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天祺网上办税系统软件服务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甲方:(金天祺网上办税系统用户)税号:乙方:青岛金天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金天祺网上办税系统服务单位)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金天祺网上办税系统(以下简称软件)的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及方式1、乙方免费提供的软件是指金天祺网上办税系统。2、技术培训:乙方免费向甲方的软件操作人员(限两人以内)提供技术培训。3、软件升级: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因系统设计问题或政策、法规变更导致的软件升级。4、电话支持服务: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并解答甲方的问题,指导甲方排除一般故障。专线服务电话号码为:0532-82710108。电话服务的时间为每日8:00至18:00。5、上门维护服务:对电话服务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派人到甲方工作现场排除故障。市内四区和五市城区的纳税人,4小时内上门服务;其他地区的纳税人,8小时内上门服务。6、设备兼容性测试:对于甲方自备的计算机、打印机、调制解调器等通用设备,乙方免费给予兼容性测试。7、紧急故障排除:乙方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如申报期最后一天软件出现故障)为纳税人及时排除因本软件自身原因造成的故障。二、甲方选择的服务甲方选择的软件及服务包括以下内容(甲方选择的功能前□内打“√”):□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纯所得税纳税人网上申报;□网上认证;□出口退税。三、收费标准乙方提供的服务费收费标准为:(1)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服务费:180元/套;(2)纯所得税纳税人网上申报服务费:100元/套;(3)网上认证服务费:300元/套;(4)出口退税服务费:300元/套;(5)三项打包服务费:350元/套。按此方式收费时,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个服务时效跨度为一年,在每次服务时效终止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一年度的服务费用,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与甲方终止合同,并停止提供服务,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四、务费用支付甲方在签订服务合同后的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全年服务费用:整(¥元)。2五、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具备软件的运行环境。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3、甲方不得随意卸载软件,由此造成系统文件及数据文件的丢失或破坏的,甲方承担责任。4、因甲方计算机感染病毒或甲方操作不当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数据无法恢复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乙方具有版权,甲方具有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该软件。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由第三方介入该软件的维护。(二)乙方责任1、合同签订后向甲方免费提供软件。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免费安装软件,并培训甲方的操作人员,使操作人员掌握软件的基本操作及一般故障的排除。3、按照本合同承诺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做好服务。4、乙方不负责维护甲方自备设备,如甲方提出由乙方服务,需双方另行议定。六、其他1、合同期限:2、本合同经双方合法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提请仲裁机构裁决。5、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通过书面方式提交。甲方:乙方:青岛金天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地址:地址: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