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维修)合同发包方(甲方):武汉市新洲区社会福利院承包方(乙方):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武汉市新洲区社会福利院(夕阳红养老院)室内装修项目。1.2工程地点:武汉市新洲区社会福利院。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4工期:1个半月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11月15日。1.5合同价款:壹仟陆佰贰拾贰万零捌仟壹佰捌拾元。第二条工程内容1#楼、2#楼、3#室内装修装潢及用品购置,水电及卫生间改建(工程结算书附后)。第三条甲方工作3.1开工前审核、确认乙方的施工能力。3.2全部或部分腾空所要装饰的房屋,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3.3指派余应德为甲方监工代表,负责合同履行,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及其他协调事宜。第四条乙方工作4.1指派陈洋为乙方施工现场代表,全面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4.3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内甲方财产不受损坏,做好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不影响甲方其他楼层的正常工作。4.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4.5随时接受甲方的施工检查,接受甲方提出的施工质量标准和其他新的要求(包括设计变更),并按照执行。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5.1本工程以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合同及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有特殊要求的,以合同及甲方要求为准,合同与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要求有冲突的,以甲方提出的要求为准。5.3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前应通知甲方检查验收,若工程隐蔽后,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不合格,乙方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第六条工程价款结算、变更6.1工程不拨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经甲方审查完毕,办理结算,支付总造价的95%;待质保期3个月后,支付剩余的5%。乙方负责提供相应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6.2施工过程中,工程设计有变更的,经双方签认联系单,相应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第七条材料条款7.1本工程乙方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但须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7.2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检测,符合甲方要求,方能使用,否则禁止使用,已使用的,必须返工重新使用符合要求的产品,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安全、防火条款8.1乙方的施工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法规,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8.2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和相关法律责任。第九条质保期与质保金9.1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工程移交后3个月,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时:(1)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应立即派员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2)处于质量方面考虑,甲方有权保留自行维修的权利,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9.2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2507533.69元,待工程移交后,实际使用1个月,若未发生维修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一次性结清。第十条违约责任10.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应支付赶工措施费用。10.2乙方应妥善保护好甲方现场滞留财产,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0.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或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造成损害,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11.1发生以下情形,合同可解除:(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乙方停工达2天以上的(包括2天);(3)乙方出现两起以上(包括两起)材料设备不合格的;(4)施工过程中,经甲方检查,乙方已完成工程的质量大部分或关键特殊工序不符合合同或甲方要求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1.2合同解除后,按已完工并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的工程量结算价款,若有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须扣除。因上一款第4项而解除合同的,不予结算,甲方不承担给付工程款的义务,乙方须承担恢复原状或重新装修的费用。第十二条争议或纠纷处理本合同出现争议或纠纷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第十三条附则13.1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其他书面要求,亦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3.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甲方:乙方:负责人:负责人:监工代表:施工代表:年月日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供方:武汉市陈满机电设备维修有限公司需方:武汉市新洲区社会福利院(夕阳红养老院)为共同遵守市场经经济规律,规范相互的经济活动行为,在双方相互的经济活动中充分保障各自的权益,承担各自应尽义务,在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需方购买供方以下产品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项目单位数量金额(元)备注控制柜套1325000.00明细清单附后配套材料套133038.00税费39384.18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包干价(大写):叁拾玖万柒仟肆佰贰拾贰元壹角捌分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应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对所供以上产品严格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质保期为三年;为需方免费保修三年,终身负责维护及维修,但质保期后收取维护及维修费三、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洪费用负担,分贷地点、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至需方安装场地,费用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货物至需方工地(包括卸货)的所有责任风险,安装风险及安全由供方负责。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安装调式好设备运转正常,供需双方组织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即为合格。异议期为三个月。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六、结算方式及期限本项目不无能为力付预付款。货到需方地,需方即付合同总金额80%给供方,供方安装调试好设备,供需双方共同验收合格,需方即在验收合格两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金额的97%给供方。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设备运行三年期满即付清。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新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九、其他约定事项1、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2、需方在设备安装时,提前15天通知供方进场安装,安装工期为20天。3、水泵设备安装现场的进水和出水口的连接由需方负责,需方提供安装用电源。4、水泵设备安装的土建基础由需方负责。5、需方负责将动力电源布置到水泵房的电源控制箱。十、合同有限期:自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9月15日。供方:需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开户行:开户帐号:开户帐号:年月日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施工合同甲方(建设单位):武汉市新洲区社会福利院(夕阳红养老院)乙方(施工单位):武汉博尔特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北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建筑消防设施情况(一)工程名称:福利院水灾毁损修建工程(二)安装施工范围:消火栓、联动报警系统等工作。甲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图纸答疑等资料范围内的消防安装工程。其中消防箱、灭火器等设备由材料采保费由乙方按规定计取。(三)日期和安装工程同时竣工:施工日期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10月20日(四)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市级优良工程”(以市优工程优良证书为准),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市级优良工程按结算总价款下浮1%。如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二条图纸、预算支付(一)甲方在开工前十日向乙方提供经过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纸三套。(二)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十日向甲方提供预算报告。第三条合同价款、拨付和结算(一)合同价款:肆拾叁万贰仟玖佰元整(二)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开工前不支付工程款,工程主体验收合格、消防主管道安装完、打压验收合格后付总价款的30%,电缆桥架安装完、电缆、电线敷设完付总价款的35%,报警设备探头等验收合格、消防验收发生的所有消防费用收据整理完毕并交予甲方后付总价款的10%,工程结算审计完后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其余款项在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三)结算方式:木合同为固定价格合同,交钥匙工程。本工程结算方式为:合同价加有效变更签证;变更部分执行2003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鄂建标字[2006]2号文《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日组成及计算规则》、2008年《武汉市价日表》(人工基价:48元/工日)及《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及相关文件规定,按工程取费,人工日单价执行48元/工日,变更部分总造价让利4%。结算时其它有关说明的问题:1.变更结算的材料价格以甲方认可的价格为准。2.措施费用及安全施工费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再调整。3.合同价款除包括第一条第(二)项内容外,还包括该工程的消检费、电检费、材料实验费及评估费,结算时不再计取任何费用。第四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设备由承包人采购,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采购前双方共同看货。第五条双方责任(一)甲方: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并满足施工需要,协调乙方与工地其他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过程,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通知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通知参与组织验收的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按时提供有关竣工资料并参加竣工验收。第六条图纸变更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如需变更,应提前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第七条验收和工程质量五日书而通知对方,并经乙方在竣工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消防设施施工技术档案,甲方在五日内组织验收。消防设施安装质量以通过建筑白动消防系统技术检测并经公安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合格为标准。第八条保修(一)保修内容:见安装施工范围。(二)保修期限:白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贰年;接到维修电话通知,维修人员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否则,甲方可委派其他单位人员修理,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三)保修期满后,根据甲方需要,双方可按《湖北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定维修保养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责任1、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2、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提前使用,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承担责任。(二)乙方责任1、乙方逾期交工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闩向甲方偿伺‘逾期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延期交工引起的业主索赔)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索赔。2、该工程乙方不得私白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有分包、转包事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罚20万元违约金。3、因乙方施工质量过不到国家和地方的验收标准而引起客户不满等情况,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第十条本合同履行式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B)的式方解决。A向仲裁委员会中请仲裁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如需担保,另立合同。第十二条其他1、配合总甲方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达不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罚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