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东张大维: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分类及其配置:城乡比较标签:公共服务●陈伟东张大维摘要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为生活服务设施、社会管理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三类。根据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辐射率、拥有率和覆盖率等主要指标,目前,我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在城乡之间存在不均衡现象。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城乡统筹均等发展,在规划上,乡村应该借鉴城市配建经验,选择适当的设施项目和建设指标、适度的投资主体和建设方式,同时,还要考虑实施单元、服务半径、服务当量等相关性要素。关键词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城乡比较;均等化一、问题的提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转型提高了人的需求层次,社会转型扩大了公共需求主体,这些都需要大量增加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产品。我国现阶段正处于从初步小康向全面小康过渡、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的时期,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需要与公共产品供给短缺且分配不均衡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现今我国社会的突出矛盾。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的问卷调查显示,高达82.0%左右的专家学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公共服务提供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和分配不均。[1]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城乡公共产品分配不均显得更加突出。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建设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成为当前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逐步增加国家财政投资规模,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城乡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建立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建设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但由于长期忽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科学分类和对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现状的比较分析,致使业已失衡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很难获取合理的规划建议。本文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研究对象,在合理分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通过文献研究和实证调查,分析我国现阶段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现状,尤其是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在城乡之间的均等化状况,并据此提出我国现阶段可供参考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的配置思路。二、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内涵与分类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是指直接为本社区居住用地内居民提供服务的基本性、共享性设施,一般包括公共建筑及其场地,还有附属设备等。按照居住区的功能和结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则有城乡之分,即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部从城市居住区的角度,对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上进行了界定。从宏观上讲,建设部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修订本)]中将其按使用功能分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从微观上讲,则是指以上八类中的社区服务类设施,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含老年人服务中心)、养老院、托儿所、残疾人托养所、治安联防站、社区组织用房和物业管理设施等。[2](p4-9)本文认为这种从宏观和微观上的分类,虽然是居于城市社区的定位,但从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和农村社区建设逐步推进的角度来讲,也同样适合于对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同时,随着我国乡镇农村逐步城市化或城镇化,借鉴国际经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也应该借鉴城市经验。在宏观和微观上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分类外,结合现实的配置状况,还可以从中观上界定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它主要指除市(村)政公用设施[1]和金融邮电设施之外的,与居民群体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性服务设施,包括三类:一是生活服务设施,指在社区层面上配置的,通过市场提供的商业性、便民利民性、日常生活用的服务设施,如商店、超市、餐厅、洗衣店、美容美发店等;[2]二是社会管理设施,指为实现社区的社会管理功能的设施,包括社区组织用房、社区警务室等;三是社会福利设施,指为居民提供基本福利服务功能的设施,包括社区服务中心、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学前班)、老人护理照料室、再就业培训中心、医疗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设施、公共活动场所、公共图书室等。由于市(村)政公用设施和金融邮电设施一直都是政府部门规划的重点,也有较为明确的建设标准,因此,本文主要从中观层次上界定和研究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三、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现状比较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社区服务设施配置并不完善,除社区组织(村委员会、村党组织等)办公用房等社会管理设施相对健全外,生活服务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的配置率均较低。与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对照,则缺少诸如超市、餐厅、菜市场、洗衣店、美容美发店等生活服务设施,以及社区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站、再就业培训中心、健身设施等社会福利设施,由于这些设施在农村很少存在,因此城乡之间的比较也显而易见,城市社区在这些服务设施的配置上要远远好于农村社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并不均等。尽管如此,农村社区也有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覆盖范围,本文以农村已经具有一定配置规模的医疗服务设施、老人福利设施、文化服务设施和学前教育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例,比较城乡均有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状况和均等化程度。(一)城乡均有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在城乡的配置现状比较1、城乡社区医疗服务设施配置现状比较我们主要采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拥有率指标,来反映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富裕程度及其差异。[3]截至2005年末,我国城市共拥有医院(卫生院)等大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19490个,拥有城市社区70954个,城市社区医院(卫生院)的拥有率为24.38%,即平均每100个城市社区拥有24.38个医院(卫生院);我国农村共拥有医院(卫生院)等大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40907个,拥有农村社区615000个,农村社区医院(卫生院)的拥有率为6.65%,即平均每100个农村社区只拥有6.65个医院(卫生院)(见表1)。城市社区医院(卫生院)的拥有率是农村社区的近4倍。由此可见,从大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拥有率上讲,城市社区的医疗服务机构的配置要好于农村社区。截至2005年末,我国城市共拥有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等小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17129个,拥有城市社区70954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的拥有率为24.14%;我国农村共拥有社区卫生室等小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583209个,拥有农村社区615000个,农村社区卫生室的拥有率为94.83%(见表1)。[3]农村社区卫生室的拥有率是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的4倍多。由此可见,从小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拥有率上讲,农村社区的医疗服务机构配置状况要好于城市社区。但是,由于农村社区的地域面积大、人口密度小、居民较分散,所以,农村小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拥有率高,并非说农村居民对医疗服务的可获得性就强,而且小型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也远不及大型医疗服务机构。我们主要采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辐射率指标,来反映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的可获得性程度及其差异。[4]根据就医的可获得性或可及性,可以将城乡居民获得医疗服务设施的难易程度分为可获得性强和可获得性弱两类,居民能在1公里以内到达的医疗服务设施,其辐射率就高,可获得性也强,反之则弱。根据调查发现,有81.8%的城市居民距离医疗服务设施不足1公里,而只有61.6%的农村居民距离医疗服务设施不足1公里;另外,城乡居民就医的可获得距离在1——4公里的辐射率分别占17.0%和31.6%,城乡居民就医的可获得距离在4公里以上的辐射率分别占1.2%和7.3%(见表2)。[4]由此可见,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配置使得居民更具有可获得性,而农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配置使得居民的可获得性较低。虽然从数量上看,城市社区小型医疗服务机构要少于农村小型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但由于城市社区大型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要相对多于农村社区,城乡人口密度等自然要素也存在较大差别,因此,总体上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辐射率和居民医疗的可获得性仍然要高于农村社区。另外,医疗服务机构的床位数在城乡之间的配置也不均等,城市社区居民的千人拥有量要高于农村社区居民。截至2005年末,我国共拥有医疗服务机构床位数3350810张,其中,城市医疗服务机构床位数2672570张,占79.76%,农村医疗服务机构床位数678240张,占20.24%,城市医疗服务机构床位数是农村的近4倍。[5](P877)从城乡人口数与城乡床位数对比来看,占全国总人口42.99%的城市居民却拥有占全国79.96%的医疗服务机构床位资源。[5]从每千人拥有的床位数来看,全国每千人拥有床位数2.45张,其中,城市社区居民每千人拥有床位数4.66张,农村社区居民每千人拥有床位数0.78张,城市社区居民每千人拥有的床位数是农村社区居民的近6倍。[3]2、城乡社区老年福利设施配置现状比较截至2005年末,我国城市共拥有社区老年福利机构8141个,拥有城市社区79947个,城市社区老年福利机构的拥有率为10.18%,即平均每100个城市社区拥有10.18个老年福利机构;我国农村共拥有社区五保服务机构40907个,拥有农村社区629079个,农村社区五保服务机构的拥有率为4.72%,即平均每100个农村社区只拥有4.72个五保服务机构(见表4)。[6](P166、170、274、278)城市社区老年福利设施的拥有率是农村社区的2倍多。由此可见,从社区老年福利机构的拥有率上讲,城乡社区的老年福利设施配置都不是很好,城市总体好于农村。[6]3、城乡社区文化服务设施配置现状比较社区文化服务设施在城乡之间的配置也不均衡,城市明显好于农村。城市社区除了拥有文化中心(文化站)、图书室等基础的文化服务设施外,还拥有艺术表演场所、剧场、影剧院、音乐厅、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服务设施,而农村社区则只拥有少量的乡镇文化中心和文化站,很少拥有社区图书室等其它文化服务设施,即使拥有少量的文化服务设施,也一般位于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社区,居民的可获得性较低。截至2005年末,我国共有社区文化服务设施379507个[7],其中,城市社区文化服务设施344914个,占90.88%,农村社区文化服务设施34593个,占9.12%,城市拥有的社区文化服务设施大约是农村的10倍(见表5)。[5](P861)从社区对文化服务设施的拥有率来看,城市社区文化服务设施的拥有率为431.43%,农村社区文化服务设施的拥有率为5.62%,也即是说,每100个城市社区拥有431.43个文化服务设施,而每100个农村社区只拥有5.62个文化服务设施。4、城乡社区学前教育设施配置现状比较截至2005年末,我国学前教育普及水平逐步提高,全国大中城市已基本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同时,农村幼儿教育也呈现出了多样化的发展格局,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也得到同步提高,但是幼儿园等学前教育设施在城乡之间的配置仍然显得不均衡。在农村适龄幼儿逐步减少、举办正规幼儿教育存在一定困难的情况下,尽管政府调整了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基本策略,在举办除幼儿园、学前班等主要教育形式之外,还配建或举办了季节性幼儿园、幼儿活动站、游戏小组、巡回辅导站、“大篷车”服务等灵活多样的非正规教育形式,但农村幼儿园资源还远不能满足农村幼儿的入园需求,且数量和质量上远远不及正规化的城市幼儿园。截至2005年末,我国共有幼儿园(含托儿所、学前班)124400个,其中,城市社区幼儿园75200个,占60.45%,农村社区幼儿园49200个,占39.55%(见表6)。幼儿园的在园幼儿共有21790300人,其中,城市社区在园幼儿5691900人,占26.12%,农村社区在园幼儿16098400人,占73.88%.[7]从城乡社区幼儿对幼儿园的拥有率来看,城市社区幼儿的幼儿园拥有率为1.32%,农村社区幼儿的幼儿园拥有率为0.31%,也即是说,城市社区每100个幼儿拥有1.32个幼儿园,而农村社区每100个幼儿只拥有0.31个幼儿园,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