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编号:_________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单位名称(负责人或业主)地址申请类别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2新办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1、《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2、相关部门核准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学校食堂需提供教育部门核发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5、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6、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7、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赁协议等);□8、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9、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加工流程图;□10、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示意图;□11、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3项制度);□12、符合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13、饮用水采用二次供水或自取水源的,需提供水质安全检测报告(使用集中供水的提供证明材料和书面承诺);□14、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1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16、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7、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18、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19、食品安全检查计划;□20、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说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申请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内蒙古自治区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要求提交的材料。(二)申请材料首页应为申请材料目录,所附材料应当按次序整理装订,附在本申请书后,一式两份,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者逐页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签章;(三)所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印章;(四)所提交材料除图纸外应用A4纸打印或用碳素笔填写;(五)外文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六)材料应当完整、清晰、准确,涂改处应当盖章或签名;(七)在符合要求的材料前划“√”。3单位名称餐饮服务经营地址邮编经济性质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电话手机注册地址邮编居民身份证号食品安全管理员姓名:手机:身份证号码申请类别□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他备注□单纯火锅;□单纯烧烤;□全部使用半成品加工;□中餐类制售;□西餐类制售;□日餐类制售;□韩餐类制售;□工地食堂;□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品;□冷热饮品制售;□其他:建筑面积经营场所使用面积餐饮业就餐座位数供餐人数职工人数应体检人数申请人承诺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及所附资料真实、完整,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之处,申请人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申请人(签名并盖章):年月日4材料接收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编号:()号经办人签名:年月日现场核查监督员审查意见:核查人员签名:年月日监督所审核意见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年月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领导审批意见:领导签名:年月日许可证发放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许可类别:备注:许可证号:蒙餐证字(201)号有效期限:201年月日至201年月日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发证日期:签发日期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存入行政许可档案,一份交申请人存档,发证机关留存经领证人签名认可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5名称预先核准证明说明:新申办的,应取得工商部门提供的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A4纸规格。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说明:企业和事业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A4纸规格。7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编号姓名性别年龄最高学历及专业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年限现任职务□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移动电话:现任职务单位身份证号培训证号主要工作、任职经历、岗位:主要培训经历:(培训单位、内容、学时、培训时间)本人声明本人向阿左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主管人员所在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存在被吊销许可证的情形。本人不属于被限定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同时,本人清楚了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权利及应履行职责,谨此承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签字(盖章):年月日8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说明:提交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A4纸规格。9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说明: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A4纸横向排列,每页不超过8人,8人以上以此类推。10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赁协议说明: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的复印件,A4纸规格;因特殊情况无产权证明的,应提供房屋产权的证明材料。11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加工流程图不合格合格辅料原、辅料验收原、辅料贮藏粗加工切配烹调装盘退回销售商摆台食用餐具消毒保洁餐用具凉菜12××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1.经营场所周围要有显著标志或知名建筑物或知名单位作参照;2.用文字说明经营场所所处的地理位置××市××区××街(路)×号北×××路××知名单位××大厦××宾馆××餐饮单位经营场所(××市××区××街(路)××号)13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和卫生设施示意图食品库房货架粗加工间洗水产品洗肉洗菜切配间操作台炉灶炉灶炉灶炉灶炉灶操作台员工洗手冷藏(冻)设施员工入口洗手设施预进间更衣柜更衣室洗手设施更衣柜餐具保洁柜操作台操作台餐具保洁间烤箱压面机蒸箱面点间冲洗消间消毒清洗除渣冷藏设施污染餐具入口出菜口就餐场所14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类)1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以备检查。16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1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有碍食品操作与服务卫生的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接触脏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接触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物、执行清洁任务、接触钱币等)后。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18从业人员健康及个人卫生状况晨检工作管理制度一、统一使用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发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及个人卫生状况晨检登记表》。二、食品安全管理员作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晨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岗前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晨检工作,杜绝从业人员带菌上岗作业。对未取得健康证的员工应监督其在取得健康证后上岗,对健康证过期员工应及时提醒其办理健康证。三、从业人员必须自觉履行岗前健康状况申报制度,发生有高热、腹泻、咳嗽、呕吐、皮肤破损化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按级报告,并安排其离开工作岗位就诊休养。凡瞒报、缓报自身病情上岗作业的,一经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应予以从严处罚,直至下岗或辞退处理。四、从业人员高热、腹泻、咳嗽、呕吐、皮肤破损化脓、咽部炎症的,恢复上班前应凭病假单和医疗诊断书到食品安全管理员处登记,诊疗休假日应按出勤计算,工资、奖金照发。五、《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及个人卫生状况晨检登记表》由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代理登记签名,一经发现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代理登记签名职工的责任,予以严格考核处理。六、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做好登记表的保管工作,不得缺页、破损。19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四、从业人员操作中离开食品处理区外出前应脱去工作服。五、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放置于食品处理区。六、每名从业人员应有2套以上工作服。20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