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简介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是以社会组织为主体,以民生建设为核心,政府倡导、社会参与、贯穿全年的大型活动。本次活动的主要特点是政府把社会组织非营利公益项目纳入统一规划,进行计划性安排并组织实施;把社会组织公益资源与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形成有效整合和对接;加大政府对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对有影响力的公益项目进行资金和资源扶持,并给予表彰奖励。本次活动的开展将有利于集中展现社会组织响应政府号召、关注民生、为国分忧、为民解困、体现宗旨、履行职责的本质特征。有利于开创政府倡导、社会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良好局面,促进民生建设形成新的格局。有利于社会组织展现自身能力、扩大社会影响,塑造非营利公益性组织的良好形象,树立公益活动品牌。有利于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整合,获得来自于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形成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动力,创造良好的发展舆论环境,为首都实施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发展战略和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做出积极的贡献。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主要发动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社区社会组织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开展活动,着力于为群众排忧解困,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其主要方面是:(一)扶贫救助。为低收入家庭、贫困人群及灾区群众提供生活救助、改善生存状况提供资金或物资支持。(二)扶老助残。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救护、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在内的服务,为有特殊需要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和物质保障。(三)医疗卫生。资助低收入家庭大病重病患者就医,开展公众卫生健康、送医送药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等问题。(四)文化体育科普。资助、扶持、推动公益文化、科学知识普及和体育事业的发展,为居民提供文化休闲、科学教育、体育健身等服务。(五)妇幼保护。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相关帮扶活动,救助困难儿童生活、学习,帮助儿童少年安全、健康成长。(六)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提高农业产业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开展相关帮扶、资助活动。(七)法律援助。为低收入城乡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法律援助服务。(八)支教助学。对低收入家庭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京就读所需费用提供支持,资助因病、因困等原因辍学学生重返校园。(九)生态环境。开展动植物保护、植树造林、美化环境、污染治理、低碳排放、环保宣传等活动。(十)促进就业。针对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人群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创业知识培训及其他有助于就业和创业的活动。社会组织服务民生活动实施时间为2010年1月至12月,共分为项目申报、项目审核公布、项目实施、项目评估、总结表彰五个阶段。(一)项目申报阶段(2010年1-2月)“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是社会组织本质特征的充分体现,所有社会组织都应积极参与。要根据本组织的宗旨、业务范围,结合2010年工作计划,将全年要开展的各项活动项目,包括内容、投入、惠及人群等相关情况,于2月28日前通过“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向管理机关进行申报。需要政府在资金、资源、场地、联系帮扶对象等方面扶持、帮助的项目,要在申报时提出要求和理由,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申报方式为:登录“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入“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相关网页,填报《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项目申报表》。(二)项目审核公布阶段(2010年2-3月)项目审核。由项目审查监督委员会对社会组织申报活动项目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进行审查,并进行可行性评估后报领导小组审定。区县级社会组织项目由各区县民政部门进行初审后,将项目报领导小组。项目确认。项目通过审核后,市和区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机关将与社会组织签订《社会组织实施非营利公益项目合同文本》,明确活动开展的相关管理服务事项。项目公布。审查通过的项目集中通过“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全过程监督。(三)项目实施阶段(2010年3月至11月)1、组织实施。社会组织根据与管理机关签约内容,按计划开展活动。市社团办将对项目进度情况实行动态监管,社会组织在项目启动、初期(项目完成30%)、中期(项目完成60%)、后期(项目完成90%)、完成五个阶段通过“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项目进度表》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完成项目的社会组织要报送活动总结。2、政府购买服务。市政府已确定购买10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在北京电视台设立“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专题栏目,组织项目竞选。参与竞选项目的社会组织要制定项目策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资金投入、预计惠及人群人数等。市领导小组与中选的社会组织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对项目给予扶持,进行规范管理。(四)项目评估。参与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的项目都要进行评估,评估方式为:自我评定。社会组织在活动实施过程中,按照活动预先安排的计划和目标,对项目实施的效果进行自我评定,并将自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益人反馈。采取走访调查和网络调查的方式,征询受益人对项目效果的满意度评价。1、受益人抽查评价。抽取一定比例的受益人进行走访或问卷调查。2、网络调查。“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将设专门网页,对受益人进行实名网络调查。第三方评估。项目评估监督委员会对社会组织实施项目的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向社会公示评估结果。(五)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12月)采取政府嘉奖和社会褒奖的方式对在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中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进行表彰。由领导小组对活动中表现突出、活动效果显著、社会影响力大的100个先进社会组织和做出突出贡献的200名先进个人进行政府表彰。依据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受益人反馈意见以及第三方评估结论等,由领导小组委托首都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评选出首都“十大最具社会影响力”的社会组织,予以授牌表彰。本次活动结果进入社会组织电子档案,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系统,作为今后政府购买服务、享受优惠政策和等级评定的依据。说明:社会组织服务民生行动是全市社会组织2010年的重点工作,是全市各社会组织应参加的统一行动。各社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紧扣活动主题,积极整合资源,根据各自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益活动。近期,北京市民政局将下发有关开展服务民生行动的通知,请全市社会组织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