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见附件三-CNCIDC服务合同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产品市场部IDC合同模板第1页共7页中国亿诺通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合同(金牌IDC)合同号:E-ICANN2003****签字地点:北京市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707签字时间:2003年**月**日产品市场部IDC合同模板第2页共7页中国亿诺通数据中心技术服务标准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北京亿诺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亿诺通)经与客户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方:(以下简称“客户”)乙方:北京亿诺通数据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亿诺通”)1.服务定义1.1.“客户区域”是指中国亿诺通金牌互联网数据中心(IDC)提供给客户用于放置客户设备的或放置中国亿诺通提供给客户使用的设备区域及空间。1.2.“客户设备”是指计算机硬件(不包括存储数据)和其它被客户放置在客户区域的有形设备。1.3.“客户授权者”是指经客户授权许可进入客户区域的人,客户应当列出他们的姓名、联系电话并提供给中国亿诺通。客户授权者有变更时,客户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中国亿诺通。1.4.“客户系统”是指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客户所有的技术,包括客户的Internet应用的设计、内容、软件工具、硬件设计、运算法则、软件(源文件和目标文件)、客户接口设计、体系结构--类库、实物和文档(打印的和电子版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任何有关的知识产权(不管是客户所有的还是第三方所有的),并且还包括客户在此基础上,改进的、增加或由客户技术发展而来的构思、简化操作等方法或手段。1.5.“中国亿诺通提供设备”是指中国亿诺通提供给客户使用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和其它有形的设备及计算机编码等。1.6.“中国亿诺通系统”是指中国亿诺通所有的技术,包括中国亿诺通公司的服务、软件工具、硬件设计、运算法则软件(源文件和目标文件)、客户接口设计、体系结构、类库、实物和文档(打印的和电子版的)、网络设计、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任何有关的知识产权(不管是中国亿诺通所有的还是第三方所有的),并且还包括中国亿诺通在此基础上改进的、增加或由中国亿诺通技术发展而来的构思、简化操作等方法或手段。1.7.“延展期”是指在服务期之后的延长期限。1.8.“不可抗力”是指任何超出中国亿诺通或客户的控制范围的情况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电信主干网封网、电信主干网事故、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行为、罢工、封锁或其他的劳资纠纷、全民性的秩序混乱、战争、自然灾害或区域性的紧急状态。(详细定义见附件二)1.9.“互联网数据中心”是指中国亿诺通用于提供服务的任何设施。产品市场部IDC合同模板第3页共7页1.10.“服务期”是指客户在服务订单中接受的中国亿诺通为其提供服务的最短期间。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服务期内,中国亿诺通有义务向客户提供服务,客户有义务为每一项服务支付服务费。1.11.“专业服务”是指由中国亿诺通提供的咨询、解决方案等服务,详见有关的服务订单。1.12.“基本服务”是指在有关服务订单中描述的由中国亿诺通提供的主机托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即提供有关的数据中心客户区域和接入互联网的要求带宽。1.13.“服务起始日”是指中国亿诺通开始给客户提供服务的日期。1.14.“服务品质保证”详见本合同第四条及附件二。2.服务交付2.1.客户须与中国亿诺通签订《数据中心技术服务订单》,本服务标准合同条款与《订单》一起共同组成约束双方的技术服务合同,并作为服务交付的依据。2.2.中国亿诺通保留修订本服务标准合同条款的权利。但是中国亿诺通应当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客户有关的修订内容。修订内容在发出修订通知2个月后自动生效。3.中国亿诺通义务3.1.中国亿诺通应按照客户签订的有关《服务订单》的规定,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客户提供所需的主机托管、整机租用的客户区域和接入互联网的带宽的主机托管、整机租用的技术基本服务。3.2.中国亿诺通应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服务订单及本服务标准合同条款,为其提供有关的主机托管、整机租用所需的中国亿诺通系统的运行维护、故障排除等相关基本服务和其他约定的服务。4.服务品质保证(详细内容见附件三)4.1.大带宽、高可靠性的电信级Internet连接,接入全光纤IP宽带骨干网——CNCnet;4.2.中国亿诺通承诺提供24×7(每周7天X24小时)的网络联接状况监控,24×7的主机运行状态监测,24×7的中国亿诺通系统管理和技术支持服务,24×7的中国亿诺通客服热线,24×7的恒温恒湿环境,双路高压供电,后备柴油发电机,独立UPS不间断电源保障和紧急状况下第一时间的响应与支持。高灵敏度的烟雾探测系统和FM200组成的消防系统;4.3.中国亿诺通承诺客户接入中国亿诺通数据中心系统平台的线路应达到99.99%的接通率,电源应达到99.99%的连通率;4.4.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给客户一个客户服务端软件用以管理服务器。4.5.如果中国亿诺通没有按照第4条的规定提供服务,中国亿诺通将根据客户要求,延长相应的服务时间。但是该服务品质保证不适用于(I)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II)由于客户或任何第三方的过错引起的;(III)客户设备、客户系统或第三方设备引起的服务中断;(IV)中国亿诺通提前通知的运维和移址等中断,中国亿诺通保证尽力减少该操作所需的中断。产品市场部IDC合同模板第4页共7页4.6.中国亿诺通保证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向客户提供基本服务。4.7.详细内容见附件三。服务品质保证只适用于主机托管设施和整机租用的基本服务,而不适用于(I)任何增值服务(II)任何专业服务(III)本条款所述基本服务以外的其它服务。5.客户义务5.1.客户向中国亿诺通提出服务申请时,应当填写并签订有关的服务订单。在合同有效期内,客户保证其向中国亿诺通提供的客户资料真实、有效,并保证在发生任何变更后五(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通知中国亿诺通。5.2.客户保证获得一切必要的使用本合同所述服务的许可和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设备和客户系统的使用权。而且在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拥有有关的许可或授权。5.3.客户保证所托管(租用)的客户设备和客户系统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和通讯设备行业标准。5.4.客户应当指派专人与中国亿诺通有关工程技术人员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设置设备、安装软件。5.5.客户授权者进入中国亿诺通互联网数据中心应当经过中国亿诺通确认,并保证遵守中国亿诺通关于互联网数据中心的各项制度与规定,客户授权者只允许进入客户区域,如进入其他区域,应有中国亿诺通有关工作人员陪同。5.6.客户保证不利用中国亿诺通向其提供的任何服务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侵害他人权利的活动。否则,中国亿诺通有权停止服务,并保留对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5.7.客户在使用服务期间时,如发现中国亿诺通系统或中国亿诺通提供设备的故障,应立即向中国亿诺通通告,中国亿诺通应及时、迅速地排除该故障。在此客户认同:由于INTERNET公网阻塞或其他通路(如访问目的地的服务器响应速度)问题,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线路中断或客户的访问速率下降,中国亿诺通将不负任何责任。6.服务有效期6.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的主机托管最短服务期间为十二(12)个月,整机租用最短服务期间为一十二月(12)个月,自服务开通之日起算,直至第十二个月整之日结束(如一月五日零时起始至翌年一月四日二十四时结束)。6.2.本条款的规定不适用于增值服务、专业服务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服务。增值服务与专业服务的服务期间应按双方另行约定执行。7.服务费和支付方法7.1.服务费项目、金额及付款方式在《数据中心技术服务订单》中确定。7.2.中国亿诺通在收到款项后应及时向客户提供发票,或收据。产品市场部IDC合同模板第5页共7页7.3.如果服务起始日不是在当月的01日,则按照每月30天为准计算每日费用。7.4.中国亿诺通在服务期结束时,可调整有关的收费标准,但是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客户。如果客户不希望负担调整后的服务费用,客户可以在30天通知期届满时终止有关技术服务合同。7.5.如果客户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中国亿诺通有关服务费,中国亿诺通有权终止有关服务及向客户追讨已提供服务的月服务费用,并自客户拖欠服务费之日起,每日按欠费金额的千分之四(4‰)加收违约金.8.补偿政策8.1.中国亿诺通违反服务品质保证的,客户有权就延迟、中断的基本服务要求延长服务期。但是客户应当在有关网络中断发生之日起7天内书面通知中国亿诺通,否则客户丧失要求延长服务期的权利。8.2.中国亿诺通应当将补偿在网络中断发生月之随后一月进行延长服务期计算,除非该中断是在客户最后一个服务月内发生。8.3.客户在签署本合同及有关服务订单后如果立即要求终止合同,而基本服务尚未开通的,中国亿诺通有权根据已做的电路调度和调测的完成情况一次性收取相关费用和获得第10条2款规定的经济补偿。9.设备重置与其它服务9.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客户需要将客户设备移到另一个客户区域、或因某种原因停止服务后重新服务,客户应与中国亿诺通有关工作人员尽力配合,并承担因重置而产生的一切费用。9.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客户需要线路升级、扩容或其他网络修改时,客户应提前书面通知中国亿诺通。在中国亿诺通确认有网络资源后,双方可签订有关的协议合同和服务订单。9.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客户需要主机托管接入和整机租用接入基本服务以外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增值服务、专业服务,客户应填写有关的服务订单并与中国亿诺通签订相关协议,以便接受相应的服务。10.合同终止10.1.在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期届满后,除非双方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延展1年,并以此类推。10.2.在服务期内,如果客户要求终止本合同,客户应当向中国亿诺通中断的基本服务要求延长服务期。10.3.在延展期内,客户可以终止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中国亿诺通。10.4.如果客户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延迟付款,且有证据表明客户没有支付能力的,中国亿诺通可以要求客户提供付款担保,或以书面通知中止有关服务。10.5.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合同终止前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与义务,也不影响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产品市场部IDC合同模板第6页共7页11.免责条款11.1.客户授权者、客户代表或任何参观互联网数据中心的人员在进入中国亿诺通金牌互联网数据中心时应自行斟酌风险并承担可能的后果,中国亿诺通对由此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该损害是由于中国亿诺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11.2.中国亿诺通不承担客户设备和客户系统的损失赔偿责任,除非该设备损失是由中国亿诺通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对于中国亿诺通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客户损失,中国亿诺通应赔偿置换该设备硬件部分的当时成本而不包括有关的软件、数据库和类似的设置等。11.3.除本合同条款第7条、第10条规定赔偿以外,双方同意:本合同所述的其他任何赔偿应限于因己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并不包括间接损失(如营业收入或利润损失、技术或经营权的丧失、业务间歇、服务或设备使用权的丧失等),也不包括惩罚性的赔偿。12.保险12.1.中国亿诺通在此告知客户可在中国现有的保险种类中投保合理的财产和责任保险。12.2.中国亿诺通建议客户就使用的有关服务购买有关保险。13.保密13.1.客户可以向第三方透露中国亿诺通在客户手册及公开印刷品上提供的服务信息。未经中国亿诺通书面许可或法律规定,客户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他中国亿诺通提供给客户的商业秘密。13.2.未经中国亿诺通书面许可,客户不得转让其因本合同获得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13.3.为本合同之目的,“专有信息”指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一方从另一方(“披露方”)得到的披露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披露方所知的,或转移至该披露方的,对该披露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业务和产品开发计划,与该披露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该披露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双方理解,信息披露方拥有并将拥有专有信息,而这些专有信息对该披露方是非常重要的;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产生了双方之间的与专有信息有关的保密和信任的

1 / 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