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濞乡便民服务指南※顺濞乡简介顺濞乡位于漾濞彝族自治县西南部,东邻巍山县,西连本县太平乡,南与龙潭乡、瓦厂乡接壤,北与平坡乡、苍山西镇山水相依。320国道线和大保高速公路穿乡政府驻地而过。乡人民政府驻地距县城35KM,离州府下关38KM。全乡国土面积137.6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积99.7%,海拔介于1270m至3235.8m之间。顺濞乡辖顺濞、小村、哈腊左、新村、瓦窑5个村民委员会,共53个村民小组,82个自然村落,居住着汉、彝、白、回、苗、傈僳、哈尼、阿昌等8个民族。2007年末总人口5961人,总户数1598户,其中彝族人口4609人占77.3%,农业人口5670人占95.1%。全乡耕地以山地为主,总耕地面积11274亩,其中水田1022亩,旱地10252亩,水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9.07%,人均占有耕地1.89亩。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山区乡。※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党委书记:左学军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党委副书记、乡长:华继承主持乡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人大主席:罗达真负责乡人大工作。党委副书记:陈子祥协助乡党委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分管党务、组织、人事、意识形态、党校工作。负责政法、群团组织、烤烟工作。纪委书记:主持乡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乡党委委员、副乡长:茶枝忠分管工作和主要职责:协助乡长工作。分管农、林、水、党政办、畜牧、统计、档案、民政、人口和计生、残疾人、信访工作。联系发改、地震、气象、统战、保密等部门。副乡长:窦秀红分管工作和主要职责:协助乡长工作。分管科、教、文、卫、扶贫、广电、劳动保障、老协、民族民宗工作。联系司法、武装、公安派出所、供销、交警、消防、宣传、妇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副乡长:罗艳敏分管工作和主要职责:协助乡长工作。分管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联系工商、税务、金融、电力、通信、质检等部门。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杨应林负责人民武装和民兵预备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加快发展这个主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实施工业强乡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完善三大网络(即水利、交通、通讯网络),巩固壮大四大产业(即核桃、烤烟、畜牧、特色作物),实施五大工程(即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城乡化工程,提高民族素质为中心的人才工程和民族文化工程),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扎扎实实打基础、突出重点抓生态、调整结构创特色、依靠科技增效益、改革开放促发展、统筹兼顾谋协调、齐心协力建和谐。※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思路高举旗帜,解放思想,坚持农业稳乡、工业强乡、商贸活乡、和谐兴乡,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顺濞建设成为漾濞县的经济强乡。※经济社会主要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五年间生产总值年均递增15%以上。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递增15%以上。力争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递增12%以上,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协调发展。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良好。能源消耗明显降低,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服务承诺内容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定,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二、确保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接待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做到不让办事人员受冷落,不让工作事项受延误,不让群众利益受损害。实行工作代理制(AB制),工作人员不但要熟悉本职业务,而且要熟悉其他岗位的业务情况,当经办人外出时,要明确工作代理人,保证工作正常运转。三、缩短办事时限。承诺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马上办的严格限时办结。缩短流转签批时间,不滞留过夜,单位领导不压不拖,及时办。四、重视来信来访。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设立信访办公室,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在接待工作中严格实行“三个一样”,即:生人与熟人一样,初次与再次一样,群众与领导一样,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五、坚持勤政廉政。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公务员八条禁令”,全面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六、坚持民主监督。建立监督机制,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乡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发现违诺行为可举报和投诉。※主要站所工作职责(一)党政办公室1、及时了解和准确把握党政各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乡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2、与有关部门配合,围绕一个时期或一方面的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3、负责党委政府文稿的起草工作。4、承办上级来文、来电,乡直属各单位、各村的请示、报告。制发党委政府各类文件,并及时做好催办、归档、调阅工作。5、负责党委、政府会议及筹备会务工作。6、负责各种会议、文件、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7、协助党政领导做好公务接待工作。8、负责党政机关的车辆管理、机关卫生等其他服务性工作。9、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财政所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2、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3、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4、制定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5、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6、及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三)民政所(残联)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主管全乡救灾救济工作,组织协调全乡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深入灾区调查、核实灾情,准确上报和发布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救济款物,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的使用情况,发动群众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妥善安置灾民和社会困难户的生活。3、负责五保供养工作,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负责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组织乡村集体或个人兴办敬老院。4、制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村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5、贯彻国家的优抚政策和法规,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承办拥军优属,负责抚恤、优待、定补等资金的发放工作。6、建立健全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全乡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7、组织实施开展老龄、残联工作。8、积极参与组织农村基层政权建设。9、及时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四)司法所1、解答法律咨询。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纠纷调解工作。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代表乡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7、抓实辖区内5种犯罪人员矫正工作。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完成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农综站农业综合服务站站内设农科服务组、农经服务组、农机服务组和技物配套咨询服务组,各组工作职责如下:农科生产组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编制辖区内的粮油、蔬菜生产发展规划;2.负责粮油、蔬菜生产及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3.指导粮油、蔬菜作物的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耕作制度改革;4.负责粮油、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筛选、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5.负责粮油、蔬菜作物项目的争取、论证、立项并组织实施;6.按时上报各种粮油、蔬菜生产报表、材料,为农业调研提供相关数据,搜集发布农业新信息;7.负责粮油、蔬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调查、测报并组织统防联防。8.认真履职,做好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农经服务组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减轻农民负担的有关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2.加强对农村财务工作的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3.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确保集体资金安全高效运转,指导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4.搞好财务、资产、收益年报与各类农经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5.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6.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做好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合同管理工作;7.处理有关农村、农业、农民各类来信来访调处工作,做好自然村网页的更新工作;8.做好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农机服务组工作职责:1.宣传党的支农惠农政策,积极争取农机项目,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2.加强与县农机站合作,引进推广先进农机具,并对农机员进行机械使用、管理及维护技术培训,增强农机员的安全意识,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3.开展农机安全监管及执法工作,确保农机使用安全;4.认真履职,做好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技物配套服务组工作职责:围绕全乡农业科技推广及生产所需开展好技物咨询服务,搞好农资供应及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农技推广的窗口作用。(六)水保站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规。2、统一管理使用当地水资源。3、负责本乡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水利年度的统计上报工作。4、负责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5、协助乡人民政府组织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积极参与抗旱、防汛、抢险以及乡人民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做好防汛物资保管和供应。6、做好水利工程的维修、管理,建立健全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的工程档案。7、协助制定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设施的管护措施,及时处理破坏水利设施和违反水资源保护有关规定的事件。8、根据上级人民政府的《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征收办法》有关规定,拟定全乡辖区内重点水系供用水价格,监督、检查执行水价。9、组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用水资源,设备,技术和人力的优势,积极开展渔业养殖、加工和修理等综合经营。10、负责筹集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所需资金,本着勤俭办水利的精神,作好经费的安排、使用,并搞好监督和结算。(七)畜牧兽医站1、贯彻、落实、宣传国家有关畜牧兽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畜禽疾病的防治:开展畜禽疾病的诊断、治疗、控制和预防工作。3、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疫情监测预报,疫情控制和扑灭,疫病普查。4、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开展技术培训,畜牧兽医实用技术推广,咨询服务,试验示范,品种改良等工作。5、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对上市场交易动物及其产品产地、进出境依法进行检疫、检验、消毒、销毁等工作。6、畜牧业资源保护:对畜牧品种资源、草山草坡资源、饲料资源予以保护,发展推广优质饲料品种种植。7、畜牧业执法监督:对兽药、饲料、添加剂,从业人员进行执法监督,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8、完成党委政府及畜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八)林业站1、实施国家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负责监督检查;研究拟定全乡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和林业产业发展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2、研究拟定全乡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申报乡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并监督实施;监管乡级林业资金,监督全乡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发展林业的经济调节政策。3、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政策、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4、负责辖区内的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工作: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抓好种苗供应、调度工作。5、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及封山育林、幼林抚育、中幼林抚育问伐调查规划设计,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