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适应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行开放办学的需要,成立****学校理事会。第二条理事会的性质是:学校、社区、家长、校友、知名人士等多方协作、共同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的群众性组织。第三条理事会办公地址为:****学校园内。第二章宗旨第四条理事会的宗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推进学校管理的全民参与性与学校管理模式的创新,吸引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教育,以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努力打造优质高中品牌。第五条通过加强学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完善学校主动发展、自我约束,并辐射社区、接受社会监督的办学机制,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第三章组织机构及活动第六条理事会成员主要由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社区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部队的负责同志,以及知名校友、学生家长代表等组成。第七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2人(必要时可增设名誉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全体理事会议通过协商或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第八条理事会设立秘书处,秘书长由学校推荐,经理事会议认可予以聘任。秘书长在理事长、副理事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具体负责理事会文件起草、资料收集整理、文件保存和内外联络等日常事务。第九条理事会一般每年召开1—2次会议。因特殊原因或经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理事长可决定临时召集会议。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理事的权利:1、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2、对有关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教育改革、“三风”建设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理事之间的合作事项进行监督、指导和咨询。3、理事有权对学校提出质询和批评。4、理事所在单位可优先获得学校可能提供的服务和支持。第十一条理事的义务:1、积极参加理事会活动,热情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实施,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咨询。2、配合、支持学校开展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军训等素质教育实践活动。3、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协调学校与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系。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章程由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后正式生效。第十三条本章程条款由理事会负责解释。(2007年10月16日理事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