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市区社区创业服务站创业工作考核标准项目序号考核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和依据一、平台建设情况15分1按照平台标准化建设要求,组织机构、办公用房、服务场地到位,挂牌,制度职责上墙。5有一项达不到的不得分,以实地察看为依据。2完成街道下达的社区创业就业目标任务10完成任务的得4分,每低5%扣1分,扣完为止。以检查台帐和电话抽查为依据。二、开展工作情况85分3对辖区内失业人员的创业意向、创业需求建立台帐6当年开展咨询人数达100%就业的得6分,每减少2%扣1分,扣完为止。以检查台帐和电话核实为依据。4积极组织好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工作,并建立台帐。10当年新增失业人员培训率达95%以上得10分,每少1%扣2分,低于90%不得分。以台帐和实际参加人员为依据。5帮扶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并通过创业成功人员带动其它失业人员创业(再就业)。25帮扶1人创业得3分,最多15分,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得10分,未开展工作不得分。6积极做好符合条件的人员申办创业贷款、创业奖励等工作。15开展创业贷款宣传工作的得5分;每成功办理1人得2分,最多不超过10分。7对辖区内失业人员开展创业政策宣传、咨询。15达到100%的得15分,每低2%扣3分,扣完为止。以检查服务台账和电话抽查核实为依据。8按季对每一位享受创业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跟踪服务,当年贷款还款率力争达100%14工作正常的得14分,未按期开展跟踪服务有1人扣4分、社区有贷款逾期未还贷的有1人扣4分,扣完为止。三、加分项目9全年创造性开展工作,如:建立1个以上孵化基地、经认定的1个以上创业典型、开展创业征文和创业巡回演讲、社区创业工作获得市及以上奖励的等每开展1项工作的加2分。合计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