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泥乡农业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毕署人通〔2009〕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提出如下方案。一、设岗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建立适合我乡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我乡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乡各项事业的发展。二、设岗的基本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定酬、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三、单位基本情况白泥乡农业服务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实有人员3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中级1人)。四、岗位设置情况白泥乡农业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两大部分。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数为8人。2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实有人数3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中级1人)。1、管理岗位2个八级职员岗位1人(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人)九级职员岗位1人(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1人)2、专业技术岗位6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其中:八级1个、九级1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个,其中:十一级2个,十二级2个。五、岗位基本条件(一)两类岗位的基本条件1、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两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两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2)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任职以来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5)任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二)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1、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1、基本任职条件3(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2、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1)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首次竞聘可在十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任现职以来,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含等同奖项)排名1-4名者;地、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含等同奖项)排名前四位者;地、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含等同奖项)排名1、2名者;②任现职以来,完成省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或技术推广项目,排名前四位者;完成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或技术推广项目,排名1、2名者;③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本地本专业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同行公认的优秀人才和学术带头人;④任现职以来,获得省、市(州、地)级党委、政府表彰的。(2)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应在十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任现职以来,获地、厅级科技进步奖(含等同奖项)三等奖排名1、2名者②任现职以来,参与完成省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及技术推广项目;参与完成地、厅(局)级科研项目、课题、工程或技术推广项目者;4③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④任现职以来业绩突出,成果显著。(3)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4)专业技术十一级应符合助理级任职资格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在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首次竞聘可在十三级岗位任职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在十二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首次竞聘可在十三级岗位任职六年以上)或中专毕业在十二级岗位工作七年以上(首次竞聘可在十三级岗位任职八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5)十二、十三级岗位按现行国家和省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6)八级直聘条件:①地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②地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③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2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④地级劳模。(7)九级直聘条件:①县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②县级优秀青年科技人才;③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年以上,兢兢业业从事本职工作的;5④县级劳模;⑤第1款①-②项之一。六、岗位聘用(一)按照本实施方案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拟定实施细则方案,确定具体岗位,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二)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贡献突出或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报县级人事部门批准,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三)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时,凡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人员均应参加岗位聘用,同时要保证现有在册的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可采取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四)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照管理权限对聘用情况进行认定。被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根据所聘等级岗位,对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兑现岗位工资待遇,享受该岗位的福利待遇。新取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资格的人员,被聘用到相应岗位,才能享受该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五)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时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各项待遇。主6要任职岗位确定后,无特殊情形一般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六)单位今后出现空缺岗位的,均应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七)单位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一般保持相对稳定,如编制、内设机构、职能发生变化,可申请变更。七、报批程序《白泥乡农业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经乡主要领导审核报经县人事局审批。八、实施步骤1、核实基本情况,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职工讨论通过后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见附件),并报县人事部门审批。2、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7白泥乡农业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审核表单位名称(盖章):白泥乡农业服务中心单位岗位总量类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特设岗位8比例25%75%数量23管理岗位等级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比例50%50%数量11专业技术岗位层级高级中级初级比例33%67%数量24等级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比例16.5%16.5%33.5%33.5%数量1122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技术工普通工主管部门意见政府人事部门意见一二三四五比例数量职工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