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为了加强诊疗技术管理,确保全院诊疗项目和各类诊疗措施安全有效,最大限度的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根据高风险技术管理规范的要求,特成立我院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具体如下:一、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组长:副组长:组员:二、各诊疗技术项目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小组人员组成及考评要求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设各诊疗技术项目资格许可授权考评小组,具体成员由医务科根据诊疗技术项目的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中抽选组成,每次技术资格许可授权考评成员不少于7人。具体授权考评由主管副院长或医务科长主持。三、高风险诊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领导小组职责1、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2、负责制定诊疗技术项目资格考评标准及复评标准。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应由医务科重新抽取专家进行复评,对复评仍有异议者,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3、对各科室推荐或选评的医务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估,履行相关考核流程,从工作业绩、医德医风、技术操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合格后予以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授权许可,并报医务科备案。4、对于开展已终止或中止的诊疗技术项目的技术人员,予以取消授权许可,并备案。待重新认定开展后,重新履行授权许可程序,获得授权许可后方可继续开展。5、定期监督所授权人员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情况,对于不具备技术能力的人员,予以及时停止授权许可,并撤离岗位,报医务科备案。6、实施每二年一次再授权管理制度,对所授权人员实施分级管理制度。合格人员予以晋级,不合格人员予以降级或停止授权。相关资料报医务科备案。7、因原则不强,徇私舞弊等未能规范履行授权许可考评制度,导致诊疗技术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损害医院及患者利益的,予以取消考评人员资质及授权人员资质,同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设计相关法律责任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