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筑工程管理专业2015级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教师:田麒琳JIANSHEGONGCHENGGONGCHENGLIANGQINGDANJIJIA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要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工程竣工与价款支付01020304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背景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异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要求及原则相关规范的新旧对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述(一)第一章PART101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背景介绍建设项目的概念;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背景;在建设项目中的计价程序建设项目的概念•一、建设项目的概念:•是指具有设计任务书和总体设计,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的建设单位。•比如:•一座工厂、一家企业、一所学校、医院、商场等。•二、建设项目的分类:•(1)按建设项目性质分:•(2)以计划年度为单位,按建设过程的不同分:•(3)按照建设项目的用途分:•(4)按照投资规模分:•(5)按资金来源分:建设项目的概念•工程项目建设计价程序的概念:•计价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程次序。建设项目计价程序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背景•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建筑工程造价的一种计价方式•——是指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国家现行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数量,由.招标人依据工程量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计价行为方式•自2003年以前,我国沿袭前苏联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建筑工程项目或建筑产品实行“量价合一、固定取费”的政府指令性计价模式:即“定额预算计价法”。这种方法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算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加上材料价差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经汇总即成为工程预算价,用作标底和投标报价。这种方法千人一面,重复“算量、套价、取费、调差(扯皮)”的模式。我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背景•(一)美国模式:美国的做法是竞争性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根据历史统计资料确定工程的“量”,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工程的“价”,价格最终由市场决定。(二)英联邦模式:英联邦的做法是政府间接管理,“量”有章可循,“价”由市场调节。即由政府颁布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并定期公布各种价格指数,工程造价是依据这些规则计算工程量,通过自由报价和竞争后形成的。(三)日本模式:日本的做法是政府相对直接管理,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价基础定额,但量价分离,政府只管工程实物消耗,价格由咨询机构采集提供,作为计价的依据。除了以上三种主要模式外,还有:法国的做法是没有发布给社会的定额单价,一般是以各个工程积累的数据做参数,大公司都有自己的定额单价。德国的做法是与国际上习惯采用的FIDIC要求一致,即由工程数量乘以单价,而工程数量和项目均在招标书中全部列出,投标人则按综合单价和总价进行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和报价,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根据中国国情改革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招标投标中报价方法的一种全新方式,是与国际通行惯例接轨的一种借鉴。PART202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异同分别从定价理念、计价依据、费用内容、单价形式、列项方式、工程量计算、编制步骤等方面进行分析。11(一)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是产生在不同历史年代的计价模式。定额计价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产生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一直延用至今,可以说是一种传统的计价模式。清单计价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产生在2003年,是以国家标准推行的新的计价模式。他们之间的区别,可从多方面进行比较:12区别(1)——计算工程量的主体不同定额计价清单计价由招标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示计算企业自主报价竞争形成价格13区别(2)——计算工程量的时间不同定额计价清单计价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发包人与承包人同时编制,或承包人编制在前,发包人编制在后。在发出招标文件前编制14区别(3)——单价形式不同定额计价清单计价直接工程费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15区别(4)——计价依据不同定额计价清单计价工程量:根据施工图纸编制(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根据行政主管颁布的预算定额编制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企业定额》16区别(5)——费用组成不同定额计价清单计价(1)直接工程费(2)管理费(3)利润(4)措施项目费(5)其他项目费(6)规费(7)税金(1)分部分项工程费(2)措施项目费(3)其他项目费(4)规费(5)税金17区别(6)——评标所用方法不同定额计价清单计价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报价中标法,既要求对总价进行评分,还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18区别(7)——项目编码方式不同定额计价清单计价传统的预算定额项目编码,全国各省采用不同的定额子目全国统一编码,12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到九位: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到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19区别(8)——合同价款调整方式不同定额计价清单计价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性调整索赔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区别——小结计价的表现形式不同编制的依据不同计算工程量的主体不同计算工程量的时间不同项目编码不同费用内容不同合同价调整方式不同评标所用方法不同21(二)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联系在中国,清单计价是在学习借鉴国外通行做法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在定额计价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计价模式。在《企业定额》没有能够被业主普遍认同,政府《计价定额》仍然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清单计价实质上是定额计价的翻版。请看2013清单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分析表:22工程名称标段第页共页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注:1.如不使用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可不填定额项目、编号等2.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按暂估的单价填入表内“暂估单价”栏及“暂估合价”栏。23(二)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联系无论是定额计价还是清单计价,“定额”始终是计价的依据。因为:(1)定额所规定的人、材、机消耗量始终是一切计价的基石;(2)一切的人、材、机费都是基于定额消耗量产生的。24特别提示!无论称之为”直接工程费”,还是称之为“分部分项工程费”,它们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实质上都一样,都是用“定额量”套用定额价(当然可以是市场价)产生的。清单量不可能产生任何费。定额量(实际施工量)产生的施工费用除以清单量就是清单的“综合单价”PART303清单计价特点要求及原则分别描述建设工程清单计价的特点、要求及原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特点•(1)强制性。•(2)统一性。•(3)竞争性。•(4)实用性。•(5)通用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基本要求(1)政府宏观调控•主要表现:(1)规定了全部实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2)《规范》统一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和项目编码;(3)《规范》中没有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促使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引导企业编制自己的消耗量定额。(2)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由于不规定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为企业报价提供了自主空间。使得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由承发包双方在市场竞争中按价值规律通过合同确定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基本要求•(1)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2)与现行预算定额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3)既考虑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又力求与国际惯例接轨。PART404新规范的特点分别从定价理念、计价依据、费用内容、单价形式、列项方式、工程量计算、编制步骤等方面进行分析。30新《规范》的亮点展望【亮点一】专业划分更加精细调整后分为以下九个专业:(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2)仿古建筑工(3)通用安装工程(4)市政工程(5)园林绿化工程(6)矿山工程(7)构筑物工程(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9)爆破工程•可见,新《规范》各个专业之间的划分更加清晰、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由此31新《规范》的亮点展望【亮点二】责任划分更加明确新《规范》对原《规范》里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1)阐释了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义(2.0.2、2.0.3)(2)规定了计价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3.4.1、3.4.2、3.4.3、3.4.4、3.4.5)(3)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出现误差时投诉与处理的方法(5.3.1~5.3.9)(4)规定了当法律法规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等15种事项发生时,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9.1.1)32新《规范》的亮点展望【亮点三】可执行性更加强化1、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2、明确了52条术语的概念,要求提高使用术语的精确度;4、细化了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和列项的规定,加大了工程造价管理复杂度;5、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有利于结算纠纷的处理。33新《规范》的亮点展望【亮点四】合同价款调整更加完善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物价变化(7)暂估价(8)计日工(9)现场签证(10)不可抗力(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12)误期赔偿(13)索赔(14)暂列金额(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34新《规范》的亮点展望【亮点五】风险分担更加合理强制了计价风险的分担原则,明确了应由发、承包人各自分别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应由发、承包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完全不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亮点六】招标控制价编制、复核、投诉、处理的方法、程序更加法治和明晰。谢谢大家聆听!请完成课后作业或预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