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规定及评估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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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和人员机构、作业规程、环境变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其承包商。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的管理流程、措施及要求。第四条名词解释:(一)工艺设备变更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二)微小变更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三)同类替换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四)人员变更是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包括永久变动和临时承担有关工作。表现形式有:调离、调入、转岗、替岗等。(五)关键岗位指与风险控制直接相关的管理、操作、检维修作业等重要岗位。此类岗位会因人员的变动而造成岗位经验缺失、岗位操作熟练程度降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不可逆的健康伤害、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环境影响等事故。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生产运行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第六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本规定,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的执行,并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八条工艺设备变更范围包括:(一)生产能力的改变。(二)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三)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四)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五)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六)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七)软件系统的改变。(八)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九)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十)操作规程的改变。(十一)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十二)运输路线的改变。(十三)装置布局的改变。(十四)产品质量的改变。(十五)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十六)其他。第九条工艺设备变更的基本类型包括工艺设备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所有的工艺设备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范围正确分类。工艺设备变更和微小变更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见附录A)。同类替换执行变更管理流程(见附录B)。第十条工艺设备变更应实施分级管理,根据变更影响范围的大小和所需调配资源的多少,确定变更级别。变更级别的确定及控制,执行《大庆石化公司工艺卡片分级管理规定》等各专业相关变更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变更由属地单位提出申请。变更申请人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级别,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工艺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录C,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录D。第十二条变更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需要危害分析。对需要做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应作为变更申请的主要内容。第十三条应按照变更的类型、级别确定审批权限。在满足所有相关工艺、设备、健康、安全、环境的条件下,批准人或其授权人方能批准。第十四条变更审批内容:(一)变更目的。(二)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三)变更内容。(四)变更带来的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危害分析及风险削减措施)。(五)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六)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七)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八)强制性批准和授权的要求。第十五条变更实施涉及投用前安全检查,执行《投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涉及作业许可,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变更涉及的所有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应确保得到适当的审查、修改或更新。第十七条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并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第十八条完成变更的工艺、设备在投用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的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培训内容包括变更的目的、作用、程序、变更内容、变更中可能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变更影响或涉及的人员包括:(一)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二)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工艺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三)其他相关人员,如承包商、外来人员、供应商、相邻单位或社区的人员等。第十九条变更所在区域或单位应建立变更工作文件、记录,以便做好变更过程的信息沟通。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变更结项报告等。第二十条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对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内容,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变更结项报告,并完成以下工作:(一)所有与变更相关的信息都已更新。(二)规定了期限的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变更前的状况。(三)试验结果记录在案。(四)确认变更结果。(五)变更实施过程的相关文件归档。第二十一条企业根据公司装置定员相关标准,明确生产单元或装置员工配置的最低要求,包括:岗位设置、员工的数量等。第二十二条人员的变更必须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施,应严格执行人员变更管理流程,确保上岗人员具备上岗能力及资格。第二十三条应按“持证上岗、同岗替代、备员补充”的原则安排上(替)岗,以满足安全生产最低标准。第二十四条企业根据风险控制的要求组织对关键岗位进行辨识。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前,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应评估人员变更对现岗位安全生产的影响,选择合适人选。关键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一)工艺危害分析结果认定的高风险作业的岗位。(二)国家法规规定的特种作业岗位。(三)实施风险管理和危害分析的岗位。(四)从事关键设备检测、检维修的岗位。(五)审批作业许可的岗位。(六)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评与提供培训的岗位。(七)管理和监督承包商作业的岗位。(八)环境、职业卫生监测岗位。第二十五条企业应明确关键岗位人员任职的知识、技能、资质与特定经验的最低要求。依据岗位培训需求矩阵,确定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内容和考评方式。并有计划培养关键岗位的后备人员,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顺利实施。第二十六条对上岗人员要进行技能考评,考评方式可以是提问、考试、现场模拟操作等;高风险作业项目的考评应包括现场模拟操作演示。考评人员应具备相应知识、技能和经验,可以是企业管理人员、员工的主管领导、专业技术人员、资深员工和专职教师等。第二十七条替岗应经属地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执行;调离、调入、转岗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人事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第二十八条关键岗位变更人选不能满足知识、技能、经验最低要求,须停止变更。第二十九条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应填写“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审批表”,所涉及的文件、资料应及时归档。主要包括:(一)人员变更的审批信息。(二)发生岗位变更员工的个人信息。(三)变更过程中的培训及考评信息。(四)确保满足岗位最低要求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第四章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第三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应报公司生产运行处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单位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公司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生产运行处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三条附录A变更管理流程同类替换变更分类工艺、设备变更和微小变更方案措施调整8附件B工艺变更申请审批表工艺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见表B.1。变更检查表,见表B.2。表B.1工艺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编号:装置申请日期申请人变更起止日期变更主题:变更原因及目的:变更内容: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是(请附上分析结果)□不是(请注明原因)潜在的影响及控制措施安全与健康环境影响产品收率产能/产量质量成本/效益其他影响(能耗、法律等)总结报告交付日期负责人注1:以上内容由工艺变更申请人填写。注2:未获得授权延期之前不得在变更截止日期后继续实施变更方案。9表B.1(续)变更所带来的问题陈述:变更的技术依据(预期改善的性质、实施此项变更的安全性、评审支持性的实验或工艺数据等)技术变更详细说明(包括操作程序、试验日志、关键的工艺变量值等)审查结论:审查成员签字/日期技术专家:日期:安全环保负责人/专家:日期:维修负责人:日期:工艺负责人:日期:设备负责人:日期:变更批准人:日期:分发:注:以上内容由审查组和批准人填写。10附录c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装置:编号:申请人日期变更原因及内容:实施变更前需要的审查项目内容是否有关审查人结论新化学材料MSDS和相关资料是否可获得有承包商参与对收率的影响产能/产量对质量的影响工艺危害分析需要培训和沟通计划其他方面的影响技术负责人:日期:变更批准人:日期:分发:注1:当MSDS没有获得时,不得批准。注2:当环境影响评估确认变更后对环境有负面影响时,不得批准。注3:当工艺危害分析的结论认为更改后的工艺的风险等级是I或II时,不得批准。11附录D人员变更管理流程否否否评估是否满足区域员工知识、技能、经验配置的最低要求是评估上(替)岗员工知识、技能、经验是否合格是否考评是否合格是人员变更结束实施培训停止变更岗位交接批准是提出人员变更需求12附录E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审批表编号:申请人申请变更岗位申请日期原岗位变更原因:考评部分序号能力要求考评结果说明1新岗位职责2新岗位工艺流程3新岗位工艺控制指标4新岗位的危害、风险及控制措施5新岗位操作规程6新岗位的设备性能7与新岗位相关的公用工程流程及设施8掌握新岗位的个人安全防护设施9熟悉新岗位的安全环保设施10熟悉新岗位的消防设施11新岗位及同类装置以往的事故事件案例12新岗位应急处置13其他要求考评结果综合考评意见:考评人:日期:原单位主管领导意见:签字:日期:新单位主管领导意见:签字:日期:人事主管领导意见:签字:日期:注:(1)由岗位变更本人提出申请。(2)由申请人的直线领导按考评项目进行考评,项目通过打“√”,不通打“×”,每项考评过程填入对应“说明”栏中。最后填写综合考评意见。(3)由新岗位属地负责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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