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模板)有限公司***项目光纤到户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年月日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名称:第二条:工程地点: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和范围承包方式:包工(详见施工内容)承包范围: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检测、调试、验收、试运行,以及签证增加内容,与总包单位的配合、交付使用人使用等。第四条: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天开工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竣工日期:工期以甲方投标所签施工合同工期为准,完成甲方要求弱电光纤到户系统所有图纸和各系统清单要求施工内容,如因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等问题工期顺延.第五条: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优质工程标准。第六条:合同价款:合同优惠后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含税价)(后附清单。最终价格以现场实际施工量核算据实结算)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图纸的提供按照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技术资料和验收标准。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蓝图1套。图纸的修改由发包人和监理方进行审核批复,未经过发包人和监理方审批的图纸修改发包人不予承认。2.项目经理发包人指定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各项工作。发包人的办公地点为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办公室。3.提供施工场地负责协调乙方现场施工所需要的场地,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3天移交给承包人。发包人为承包人协调提供接电接水位置,承包人自行引入施工现场并安装计量表,同时承担所有费用。乙方现场吃住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电讯及通讯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4.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组织设计,工程技术人员向承包人进行合同工程总体设计交底(包括图纸会审)。按照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安排施工阶段任务,提出质量安全,设备等的指标要求。5、现场管理如乙方施工人员组织不到位不能履行合同工期要求,甲方有权利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所产生的经济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6.质量管理发包人负责对承包人施工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规范施工,如达不到要求,发包方有权责令施工方返工,直至达到要求,并可依据实际情况对承包人进行处罚,严重者可令其退场,由其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7.技术管理发包人负责工程技术,图纸设计,变更等问题的处理,负责施工变更签证,工程验收,资料完备,以及工程结算,负责工程进度拨款签证等工作。8.安全管理发包人负责对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有权随时制止承包方人员的任何不安全文明的行为,有权对承包方的违反安全文明规定的行为给与处罚。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指定为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管理本项目的施工各项工作,(其人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确定的开工日期前3天到任。承包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书面许可,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等细节资料应当在到任之前上交甲方。3.承包人按郑州市相关规定实施管理,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施工过程中要保证施工场地清洁,达到相关安全文明达标工地标准。施工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清场垃圾由承包人负责清理,垃圾清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违反施工现场清洁卫生有关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4.已完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5.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存在多个单位同时作业,承包人必须顾全大局,相互协作,密切配合,严格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指挥与管理;6.承包人须严格执行建设方和发包人《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积极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教育,遵守甲方和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防火用电规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要在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1名,负责巡视、检查,解决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问题。7.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防止承包人员或其内部发生任何非法的、骚动的或无序的行为,以保持安定,保护现场及第三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并随时接受监理和发包方或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否则,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8.承包人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机械设备投保并承担保险费用。9.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方应对本工程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包括第三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包括工伤、意外事件、交通伤亡、民事赔偿、劳务纠纷等)承担全部责任。当发生赔偿事件时,承包方应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否则发包方为工程所需,有权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或按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执行,且发包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拨付赔偿金。保证金和工程款不足以拨付的承包方应及时补足,如因此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双倍赔偿发包方。10.现场发生重大的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要及时通报发包方,同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积极的人员抢救工作。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均由承包方负责。11.承包人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有拖欠、克扣等行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皆由承包人负责,必要时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专门用于解决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各种问题。1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13.承包人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每延期一天按每天壹仟元计算滞纳金,由此引起的所有补偿、赔偿或诉讼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第九条:材料和工程设备1.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2.承包人将由其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3.承包人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第十条施工内容施工总体要求:①以设计图纸和相关的规范规定进行施工②施工中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1.光纤到户系统内切槽配管,光纤铺设,光纤熔接,过路盒熔接箱入户箱安装及配合调试等2.其他质量及工艺要求做到:合理、整齐、美观。系统设备安装时一定要按设备技术要求正确安装。施工队负责到场各种设备材料的搬运工作,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管理。施工现场不允许抽烟喝酒,施工必须做到安全文明线缆布放要求:线缆布放时不能强力拉拽,桥架内布放不能扭结不能与其它线缆交错,每个1米扎带捆扎。预埋管与桥架相连接处需在桥架开孔套包塑软管。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如因不依照施工规范引起的损坏和材料浪费等,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线缆敷设完成需要用测试工具对每个点进行连通性测试。标识方面:每根线都要有明显的永久性标识并出书面的工程资料。所有线缆两端和面板标识清晰,按照甲方要求做标识,所有安装、敷线、标识、端接等工作按照甲方要求标准依据图纸及相关规范施工,如因不按图纸或规范施工造成的系统功能缺失或系统严重不符设计要求的,按照情况罚款500元-2000元不等。施工队负责项目中为实现设备功能所有的跳线制作及光纤熔接工作)。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和验收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施工质量要求施工,优质工程标准。2、施工中必须依照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技术参数,严格执行工艺流程,不得偷工减料。3、承包人施工中要有一名专人负责质量检查工作,全过程实行自检、互检、监理专检制度。4、承包人要按照施工进度向监理报送工程质量报表,监理人审查工程质量后,施工才可以进行下一阶段5、承包人应当为监理人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检查提供方便,监理人可以现场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的方式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检查,隐蔽部位未进行检查前不得提前覆盖6、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经检测,质量确有缺陷的,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处理按工程保修书的约定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的工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7、承包人要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8、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为相关检验部门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日期为准。第十二条:工程进度付款及结算(一)工程款支付1.工程款支付按照工程节点支付工程款本合同签订后生效,乙方安排施工队进场施工,完成该工程合同规定的管线布放,设备箱安装,光纤熔接工作,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的70%计人民币25900元,乙方完成光纤到户系统调试任务并配合甲方完成所有工程验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额的27%计人民币9990元。剩余3%合同额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发包方方无息返还承包方(具体付款根据现场实际施工量核实后据实结算)每次支付阶段工程款时,甲方要扣除该工程阶段乙方的罚扣款。支付阶段工程款时承包方要开据相应款额的施工费专用发票。(二)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1、承包人提请付款申请审批后,发包人依合同约定应当在7日以内支付。2、进度付款涉及政府性资金的支付方法:由双方在满足政府性资金拨付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具体约定。(三)竣工结算1、凡是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能套用原合同价格的均套用原合同价格,不能套用的,必须上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核。2、凡不能套用原合同价格的双方协商定价。建设方或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定价。3、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需经发包人审核签字为准,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或发包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或发包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或发包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6、经发包人核准签认的工程量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7、承包人施工完成达到竣工条件的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5天内,建设方和发包方应组织进行竣工验收8、建设方和发包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完毕,承包人对工程施工问题缺陷整改完毕,经再次检验合格后视为工程施工完毕,承包方可撤场。第十三条:承包方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合同内弱电光纤到户系统所有图纸和各系统投标清单要求全部施工内容以及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其他项目(设备除外)。(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二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后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工程质量保修责任:a.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保人承担。b.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c.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质量保修书是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组成内容。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所附的格式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应当与本款上述约定内容一致。承包人在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