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齐心历苦寒众志铸金盾—云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集体二等功事迹材料云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成立于2000年,现有民警9人,其中男民警6人,女民警3人,党员民警6人。2007年至2009年连续三年荣立集体三等功4次,连续三年被临沧市公安局评为先进集体;2008年被云南省公安厅表彰为2008年度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优秀科所队;2009年被云县县委评为全县践行“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自2008年以来,在全市经侦系统年终综合考评中连续三年名列全市第一。2010年,云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全队民警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在县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及市局经侦支队的指导下,扎实推进“三项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不断加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积众志铸就了为社会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金盾。坚韧不拔,历尽苦寒梅花香在队伍建设上,经侦大队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了岗位职责、执法责任制、内务管理、警车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将23个制度整理成《云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工作制度汇编》,使队伍建设更加标准化、规2范化、制度化,以坚定的政治信念、铁的纪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打造出一支坚韧不拔、纪律严明、士气高昂、战斗力强的经侦队伍。在全队民警的齐心努力下,历尽艰辛,队伍建设迎来了梅花般香气沁人的成果:2010年,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被总队通报表扬1次,市局经侦支队通报表扬4次,被云县公安局评为执法示范单位,3名民警立个人三等功,1人分别被授予市级、县级“劳动模范”称号,1名民警在省厅组织开展的全省“经侦信息系统应用大练兵”活动中,获得全省第二名,1人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1人被县局党委拟报为创先争优先进共产党员,2人被评为优秀公务员,1人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主动出击,历经磨砺宝剑锋云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主动出击,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经侦民警心装法律天枰,手握法律利剑,捍卫法律尊严。2010年,立案侦办了一批有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年内共受理案件51起,立案48起,涉案金额1253.51万元,破案46起,挽回经济损失123.24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男37人、女10人),抓获网上逃犯10名,刑拘47人,逮捕7人,起诉7人。案件侦破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七,成功侦破了云县红砖一厂杨太秀职务侵占、云县钲源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系列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作为打3击经济犯罪的利剑在实战磨练下日益锋利。侦办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的经验及做法,在2010年11月15日上午9时云南省公安厅召开的全省银行卡犯罪案件点评及经验交流会上交流发言,侦办战法获云南省公安厅认可并在全省推广。心系百姓利剑出鞘济民生2010年,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足民生结合辖区实际,在全县开展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打击银行卡犯罪、打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在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中,破获假币案件2件,收缴假币19980元。在打击银行卡犯罪专项行动中,发放经侦防范建议书14份,立信用卡诈骗案件(恶意透支)16起,破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涉案金额24.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4.5万元。在打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中,破获市内首起假发票案件(临沧市云县“8.05”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假发票2424份,查获印章5枚。其中,2009年10月至2010年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历经半年破获被冒用名义村民126人、涉及贷款150多笔、金额300多万、立案23起的云县茂兰信用社系列贷款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108万余元。该系列案件的侦办过程作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关注民生、打击经济犯罪的典型案例于10月10日在云南电视台第六套《警方行动》栏目中播出。4保驾护航直挂云帆济发展云县共有个体工商户8000余家,注册企业550个(往年在册510个、2010年新注册40个),截止2010年,拥有澜沧江啤酒集团、国投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茅粮酒业集团、大寨房地产开发公司、江天矿冶等纳税额10万元以上的企业66个;其中纳税额10万元至20万元的企业15个,纳税额20万元至100万元的企业28个,纳税额1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企业17个,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6个。经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2010年服务非公经济建设的工作制度,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制定了定期走访企业工作制度。2010年,经侦民警共走访龙润集团、江天矿冶有限责任公司、澜沧江啤酒集团、茅粮集团等重点企业65家,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份,收集各类有价值线索11条,破获涉企经济犯罪24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为企业挽回损失40余万元。锲而不舍,聚沙成塔强基础2010年,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在日常工作中以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断加强经侦基础信息的采集及应用,夯实经侦基础。年内收集国税、地税、工商、质监等10项经侦基础数据,共上报经侦信息116期,被公安部经侦局采用10期,省厅经侦总队采用23期,市局经侦支队采用40期,信息的广泛采集、录入,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同5时,云县经侦大队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撰写的简报信息被《云南法制报》、《临沧日报》、《沧江晚刊》等媒体刊用10篇。与地税、国税、工商、文化稽查、烟草、质监、药监等部门建立打击经济犯罪协作机制,年内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活动12次,通过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中来。在今后工作中,云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将团结奋进、齐心协力,以“干实事、干好事”朴素、扎实的工作作风,广辟案源,严厉打击经济犯罪,以抓主业练队伍、促业务,积众志铸金盾,全面推进各项经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