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中等学校身心障碍教育支持服务网络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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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教育支持服務網絡工作手冊(草案)編印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中華民國96年12月24日1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教育支持服務網絡工作手冊目錄壹、前言………………………………………………………………………………3貳、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教育支持服務網絡實施計畫……………………5參、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教育支持服務網絡組織…………………………9一、推動指導委員會……………………………………………………………9二、身心障礙教育輔導團……………………………………………………10三、高中職縣市聯絡學校……………………………………………………10四、特殊教育資源中心………………………………………………………14肆、各特教資源中心計畫一、視障資源中心……………………………………………………………18二、聽障資源中心(台中啟聰)聽障資源中心……………………………………………24(台南啟聰)聽障資源中心……………………………………………33三、職業轉銜與輔導資源中心………………………………………………41四、相關專業團隊資源中心(草案)…………………………………………51伍、身心障礙輔導團運作模式………………………………………………58一、規劃理念…………………………………………………………………58二、工作目標…………………………………………………………………58三、服務項目…………………………………………………………………58四、服務方式…………………………………………………………………59五、預期效益…………………………………………………………………59六、申請流程…………………………………………………………………60七、身心障礙輔導團通訊錄…………………………………………………61陸、身心障礙教育服務網絡問答集…………………………………………652柒、附錄一、相關單位通訊錄(一)教育行政單位………………………………………………………89(二)大專校院特教中心…………………………………………………90(三)大專校院輔具中心…………………………………………………90二、重要法規(一)特殊教育法…………………………………………………………91(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95(三)高級中等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原則及輔導辦法113(四)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經費作業原則……………115(五)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118三、需求表件輔導團電話諮詢紀錄………………………………………………1283壹、前言教育部於2000年即開始規劃「身心障礙學生12年就學安置實施計畫」,目的在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接受12年適性教育機會,順利升學高中職,發展其潛能。90學年度起實施迄今,就讀高中職之身心障礙學生已由7,755人增至17,004人,奠定身心障礙學生12年國民教育之基礎。2007年6月通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子計畫2「高中職優質化」~方案2-3「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發展方案」,預期達到「入學管道多元化」、「就學安置社區化」、「教育環境優質化」、「輔導轉銜個別化」、「家長支持全面化」、「資源網絡精緻化」之教育目標。2007年7月,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規劃推動「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6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教育支持服務網絡實施計畫」,在高中職特殊教育推動指導委員會計畫進一步提供324所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教育之支援、輔導與諮詢等服務;增進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與輔導,發揮學生潛能,增進其生活、學習、人際互動、社會與職業適應等能力;提昇特教老師之專業知能與個案管理能力;落實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實施與促進特教工作經驗之分享與交流機會。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教育支持服務網絡之建置如圖一,當身心障礙學生轉銜進入高中、職系統之中,透過系統的運作儘速提供其所需的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在輔導上如有任何需要,首先由學生就讀學校提出需求評估,就近洽詢輔導學校,由身心障礙教育輔導團團員做初步處理,並回報至北、中、南、東各區召集學校,各召集學校與十三所大專校院特教中心及三所大專院校輔具中心保持聯繫,取得更進一步之專業諮詢;學校如有視障及聽障學生輔導、相關專業服務、職業轉銜輔導及特殊教育網路等問題,則轉介至支援系統(台灣省特殊教育網路中心、視障資源中心、聽障資源中心、相關專業團隊資源中心、職業轉銜與輔導資源中心),由支援系統繼續後送提供學校所需之服務。4圖一: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教育支持服務網絡(依據96.12.10高及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教育支持服務網絡工作手冊會議修正)推動指導委員會支援系統輔導團三所大專院校輔具中心大專院校特教中心淡江大學視障學生學習輔具中心中山醫學大學肢障學生學習輔具中心高雄師範大學聽語障學生學習輔具中心聽障資源中心相關專業團隊資源中心視障資源中心職業轉銜與輔導資源中心中區南區北區東區配合大專院校特教中心到校輔導縣市聯絡學校地區諮詢服務辦理地區教師進修研習輔導學校配合大專院校特教中心到校輔導縣市聯絡學校地區諮詢服務辦理地區教師進修研習輔導學校配合大專院校特教中心到校輔導縣市聯絡學校地區諮詢服務辦理地區教師進修研習輔導學校配合大專院校特教中心到校輔導縣市聯絡學校地區諮詢服務辦理地區教師進修研習輔導學校全國13所特教中心台灣省特殊教育網路中心諮詢系統各區召集學校5貳、實施計畫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6學年度辦理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教育支持服務網絡實施計畫96年7月13日發文字號:教中(一)字第0960513227號壹、依據: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子計畫2「高中職優質化」之方案2-3「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輔導發展方案」內容。貳、目的一、提供國立暨台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教育之支援、輔導與諮詢等服務。二、增進身心障礙學生就學與輔導,發揮學生潛能,增進其生活、學習、人際互動、社會與職業適應等能力。三、提昇特教老師之專業知能與個案管理能力。四、落實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實施。五、促進特教工作經驗之分享與交流機會。六、建置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教育支持服務網絡。參、實施對象:高級中等學校肆、實施時間:自民國96年8月起至97年7月底止。伍、組織及職責一、推動指導委員會:推動與指導支持服務網絡事宜。(一)組織成員:任期1年1.召集人: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林樹全主任。2.委員: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行政人員、專家學者以及高級中等學校之校長。(二)職責:1.規劃高中職身心障礙教育輔導團運作模式,訂定與修正實施計畫、執行手冊與自評手冊。2.督導高中職特殊教育支持輔導網絡及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相關事宜。3.每學年度上、下學期至少各召開1次會議。二、身心障礙教育輔導團(一)組織架構:1.分為北、中、南及東等4區,各區設一召集學校,各召集學校校6長為該區團長,並視需要得設執行秘書1名。2.召集學校下設各縣市聯絡學校,各聯絡學校應設1名團員以及視需要設若干名特殊專長團員。(二)組織成員:任期1年1.團長:設有4分區團長,其中1人兼總團長。各分區團長兼該區聯絡學校。2.執行秘書:各分區召集學校得設置執行秘書1名,負責各分區輔導團運作相關聯繫業務,並得減授授課時數每週4節。3.團員:各縣市聯絡學校需指派1名為團員,並得減授授課時數每週4節,另依需要遴聘特殊專長團員。(三)職責:1.團長(1)總團長負責統整及彙編各區輔導團工作計畫與相關事宜。(2)分區團長負責執行與規劃該區輔導團工作運作事宜。(3)各分區成立身心障礙教育輔導團工作小組,負責規劃與檢討該區年度工作與行事曆,每年定期1-2次召開相關會議。2.執行秘書(1)各區執行秘書協助團長統整及聯繫相關業務。(2)建立區域特殊教育人才資料庫。(3)主動聯繫分區所屬大專院校特教中心,協調安排團員提供輔導服務。3.團員(1)支援分區高中職身心障礙教育諮詢、輔導與轉介服務。(2)配合該區大專院校特教中心之輔導服務,主動召集該區學校討論身心障礙學生之需求。(3)配合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提供輔導服務。(4)調查教師進修需求,並規劃該地區教師進修研習。(5)建立縣市特殊教育人才資料庫。4.特殊專長團員(1)支援分區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之諮詢服務。(2)支援分區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之輔導工作。三、支援系統(一)組織架構:設置5個各特殊教育資源中心1.職業轉銜與輔導資源中心。2.相關專業團隊資源中心。3.聽障資源中心。74.視障資源中心。5.台灣省特殊教育網路中心。(二)成員:任期1年1.中心主任:設1名由學校處室主任兼辦。2.啟聰、啟明巡迴輔導老師:設2-3名由學校專任教師調任專(兼)職。3.其他中心資源老師:得設1-2名由學校專任老師兼任,並減授課時數每週4節。(三)職責1.提供各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轉銜與職業輔導、專業團隊、聽覺障礙及視覺障礙等特教資源與服務。2.規劃與推動高級中等學校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支持服務計畫與活動。陸、工作要項一、規劃高中職身心障礙教育輔導團執行手冊與自評手冊,及訂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實施計畫。二、協助各高中職有關身心障礙教育推行之運作與規劃,提供具體可行之建議。三、了解各校特殊需求學生適應情形,協助各校特教教師教學方法與評量之研究改進,以提昇教學成效。四、分享特殊教育專業知識及相關資源,提供支援服務與諮詢。五、辦理特殊教育相關研習,充實特殊教育教師專業能力與素養。六、發掘並引介優良之教學典範,辦理觀摩提供各校參考。七、建置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支持網絡資訊分享平台網站。柒、經費:悉由本辦公室編列專款支應。捌、差假:本案成員出席會議、研習及到校輔導等,同意給予公差假登記,所需差旅費由本計劃經費支應。玖、考核一、透過自評手冊與外部檢核,評估高中職特殊教育輔導團運作之績效。二、本計畫各項補助應專款專用,不得移作他用。三、每年度執行成果作為本辦公室後續年度補助參考。8拾、預期效果及效益一、提供高中職教師服務身心障礙學生之專業支持服務系統。二、落實個別化教育計畫,使身心障礙學生達適性教育。三、促進特殊教育工作經驗之分享與交流機會。四、增進高中職教師特殊教育知能,宣導正確特殊教育之理念。五、透過特殊教育服務聯絡窗口與資訊分享平台,讓特殊教育支持無縫隙。拾壹、獎勵一、執行本計畫績效優良之聯絡學校,其相關人員由本辦公室函請予以敘獎獎勵。二、敘獎額度:團長、執行秘書、團員、中心主任、輔導老師及本室承辦人員等,每年給予2次嘉獎。拾貳、本計畫自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9參、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教育支持服務網絡組織96年7月13日發文字號:教中(一)字第0960513227號一、推動指導委員會本推動指導委員會委員名單,如表1,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林樹全主任召集,每年定期召開2次會議,規劃高中職身心障礙教育輔導團運作模式,訂定與修正實施計畫、執行手冊與自評手冊,督導高中職特殊教育支持輔導網絡及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相關事宜。表1推動指導委員會名單序號委員姓名服務單位/職稱1召集人林樹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2委員兼副召集人許志銘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3委員兼副召集人黃新發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副主任4委員羅清水教育部特教小組執行秘書5委員林幸台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教系教授6委員張蓓莉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特教系教授7委員王華沛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復健諮商所所長8委員周台傑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特教系教授兼教務長9委員莊素貞國立台中教育大學特教系教授10委員陳靜江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復健諮商所教授11委員林坤燦國立花蓮教育大學特教系教授兼教育學院院長12委員黃昭侃特教學校退休校長13委員吳琇瑩國立嘉義啟智學校校長14委員呂淑美國立桃園啟智學校校長15委員洪明財國立台中啟聰學校校長16委員林細貞國立台南啟聰學校校長17委員利志明國立台中啟明學校校長1018委員程臻寧台灣省特教網路中心主任19委員郭清榮國立三重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校長20委員王鳳鶯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科長21委員洪妙宜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視察22委員汪成琳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調用人員23委員馬心正教育部中部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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