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为业主和住户提供空气清新、优美的园林环境。2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管辖区域内的绿化服务。3职责3.1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绿化服务合格供方的审批;3.2管理处负责对绿化服务合格供方的选择、评价并对绿化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评。4程序4.1绿化工作是物业服务质量的重要窗口,是关键服务工作之一。管理处应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选择和评价合适的绿化服务合格供方,具体执行《采购控制程序》。4.2管理处编制《绿化工作手册》,包括绿化服务质量标准、监督考评办法。4.3管理处建立绿化服务质量检查制度,落实人员对绿化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填写《绿化服务质量周检表》和《()季度服务质量考评表》,具体执行《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程序》。4.4绿化服务的有关记录由管理处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5相关文件《采购控制程序》《过程和服务的监视和测量程序》《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绿化工作手册》6质量记录《绿化服务质量周检表》QR-824-04《()季度服务质量考评表》QR-8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