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HNPD-19-JG14施工监理管理规定2007-07-04发布2007-07-04实施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HHNNPPDD1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监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华能平凉电厂基建工程监理水平,充分发挥监理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及信息、合同管理中的作用,体现“两高一低”的华能基建理念,结合本工程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标准及委托合同履行义务,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工作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华能平凉电厂基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由平凉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以下简称工程部)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协调监理单位与各部门的关系,对监理单位在本工程中开展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华能平凉电厂安质部、计划部、物资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配合工程部做好监理工作,在本工程分管的职能范围内对监理单位开展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工程施工监理的目标为:高水平达标投产,保证省优质工程(“飞天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第六条监理单位对发现的设计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华能平凉电厂基建工程。第二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八条监理服务范围为从工程施工准备开始至工程安装、分部试运、整体调试及机组通过168小时移交生产后六个月内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第九条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对工程建设实行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具体监理内容如下(一)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熟悉设计文件,检查设计文件设计依据(如相关规范、审批意见、合同等)是否充分,要求(如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等)是否合理;(二)对施工图纸的进行预审查并参加会审与交底,编写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签认;2(三)负责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四)负责检查施工单位开工条件和准备工作并参与技术交底;(五)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核,包括对相关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专职(特种)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等的审核;(六)审核工程分包项目、分包单位资质;(七)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岗位证书、测量设备鉴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对施工测量成果作复验和确认;(八)审核施工单位实验室资质;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并对其按有关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九)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及专项施工方案;(十)审核考核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并报建设单位;(十一)监理人员应经常性、有目的地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检测,主要有(但不仅限于)下述内容: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7.对施工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监理工程师用照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十二)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检查、见证和施工质量评价;重要程序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预控措施并旁站监督实施,对施工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或影响质量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暂缓施工”通知,并制定处理措施;组织对工程“不符合项”的处理和关闭工作,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十三)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十四)针对本项目特点,负责编制“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十五)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旁站点(S)的工程质量计划,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评;协助建设单位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调试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十六)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综合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建设单位批准后3调整;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报表和结算报表,协助建设单位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核;(十七)在综合进度计划专工的领导下设专人负责P3综合进度计划管理。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周、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按规定录入工程MIS相关信息,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结束后移交给建设单位(一式六份,含电子版本一份);组织做好工程动态信息管理,督促参建单位及时将信息录入工程MIS,以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参与编制工程总结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工程资料,按期交建设单位归档;(十八)协助审查调试计划、调试大纲、调试方案、调试措施、调试报告;(十九)参与、协调分部试运、分系统试运行和整套试运行,严格执行分部试运验收制度,分部试运不合格不准进入整套启动试运;(二十)审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执行;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工程部的领导下,专人负责现场施工平面管理;在安质部的领导下,专人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专职管理不少于5人);(二十一)协助工程部组织工程协调会、月调度会,参加各专业会议,做好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参建各方协调工作,负责工程会议纪要和综合进度协调会会议纪要的整理;(二十二)协助安质部组织质量、安全例会,负责质量例会会议纪要整理和协助安全例会会议纪要的整理;(二十三)参与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和评标工作。第十条为了满足监理合同规定的:高水平达标投产,保证省优质工程(“飞天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总体工程目标,监理单位必须编制出对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一)设置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督促各承包商建立健全质保体系。质量管理措施内容应包括:设计质量控制、采购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控制、调试质量控制;(二)设置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进度控制措施内容应包括:设计进度控制、施工进度控制;(三)设置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款进行监控;(四)设置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理,检查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内容应包括:安全、消防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五)设置监理工程师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控、跟踪管理;(六)设置监理工程师按建设单位委托进行总平面管理;(七)设置专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信息进行管理;(八)协调各参建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第十一条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一)根据本工程的监理目标、工作的内容和《监理合同》,组建“华能平凉电厂基建工程监理组4织机构”,根据《监理合同》进驻现场开展工作,实施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守法、诚信、公正、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二)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和权限,配备专业结构、职称结构、技术职务合理的监理人员,实施对工程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服务;(三)随着工程进展,配备足够监理人员进驻现场,以满足不同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单位内部实施岗位责任制;(四)监理单位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由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熟悉火电建设、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至少一台600MW超临界机组全过程总监理工程师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师是监理单位派驻项目监理的授权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五)总监理师的人选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且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六)监理班子人员素质应能适应承担工程项目的监理内容和复杂程度,按各阶段到位的监理人员到位率应为100%。第十二条主要监理工作程序(一)在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并签订监理合同10天内,即组建现场监理组织机构,配备监理人员,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进驻现场;(二)建设单位在监理单位开展工作之前,将监理范围、内容、监理负责人及权限书面通知设计、承建等有关单位,以利于开展监理工作;(三)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行使监理权力并受法律保护。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内对工程的有关决定,需通知监理单位;(四)建设单位通过合同规定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为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方便,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与监理工作有关的资料;(五)建设单位方应免费提供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及审批文件、概算、工程详细勘察资料、施工设计图纸、各类合同等资料。第三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规定自2007年7月4日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