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24781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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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目录一、基本概念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义三、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四、设置原则五、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六、服务站设置指导标准一、基本概念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本环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常见病、多发病)、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功能等六位一体的诊疗服务模式。具有综合、基本、便捷、连续、有效、经济的管理或实施行为。二、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义第一、是提供基本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广泛、方便群众、能使广大群众获得基本卫生服务,也有利于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社区卫生服务强调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有利于将预防保健落实到社区、家庭和个人,提高人群健康水平。第二、是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社区卫生服务可以将广大居民的多数基本健康问题解决在基层。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有利于调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大中型医院为医疗中心,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机构为预防、保健中心,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第三、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迫切要求。社区卫生服务可以为参保职工就近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帮助参保职工合理利用大医院服务,并通过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增进职工健康,减少发病,既保证基本医疗,又降低成本,符合低水平、广覆盖原则,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久稳定运行,起重要支撑作用。第四、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社区卫生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使社区卫生人员与广大居民建立起新型医患关系,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是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德政民心工程,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长治久安。三、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满足人民卫生服务需求,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有效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地方为主,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四、设置原则一、大力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构筑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必须把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社区,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不断丰富城市社区建设内涵。二、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须纳入社区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要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并充分利用中医和西医卫生资源。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服务的综合性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四、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地市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般以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服务人口约3-5万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方便覆盖的区域,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应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择优鼓励现有基层医疗机构经过结构和功能双重改造成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床位、基本设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居民需求配置;卫生人力应按适宜比例配置。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要坚持社区参与的原则。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立、运行应引入竞争机制。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命名原则是:区名+所在街道名+识别名(可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命名原则是:所在街道名+所在居民小区名+社区卫生服务站。五、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一、基本功能(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二)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生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三)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四)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五)提供急救服务(院前急救)。(六)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七)提供会诊、转诊服务。(八)提供临终关怀服务。(九)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十)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十一)提供康复服务。(十二)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十三)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十四)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十五)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十六)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十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二、基本设施(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二)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居民需求、社区资源等可设置适宜种类与数量的床位。(三)具备开展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具体内容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四)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配备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三、科室设置设有开展全科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信息资料管理等工作的专门场所。四、人员配备(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辖区人口每万人至少配备2—3名全科医师。每个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医护比例不低于1︰1.2(其中至少有一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职称的注册护士)。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施的情况下,暂由经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执业医师承担。医护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等知识培训。(三)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一)各类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二)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三)各类人员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四)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各项技术服务工作规范。(五)家庭卫生保健服务技术操作常规。(六)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七)会诊及双向转诊制度。(八)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九)财务、药品、设备管理制度。(十)档案、信息资料管理制度。(十一)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十二)社会民主监督制度。(十三)其它有关制度。六、服务站设置指导标准一、基本功能(一)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协助社区管理部门实施健康促进。(二)开展免疫接种、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三)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四)提供院外急救服务。(五)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六)提供双向转诊服务。(七)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八)提供康复服务。(九)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咨询工作。(十)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服务。(十一)提供个人与家庭的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十二)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十三)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它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二、基本设施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150平方米,至少设诊断室、治疗室与预防保健室,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等设施,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三、人员配备(一)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法定执业资格。(二)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辖区人口每万人至少配备2名全科医师。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施的情况下,暂由经过全科医学培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临床执业医师承担。医护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全科医学及社区护理等知识培训。(三)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四、管理制度参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全科医疗依据医学的发展历史,全科医疗最先产生于民间,直至20世纪不断被人们所重视,逐步发展为一个完整的学科-全科医学,而全科医生则是在全科医学的指导培养下的最后产物。全科医生接受全科医学的专门训练,实施以社区为导向的全科医疗服务。全科医学是医生学领域的横向发展和对各有关学科知识的整合,是医学偏离人性的回归。全科医疗是一个既年轻又古老的学科,一种纯粹的医疗实践学科,是指全科医生在实际工作中的一切实践活动,它是通科医疗的升华。全科医疗管理人群的初级卫生保健问题,它使高层次的专科医疗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协调地形成一个纽带。遵照美国家庭医师学会(AAFP)1984年对全科医疗的定义:“全科医疗是一种整合生物医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医学专科,其知识和技能的核心源自于传统的开业医师和以家庭为范畴的独特领域,而不以病人的性别、年龄和器官系统的疾病进行分科。全科医生接受全科医学的专科训练,提供以家庭为单位的边续性、综合性保健,扮演了医疗系统中为病人提供和协调一切卫生保健需求的独特专业性角色”。全科医疗虽然也是以现代医学科学为基础,研究和处理人的健康问题,但它拥有一个不同于专科学术领域和服务范围的鲜明特征。(一)全科医疗是以社区为定向的医疗服务以社区为定向是强调全科医生既服务于个人、也服务于群体,既服务于病人、也服务于健康人群,它的服务目标主要是社区范围内的一切卫生问题及卫生管理问题,主要涉及一、二级医疗预防问题,可设置观察治疗室及个别床位,而不同于大医院设有庞大的住院系统。(二)全科医疗是一种高素质的医疗服务全科医疗虽属于初级保健范畴,但具有丰富的科学性、完善性和哲理性,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综合了生物-心理-社会科学的立体思维,全面对待人的躯体、精神疾患和社会适应不良的困惑,并照顾家庭和社区的环境。体现了医疗服务的周全性,学科思维的完整性,大大提高了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因此是一个体现了新医疗模式的高素质医疗服务。(三)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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