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安老服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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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下称统评机制)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开始实施时,只适用于住宿照顾服务,即安老院、护理安老院和护养院的服务。由二零零一年六月起,统评机制亦延展至社区照顾服务,包括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长者日间护理中心以及由家务助理服务或家居照顾服务提供的个人照顾或护理服务。2.根据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督导委员会的建议,我们分别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及十一月进行问卷调查,向认可评估员、个案工作员、中心主管、服务机构及服务使用者收集他们对实施统评机制的意见。两次的检讨结果均显示无论是有关的专业人士和评估员,或是服务使用者都对统评机制有正面的评价,并认为此机制有助服务使用者订定护理计划。3.基于统评机制的成功经验,亦为了精简长者申请资助长期护理服务的程序,我们于二零零一年《照顾长者》施政方针小册子中作出承诺,为受资助长期护理服务设立统一的申请机制,即「中央轮候册」,并订下目标在二零零二年至零三年度改善有关的电脑系统,以便为住宿及社区照顾服务进行统一登记和编配。设立中央轮候册的目的4.设立「中央轮候册」的主要目的,是为资助长期护理服务,包括住宿及社区照顾服务,设立统一的申请机制。此举可让长者无须向不同的服务单位申请和轮候不同的服务,亦可确保能够更适时把现有的服务编配给有需要的长者。具体来说,「中央轮候册」可达到以下的目的:(a)精简申请程序-申请人只需向资助长期护理服务的统一申请机制进行一次登记,便可以按照其护理需要的评估结果获安排接受合适的服务;(b)更妥善协调服务的编配及更适时提供现有的服务-当申请人向资助长期护理服务的统一机制进行登记后,便会获安排接受评估。申请人会根据评估结果获编配或安排轮候合适的服务;(c)更有效运用和管理资源-使现有的服务能用于已确认有需要的长者;以及(d)鼓励长者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即使申请人获编配住宿照顾服务,如果他们希望留在家中居住,仍然可以选择接受社区照顾服务。5.安老服务界普遍认为「中央轮候册」能达致上述正面的目的,为长者提供更优质及适切的服务。故此「中央轮候册」的设立并非如你在文章中所提的将所有行政权力收归中央,控制服务轮候及编配,以减低政府在安老服务方面所承受的压力或开支。谘询6.正如上述所言,「中央轮候册」的实施早于二零零一年《照顾长者》施政方针小册子中已定为会落实的措施及目标之一。其间,本署委托顾问公司进行改善电脑系统,以便为住宿及社区照顾服务进行统一登记。安老事务委员会在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的会议上,对「中央轮候册」的实施表示支持。及后,就推行细则方面,本署亦与安老服务界在实施前进行多次磋商。7.在二零零三年七月四日举行的简报会上,本署向提供长者服务的机构介绍设立「中央轮候册」的背景和特色。我们亦于二零零三年七月七日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提交有关设立「中央轮候册」的资料文件,又于七月十八日及二十五日与「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工作小组」深入讨论各项实施细节。「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督导委员会」亦在二零零三年八月作出讨论和给予指导。此外,我们亦与其他关注团体,包括老人权益促进会、长者及护老者代表等举行会议,交流意见。8.在二零零三年九月三日及四日,我们为前线同工及服务机构举行简报会,介绍「中央轮候册」的实施详情,并在会上派发《中央轮候册程序手册》草拟本,以便安老服务界预知有关资料。此外,因应安老服务界就「中央轮候册」机制和程序细则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于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日再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汇报进展及修订的内容,亦得到委员会对「中央轮候册」的支持。同年十月及十一月初,本署同工亦在多个地区场合与前线员工及长者讨论「中央轮候册」的实施,并回应他们对该机制的关注及澄清有关的误解。9.对于这项新措施,本署已作出广泛谘询,亦向有关团体及安老服务界派发草拟文件;此外,在听取他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后,本署就服务编配方面已作出修订以回应他们的诉求。故此,这情况并非如你在文章中所表示有关的谘询不足或过速。认可评估员的安排10.自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推行安老服务统一评估机制以来,已有1,454名前线工作员接受培训,执行认可评估员的工作。当中社署员工占65%,非政府机构员工占24%及医管局辖下医务社工占11%。为加强安老服务统一评估管理办事处(下称统评办事处)跨专业队伍在长者健康护理方面的专长,及减轻该办事处应付因实施「中央轮候册」而展开的在轮候前先作评估所带来的工作量,本署于二零零三年八月调配16名登记护士到统评办事处分担评估工作。而已接受训练的认可评估员仍然继续参与评估工作,为长者评估其长期护理服务的需要。我们亦继续开办有关认可评估员的训练课程,让更多合专业的社工及医护人员得到认可评估员的资格,参予评估的工作。随时收紧服务资格和∕或调整统一评估机制分数指标的问题11.统评机制下所采用的「长者健康及家居护理评估」(MinimumDataSet-HomeCare[MDS-HC])是一套国际认可的评估工具。在筹备推行统一评估机制阶段,港府委托以香港大学老年研究中心齐铱教授为首的顾问团,研究这套评估工作,并就该评估工具在本港应用的可靠性及有效性进行测试,结果令人满意。同时,顾问团亦建议一套完整而客观的服务配对安排计分方法,按长者的护理需要,编配合适长期护理服务。本署在推行统评机制初期(即2001年9月间),在向认可评估员谘询意见后及在生福利及食物局长期护理顾问建议下,委托香港大学老年研究中心,修订服务配对安排计分方法,提高个别评估项目在本地的适用性,更准确地评估长者的健康情况。我们亦透过举行简报会向认可评估员详细讲解有关的修订。故此,统一评估机制并非如你在文章中所说社署员工可透过技术性方式操控结果。12.在评估长者的长期护理服务需要时,我们会根据「长者健康及家居护理评估」客观审视长者在各方面的表现,包括生理功能、自我照顾能力、认知型态、情绪与行为型态、应付问题能力及家居支援等,亦非如你在文章中所言是以护老者的能力和社会经济地位为主导因素。13.统评办事处其中一项重点工作是确保评估的质素,其跨专业工作团队会抽查评估纪录,以确保评估质素及公正评估。其实本署一向鼓励业界包括非政府机构前线社工及医管局辖下的医务社工参与统评工作,携手为统评机制共同努力。统评机制下的上诉机制14.在统评机制实施后,已设有上诉前调解的安排及由生界、福利界及独立人士组成的5个区域上诉委员会的上诉机制,若长者或其护老者或服务机构不同意「长者健康及家居护理评估」结果,可以透过统评机制提出上诉前调解或上诉的要求,以确保评估过程或服务编配公平及公正。有关安排,请参阅夹附的《长期护理服务登记及编配程序手册》第九章。暂时离院安排15.暂时离院安排的目的是善用院友因长期入住医院或离港而腾空的宿位,自2001年4月起,参与买位计划∕改善买位计划的院舍已实行暂时离院的安排,院友若入住医院两个月或以上或离港一个月或以上而没有确切返回院舍的日期,会被安排暂时离院。2001年4月至2003年6月底的统计数字显示,共有117名参与买位计划∕改善买位计划院舍的院友获安排暂时离院。当中大部份的院友均在医院渡过人生的最后阶段,只有26名院友在得悉离开医院或返港日期后获安排返回原来的院舍继续接受服务。16.本署在与业界商讨时及在为前线工作人员的简报会中均强调,入住医院两个月或离港一个月的时限不是一个硬性的规定,要视乎长者有否确实返回原来院舍的日期。同时,我们鼓励院舍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弹性处理临时离院的安排,即是当长者入住医院而确实离院日期是超过两个月,员工亦不必为该长者作暂时离院的安排。故此,实行暂时离院的安排并没有违背「持续照顾」和「原居安老」的承诺。假如在作出暂时离院安排后,长者病情好转或改变主意,院舍获知有关长者可以离开医院或返港日期后,本署会优先安排他们返回原来的院舍继续接受服务,并弹性处理有关的事宜。17.在处理暂时离院的安排上,过往买位计划∕改善买位计划院舍都会预先与院友或其家人/护老者商讨院友个人物品的安排并达成共识,例如家人/护老者会将院友物品带返家中或由院舍妥善储存。本署从未获悉院舍及家人/护老者或有关人士在处理及安排上有任何冲突或承受行政和财政压力,将来若有实质问题存在时,本署社工会作出适当的介入与院舍及院友或其家人/护老者共同解决有关问题。漠视取消强迫性递交「体格检验报告书(乙)」的潜在不良后果18.「体格检验报告书(乙)」所涵盖的范围主要是X光胸肺检查及血液测试,当中包括检查长者的血色素及血球数量、肝功能、肾功能及性病血液试验。根据生署及医院管理局的专业意见,上述的体格检查未能有效侦察长者,尤其是一些没有征状的长者,是否患上传染病。同时,强制进行X光胸肺检查会令长者受到不必要的幅射伤害。因此,我们认为为长者进行「体格检验报告书(乙)」并非入住安老院舍的必然条件。个别安老院舍可按长者的健康情况及需要,例如就长者透露或怀疑患有传染病征状,要求长者在入住院舍之前作合适的体格检验。长远而言,我们鼓励院舍在长者入住院舍后,透过到诊医生为长者作全面体格检验,以配合为长者建立适切的个人护理计划。在减低传染病传播,特别是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的感染方面,安老服务界会继续作出全面的预防措施并与其他界别,如生署及医院管理局等,紧密合作。社区照顾服务类别的选择19.社区照顾服务是指综合家居照顾服务∕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和长者日间护理中心,旨在为身体机能中度或严重缺损而需要深入的起居和护理照顾的申请人,提供社区为本的服务。综合家居照顾服务∕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主要提供切合长者需要的家居服务,并包括日间护理及∕或暂托照顾务的元素。长者日间护理中心则提供中心为本的服务。在选择何种社区照顾服务的类别时,负责工作员会按个别长者的情况和需要与长者或其照顾者商讨,协助他们选择最合适的服务类别。20.如长者日间有照顾者协助照顾,而家居服务亦可满足他们的护理需要,负责工作员与长者或其家人/护老者商讨后会尽量安排他们接受综合家居照顾服务∕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而非长者日间护理中心服务,因为前者能够提供全面的服务组合。不过,如负责工作员认为长者不适合接受家居为本的服务,可为长者安排接受长者日间护理中心的服务。21.所以,在选择社区照顾服务的类别上,本署绝对无意如你在文章中所提及惩罚护老者,我们的服务安排乃根据长者及其家人/护老者的确切需要及意愿而制定的。评估后的服务编配22.对于获评估为「只需要住宿照顾服务」的长者(即所谓「单一选择」),为了尽早向他们提供一些支援,并让他们可以选择继续留在社区居住,这些长者会获安排接受社区照顾服务(例如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取代住宿照顾服务,或在轮候住宿照顾服务期间同时接受社区照顾服务。选择接受社区照顾服务作为暂时支援的长者,他们的姓名会在中央轮候册内继续轮候,并会根据其原先申请日期,当选择的地区∕院舍出现宿位空缺时获安排入住院舍。23.至于评估为适宜接受住宿或社区照顾服务(即所谓「双重选择」个案)的长者,为了鼓励他们在熟悉的环境中安享晚年,在其接受社区照顾服务后,其住宿照顾服务的申请便会列作非活跃个案处理。日后,长者、其家人/护老者或个案工作员可填写合适的表格(LDSForm29)通知本署把他们的住宿照顾服务选择重新列为活跃个案。一旦重列活跃个案后,我们会根据其原本的申请日期,在有合适的宿位时安排他们接受住宿照顾服务,至于是否需要为长者安排重新评估,请参阅第25及26段。24.我们绝对尊重长者根据评估结果而选择轮候及使用合适他们的住宿或社区照顾服务,而此安排亦是回应安老服务界及长者、家人/护老者的要求而作出的修订,并已取消在谘询期间建议的特别安排(即在改善家居及社区照顾服务和综合家居照顾服务的资源可供调用时,安排予正在轮候住宿照顾服务的长者使用)。重新评估的安排25.根据「长者健康及家居护理评估」工具使用者手册,评估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如在进入服务前其评估已逾期,我们会安排长者重新评估,以确定他们的护理需要,亦方便服务机构根据长者更新的评估结果制定合适的个人护理计划。若长者因为护理需要有转变时,我们亦可适时地安排他们轮候合适的长期理服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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