目。2、要件材料(1)《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申请表》(原件1份);(2)《建设工程方案申请明细表》(原件1分);(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盖公章)[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原件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盖公章);(限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4)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含室外综合管线设计方案,加盖设计资质印章,原件3份,附电子文档);(5)发改委立项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一份,盖公章。3、注意事项无4、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5、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6、联系电话023-47607189,023-47607708(二)规划方案审查1、申请条件(1)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的规定(2)符合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和其它规划要求(3)符合修建性详细规划(限位于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建筑工程)(4)符合相关协办部门的要求。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相关要求。3、要件材料(1)《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报建申请表》(原件1份);(2)《建设工程方案申请明细表》(原件1分);(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盖公章)[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原件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盖公章);(限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4)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含室外综合管线设计方案,加盖设计资质印章,原件3份,附电子文档);4、注意事项无5、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7、联系电话023-47607189,023-47607708五、市政园林审查办事指南(一)市政配套设施审查1、申请条件符合《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建设项目。2、设定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3、要件材料(1)规划红线图及规划局审核通过的建设总平面图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2)建设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初步设计方案【含市政道路、排水管网(雨、污水管)、停车泊位等设施平面图,纸质件和电子件CAD2004版各一份】4、注意事项无5、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6、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7、联系电话023-4760726,023-47607708(二)绿化方案指标审查1、申请条件符合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方案绿化指标审查的相关项目。2、设定依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