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国际服务贸易协议与国别政策本章主要内容《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一、《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协议的产生二、GATS规定的服务贸易内容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一)《服务贸易总协定》产生的背景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一、《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协议的产生1.发达国家对服务贸易的倡导2.发展中国家对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态度发生转变(二)《服务贸易总协定》产生的过程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一、《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协议的产生1.WTO的产生历程国际贸易组织ITO关贸总协定GATT世界贸易组织(WTO)1948年1995年(二)《服务贸易总协定》产生的过程1.WTO的产生历程(1)从国际贸易组织到关贸总协定二战后为恢复世界经济,设计出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和国际贸易组织(ITO)为三大支柱的世界经济体系。(二)《服务贸易总协定》产生的过程1.WTO的产生历程(1)从国际贸易组织到关贸总协定成立国际贸易组织时,由于国际贸易组织宪章未获得美国国会批准,之后其他国家也未批准该宪章,致使国际贸易组织流产。于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替代国际贸易组织临时生效。关贸总协定历次多边贸易谈判一览表名称地点与起止时间第1轮日内瓦回合1947.4-1947.10第2轮安纳西回合1948.8-1948.10第3轮托奎回合1950.8-1951.4第4轮日内瓦回合1956.1-1956.5第5轮狄龙回合1960.9-1962.7第6轮肯尼迪回合1964.5-1967.6第7轮东京回合1973.9-1979.4东京发起第8轮乌拉圭回合1986.9-1993.12在乌拉圭发起(二)《服务贸易总协定》产生的过程1.WTO的产生历程(2)再从贸易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GATT自身的局限性:是一个临时性的协定管理范围过于狭窄规则体系不严密争端解决机制存在严重缺陷WTO的组织结构WTO的组织结构(二)《服务贸易总协定》产生的过程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一、《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协议的产生争论—美国1982年提出进行服务贸易多边谈判,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谈判有关问题上争执不下。妥协—1986年服务贸易谈判列入乌拉圭回合的组成部分协议达成、正式签署—1993年12月15日达成协议;1994年4月15日由111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正式签署。(二)《服务贸易总协定》产生的过程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一、《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协议的产生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在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许多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分歧。这些分歧表现在:1.服务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和领域2.外国投资问题3.关于多边框架问题4.服务贸易和经济发展(三)与服务贸易相关的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一、《服务贸易总协定》及相关协议的产生1.《金融服务协议》2.《全球基础电信协议》3.《信息技术产品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二、GATS规定的服务贸易内容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关于服务贸易谈判时,总协定秘书处开列的提交各缔约方参考的服务贸易项目清单,服务贸易涉及150多个项目。另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四条标准归类划分,大致有20多个领域。(详见教材273-274)(一)GATS的宗旨与基本原则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1.GATS的宗旨GATS的宗旨是通过建立服务贸易多边规则,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扩大全球服务贸易。(一)GATS的宗旨与基本原则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2.GATS的基本原则(1)最惠国待遇原则若缔约国的一方若给与第三国某种优惠待遇,缔约国的另一方即时获得相同的优惠待遇。(一)GATS的宗旨与基本原则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2.GATS的基本原则(2)国民待遇原则所在国应给予外国人以本国公民享有同等的民事权利地位。(一)GATS的宗旨与基本原则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2.GATS的基本原则(3)透明度原则成员方所实施的与国家贸易有关的法令、条例、司法判决、行政决定,都必须公布,使各成员国及贸易商熟悉。(一)GATS的宗旨与基本原则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2.GATS的基本原则(4)市场准入指一国允许外国的货物、劳务与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的程度。(一)GATS的宗旨与基本原则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2.GATS的基本原则(5)服务贸易一体化安排(6)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7)尊重国内规章(8)世贸组织成员可援引的例外(二)GATS的主要内容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1.在形式上第一部分《服务贸易总协定》条款(共29条具体条款)第二部分附件(共8个)包括:豁免附件;根据本协议自然人移动提供服务的附件;空运服务的附件;金融服务附件一;金融服务附件二;海运服务谈判附件;电信服务的附件;基础电信谈判附件第三部分各国提交的具体承诺表(共94个)(二)GATS的主要内容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与内容2.在逻辑结构上,GATS又可分为五个环节:一般性定义(第一部分)以及适用于全体成员国的普通义务与原则(第二部分);成员国根据其列出的细目表,对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作出具体承诺(第三部分);成员国就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谈判原则、适用范围、具体承诺的细目表以及细目表的修改作出的规定(第四部分);组织结构条款(第五部分)和最后条款(第六部分);各种(8个)附件。(一)欧盟服务贸易政策主要国家、区域组织国际服务贸易政策一、世界主要区域经济组织国际服务贸易政策1.欧盟内部的服务贸易政策1)人员的自由移动政策2)金融政策3)运输政策4)电信政策(一)欧盟服务贸易政策主要国家、区域组织国际服务贸易政策一、世界主要区域经济组织国际服务贸易政策2.欧盟对外服务贸易政策欧盟服务贸易政策制定的主要依据是GATS。其对外界对此重申,他的内部单一市场经济绝不排斥对外开放和外来竞争的增加。(二)北美自由贸易区主要国家、区域组织国际服务贸易政策一、世界主要区域经济组织国际服务贸易政策1.金融业2.电信业3.其他服务业主要国家、区域组织国际服务贸易政策二、世界主要国家服务贸易政策1.美国2.澳大利亚3.韩国中国入世的历史过程中国曾是GATT的缔约国,1950年台湾以“中华民国”的名义退出GATT。改革开放以后,我国进行复关和“入世”谈判。此后为返回GATT和加入WTO经历了前七年,后八年共15年的谈判过程,终于2001年加入WTO。中国入世的历史过程在谈判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原则:1.中国是不是市场经济国家?2.中国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3.承诺关税减让和非关税壁垒的消除4.中国台湾加入WTO的问题中国入世的权利一、享受非歧视待遇加入WTO后,我国将充分享受多边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即非歧视性待遇。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与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中国入世的权利二、全面参与多边贸易体制加入WTO前,我国作为观察员参与多边贸易体制,所能发挥的作用受到诸多限制,加入WTO后,我国将充分享受正式成员的权利。中国入世的权利三、享受发展中国家权利除一般WTO成员所能享受的权力外,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还将享受WTO各项协定规定的特殊和差别待遇。中国入世的权利三、享受发展中国家权利黄箱政策:指那些容易引起农产品贸易扭曲的政策措施,包括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属于黄箱政策范围的农业补贴,叫黄箱补贴。中国入世的权利四、对国内产业提供必要的支持经过谈判,保留了对国内产业进行与WTO有关规则相辅的补贴的权利,并在加入议定书附件5中列明。中国入世的权利五、利用国营贸易实施进口调控在加入谈判中,我国保留了对粮(小麦、大麦、大米、玉米)、棉、油(豆油、菜籽油、棕榈油)、糖、棉纱、化肥、原油、成品油等8大类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进行国营贸易管理的权利。中国入世的权利六、维持国家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权利我国保留了对重要的产品及服务实施国家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权利,并在加入议定书附件4中列明。中国入世的权利七、保留征收出口税的权利保留了对鳗鱼苗、铅、锌、锡、锑、锰铁、烙铁、铜、铝等共84税号资源性产品征收出口税的权利,并在加入议定书附件6中列明。中国入世的权利八、保留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法定检查的权利法定检验:指商检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检疫项目实施强制性的检验或检疫。中国入世的权利九、获得开放市场和法规修改的过渡期十、有条件、有步骤地开放服务贸易领域并进行管理和审批我国在谈判中保留了对进行有条件、分步骤、自主开放的权利,特别是对核心服务贸易部门(电信、银行、保险、证券、音响等)的控制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