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房间自然排烟极限高度的探讨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刘朝贤关键词临界风速极限高度当地风速排烟温度一个朝向外窗作者在解读《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8·2·1条条文的同时,对发现的问题作为研究课题予以立项。《高规》8·2·1条规定:“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1、条文解读(1)从条文正面明确指出: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靠外墙的下列部位: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从规范的角度作了推荐。从反面把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即使靠外墙的上述部位,仍对采用自然排烟作了限制。很自然地让人理解为50m或100m就是自然排烟的极限高度。(2)条文不明确的是:房间、内走道等的自然排烟,有、无极限高度的限制呢?规范条文中只字未提,是个悬案。(3)条文让人费解的是:①根据现有气象资料可知,全国各地风速千差万别,可是规范条文中只用了一个统一的(临界风速WL)极限高度即50m或100m。有何依据?②一类公共建筑的极限高度取50m,而居住建筑的极限高度取100m,二者相差一倍,其根据是什么?(4)条文值得探讨的问题:从直观分析房间自然排烟极限高度,很可能是存在的,规范条文没有提及,而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的极限高度是否存在值得探讨。2、立题为此,作者提出了高层建筑自然排烟的研究课题,由于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课题按高层建筑自然排烟系列论文,分为三篇撰写。包括:高层建筑房间自然排烟极限高度的探讨、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自然排烟可行性探讨、以及房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内走道等可开起外窗朝向个数对自然排烟可靠性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课题三篇论文分别用最简单的一句话来概括,就是:①房间自然排烟的极限高度是存在的,但全国各城市自然排烟的极限高度是不同的。②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的极限高度是不存在的,不能推荐采用自然排烟的方式。③房间、前室或合用前室以及内走道的自然排烟,一般都指对一个朝向自然排烟的外窗而言,对于有多个朝向时,其可靠性将大大提高。本文是自然排烟系列论文之一,重点只对高层建筑房间自然排烟的计算方法、各相关参数的取值,以及全国各主要城市的临界风速WL极限高度HL进行了计算和分析。其它详见另两篇论文具体内容。本文结论为本专业同行对《高规》8·2·1条的深入理解及《高规》管理部门今后对条文的修订提供了参考意见。刘朝贤,男,1934年1月生,教授级高工,地址:成都市星辉西路8号,邮政编码:610081,电话:(028)83223943,手机:13551092700,传真:(028)8322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