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解读《规范》制定的目的意义通过进一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业主食品安全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从机构人员管理、场所及设施设备、过程控制等多个方面,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强化食品安全过程控制,提升餐饮服务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规范》的特点健全相关制度提高硬件要求强化过程控制《规范》从上述三个方面强化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要求。30《规范》的定位及指导意义是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规范是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的细化是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的通则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相比,更加侧重于餐饮服务单位的自我管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主体部分(5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机构及人员管理要求(软件)第三章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硬件)第四章过程控制要求(行为)第五章附则附件部分第一章总则一、制定依据二、原则性要求三、用语及定义一、制定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二、原则性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本单位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法律责任。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和实施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应宜不得必须执行推荐执行禁止执行28三、用语及定义(一)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二)餐饮服务提供者——指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三)餐馆——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特大型:加工经营场所面积3000㎡以上,或就餐座位数1000座以上;大型:加工经营场所面积500-3000㎡,或就餐座位数250-1000座;中型: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500㎡,或就餐座位数75-250座;小型: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以下,或就餐座位数75以下座;(四)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五)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六)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提供者。(七)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含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指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的提供者。(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将其列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九)中央厨房:指由餐饮连锁企业建立的,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集中完成食品成品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并直接配送给餐饮服务单位的提供者。(十)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黄芪、当归、党参、天麻)原料:指供加工制作食品所用的一切可食用或者饮半成品:指食品原料经初步或部分加工后,尚需进成品:指经过加工制成的或待出售的可直接食用的食品。(十一)凉菜(包括冷菜、冷荤、熟食、卤味等):指对经过烹制成熟、腌渍入味或仅经清洗切配等处理后的食品进行简单制作并装盘,一般无需加热即可食用的(十二)生食海产品:指不经过加热处理即供食用的生长于海洋的鱼类、贝壳类、头足类等水产品。(十三)裱花蛋糕:指以粮、糖、油、蛋为主要原料经焙烤加工而成的糕点胚,在其表面裱以奶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等制成的糕点食品。(十四)现榨饮料:是指以新鲜水果、蔬菜及谷类、豆类等五谷杂粮为原料,在符合加工食品安全要求的条件下,现场榨汁制作的供顾客直接饮用的非定型包装果蔬汁、五谷杂粮等饮品(不包括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十五)加工经营场所: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场所,包括食品处理区、非食品处理区、就餐场所。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分为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一般操作区。非食品处理区——指办公室、厕所、更衣场所、大堂休息厅、歌舞台、非食品库房等非直接处理食品的区域。就餐场所——指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但不包括供就餐者专用的厕所、门厅、大堂休息厅、歌舞台等辅助就餐的场所食品处理区:清洁操作区——指为防止食品被环境污染,清洁要求较高的操作场所,包括专间、备餐场所。专间: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间,包括凉菜间、裱花间、备餐专间、集体用餐分装专间等。备餐场所:指成品的整理、分装、分发、暂时置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场所。准清洁操作区——指清洁要求次于清洁操作区的操作场所,包括烹饪场所、餐用具保洁场所。一般操作区——指其他处理食品和餐具的场所,包括粗加工操作场所、切配场所、餐用具清洗消毒场所和食品库房等。(十六)中心温度:指块状食品或有容器存放的液态食品的中心部位的温度。(十七)冷藏:指为保鲜和防腐的需要,将食品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贮存的过程,冷藏温度的范围应在0℃~10℃之间。(十八)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的贮存过程,冷冻温度范围应在-20℃~-1℃之间。(十九)清洗:指利用清水清除原料夹带的杂质和原料、工具、设备和设施等表面的污物所采取的操作过程。(二十)消毒: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破坏、钝化或除去有害微生物的操作,消毒不能完全杀死细菌芽孢。(二十一)交叉污染:指通过食品、食品加工者、食品加工环境或工具把污染物转移到食品的过程。(二十二)从业人员:指餐饮服务提供者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第二章机构及人员管理要求一、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要求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要求五、人员培训要求一、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要求大型以上餐馆(含大型餐馆)、学校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以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建制度、建档案、搞培训、管人员、查安全、理事故、其他)建立制度,落实责任。组织培训,提升能力。(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健康管理,避免传染。(体检、晨检)检查考核,留有记录。完善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完善档案管理。其他职责餐饮服务单位需要建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日晨检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4、关键环节操作规程5、食品留样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大型聚餐)6、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制度7、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8、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9、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0、投诉受理制度1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验。(管理经验)持有有效培训合格证明。(培训合格)其他(身体健康、具备管理经验、培训合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人员、场所、采购、储存、加工、洗消、垃圾等)1、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管理2、场所环境卫生管理3、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清洗消毒管理4、人员健康状况管理5、加工制作食品安全管理6、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7、餐厨垃圾处理管理8、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确定的其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个人卫生要求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凡患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指患痢疾、伤寒、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个人卫生要求(工作服、工作帽、头发、指甲、饰物、口罩、手.....洗手和手消毒)工作服(衣、帽、口罩):浅色、干净、每人两套以上着装要求:见图行为要求:勤洗手、无关物品不带入个人卫生要求手的清洗消毒基本要求:操作前应洗手,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污染后立即洗手。手消毒——在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专间、分餐、售饭)洗手——其他操作哪种情况下需要进行手部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1、处理食品前;(包括处理不同类型的食品)2、使用卫生间后;(大便时人的手被大肠杆菌污染的概率为90%)3、接触生食品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比如垃圾、落地工具)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洗手消毒设施要求1、数量够,方便使用。2、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室或感应式等开关,并宜提供温水。3、有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洗手消毒方法标识。洗手步骤第一步:浸湿双手第二步:洗手液搓擦20—30S第三步:清水冲净皂液第四步:干手(风干、一次性纸巾)标准洗手方法1掌心对掌心搓擦2手指交错掌心对手背搓擦3手指交错掌心对掌心搓擦4两手互握互搓指背5拇指在掌中转动搓擦6指尖在掌心中搓擦手部消毒方法含氯消毒液手消毒步骤(非残留性)第一步:含氯消毒液浸泡20—30S第二步:流动清水冲洗第三步:干手消毒浓度:250mg/L消毒时间:20—30S可看说明书,按说明书操作也正确。残留性消毒液手消毒步骤:用含醇类或醋酸氯己定复配的手部抗菌消毒液、75%乙醇溶液或70%异丙醇溶液等手部残留性消毒液消毒时直接接取药液,搓洗20—30S,直至搓干就行。五、人员培训要求1、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2、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集中培训。第三章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一、选址要求二、场所布局、面积要求三、设施要求四、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要求一、选址要求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等有关要求。二、场所布局、面积要求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合理布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生熟食品在存放、操作中发生交叉污染。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宜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成品通道及出口、原料通道及入口、使用后的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宜分开设置;无法分设时,应在不同的时段分别运送原料、半成品、成品,或者运送的食品应加以覆盖。食品处理区设置面积要求:•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适应,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宜符合《各类餐饮服务场所布局推荐要求》。附件1:餐饮服务提供者场所布局要求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或人数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推荐)切配烹饪场所面积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为独立隔间的场所餐馆≤150㎡≥1∶2.0≥食品处理区面积50%≥食品处理区面积10%加工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150~500㎡(不含150㎡,含500㎡)≥1∶2.2≥食品处理区面积50%≥食品处理区面积10%,且≥5㎡加工、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500~3000㎡(不含500㎡,含3000㎡)≥1∶2.5≥食品处理区面积50%≥食品处理区面积10%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清洁工具存放>3000㎡≥1∶3.0≥食品处理区面积50%≥食品处理区面积10%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餐用具保洁、清洁工具存放快餐店//≥食品处理区面积50%≥食品处理区面积10%,且≥5㎡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