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通市乡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一、资格标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过具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工作和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的成效,业绩较显著;具有撰写本专业科技论文、专题研究报告等科技文件的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适用范围本申报评审条件适用于南通市乡镇企业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的人员。第二章申报条件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乡镇工程师职称1、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2、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3、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5年以上,同时符合本条件第三章第七大项中2条以上。5、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中相应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人员,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不满规定年限,每缺少2年(不足2年按2年计算),须分别在原要求基础上另对照本条件第三章第七大项,再符合其中1条。6、获得以下奖励(含以上等级)之一的主要完成人员:(1)县级科技进步奖。(2)获得过2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专利。(3)市优秀项目经理。(4)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科技兴市功臣或县级专业技术2拔尖人才。(5)省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指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省级以上工法或获省级QC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本条所列奖项均不含比照奖项)。四、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规定年限内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1、单位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或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2、受记大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3、等级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3年以上。4、任何单位、个人如有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该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外,在3年内不得申报。五、继续教育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对于未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还应由各县(市)、区人事、建设部门组织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经考核(试)达到相应要求。第三章评审条件六、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从事工程(结构、装饰装璜、岩土工程、园林绿化、钢结构、给水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地下工程和建筑材料等)施工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并完成县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已通过鉴定或结题),并在其中承担主要技术工作的。2、作为主要完成人(项目正副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下同)承担过本专业1项二级工程项目或2项三级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作为项目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管理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等,下同)参与过本专业2项二级工程项目或4项三级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3、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1项较复杂或2项一般的钢结构项目的制作和安装,作为相关人员参与过1项较复杂和4项一般的钢结构项目的制作或安装。4、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1项二级工程或2项三级工程的投标书编制或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作为相关人员参加4项二级或8项三级项目的投标书编制或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工作。35、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或参与推广应用6项。(二)从事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交通工程施工管理的技术人员,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并完成县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已通过鉴定或结题),并在其中承担主要技术工作的。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1项中型项目或2项小型项目的施工工程;作为相关人员参加过2项中型项目或4项小型项目的施工工程。3、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1项中型项目或2项小型项目的投标书编制或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制定;作为项目相关人员参加过4项中型或8项小型项目的投标书编制或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工作。4、作为主要完成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或参与推广应用6项。(三)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并完成县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已通过鉴定或结题),并在其中承担主要技术工作的。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过本专业1项二级工程项目或2项三级工程项目工程造价(含标底、投标标价、概预算、决算,下同)的编制工作,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项目相关人员,参与本专业2项二级工程项目和4项三级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制工作。3、参与市一级的工程项目造价编制、测算方面的工作。七、工作成就要求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县级以上科研项目、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该项研究报告的主要撰写人。2、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的工程项目获得县级优质工程奖或市级优质结构工程奖1项。作为项目相关人员获得1项市级优质工程奖或2项县级优质工程奖。3、创市级以上文明工地的主要完成人员。4、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成果达到较先进水平(3名同行专家证明)。5、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是市级以上新技术推广示范工程的技术负责人。6、解决建设工程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2项,成效显著(3名同行专家证明),获得市级QC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7、市级以上工法的主要完成人。48、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效果。9、在处理较复杂工程质量问题和事故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10、县级以上优秀项目经理。八、论文著作要求在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公开发表、出版或撰写过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2、撰写过本专业培训教材、专业技术手册、企业标准,并在行业或企业内使用,效果显著。3、在市级以上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有学术和实用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有学术和实用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4、为解决工程中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过2篇以上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第四章综合评价考核办法九、评审委员会专业考核组考核采用A、B、C等级进行综合评价考核(一)符合下列标准者可评为A1、符合“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大项”前3条中任意1条的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1)获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2)获市级优质工程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3)因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过县级以上政府综合表彰或相关行业(本专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含相应奖项)。(4)同时满足第三章第七大项中2条以上。2、符合“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大项”第4或第5或第6条的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1)获市级科技进步四等奖或县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2)获省级优质工程奖1项或市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3)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市科技兴市功臣或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4)同时满足第三章第七大项中4条以上。(二)下列情况可分别评为B+、B、B-1、符合第二章和第三章中规定的条件,但尚未达到A级标准者可评为B+。2、基本符合第二章和第三章中规定的条件,可评为B。53、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评为B-。(三)下列情况评为C不符合第二章和第三章中规定的条件,业绩较差者;申报材料中有明显的弄虚作假者。(四)经专业考核小组考核,考核等级确定为A和B+的为考核通过;考核等级确定为B-和C的为考核不通过;考核等级为B的,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专业考核小组讨论复核,重新确定等级。(五)评审委员会根据《苏人通(2001)2号》文件精神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在专业考核组考核的基础上,采用无计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是否具备晋升工程师条件进行表决,参加评审会议的执行评委人数不得少于11人,赞成票超过出席评审会议执行评委的三分之二为通过。第五章附则十、获奖项目比照奖项的对应关系可按下列原则掌握1、2项“市优”可比照1项“省优”。2、2项优质结构奖可比照同级1项优质工程奖。3、科技示范工程、市政示范工程、新技术推广奖、QC成果奖、安全生产先进奖可比照低一级的优质工程奖(例:省级科技示范工程可比照“市优”)。4、在本条件所列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可参照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应有授奖单位证明)。十一、本条件第四章第九条第(一)款第1条之(3)所指县级以上政府综合表彰或相关行业(本专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项目(含相应奖项)的确定,应由各县(市)、区人事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报南通市职称办同意后方可列入。十二、凡冠有“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十三、在本条件中获奖的确认,个人获奖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集体获奖项目,除提供该项目奖励证书外,还应出具该申报人在该项目中所起作用的佐证材料。十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现职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按如下方法掌握评审时间为上半年的,以上年限截止时间为申报的上年年底;评审时间为下半年的,以上年限截止时间为申报的当年年底。十五、本条件由南通市职称办负责解释。1附表1:工程项目等级分类表一、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工程等级类型特征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2万平方米以上至8万平方米5千平方米以上至2万平方米5千平方米以下立项投资2亿元以上4千万元以上至2亿元1千万元以上至4千万元1千万元以上建筑高度100米以上50米以上至100米24米以上至50米24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住宅、宿舍层数20层以上12层以上至20层12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10万平方米及以下地下工程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1万平方米以上至5万平方米1万平方米以下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四级及以上五级及以下特殊公共建筑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要求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的一般超限高层建筑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技术特别复杂技术比较复杂重要性国家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省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注:1、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2、勘察甲、乙、丙级相当于一、二、三级工程。2二、工业建筑工程等级分类表类型特征大型中型小型单层工业厂房和仓库吊车吨位30吨10-30吨≤10吨跨度30米24-30米≤24米多层工业厂房和仓库层数6层6层以下3层及以下(楼盖无动荷载)跨度12米6-12米≤6米以上摘自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建设[1999]9号)三、市政公用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序号建设项目计算(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备注1给水工程万吨/日≥205—20≤52排水工程万吨/日≥104—10≤43燃气工程管道燃气(包括气源厂)万立方米/日≥3010-30≤10液化气万吨/年≥30.5—3≤0.5热力工程万平方米≥500150-5001504道路工程万平方米≥104—10≤45隧道工程米≥1000250—1000≤250桥梁工程米≥10030-100≤30多孔跨径米≥4030—40≤30单孔跨径8风景园林工程万元1000100—1000≤100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吨/日≥300100—300≤10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吨/日≥800300—800≤300堆肥工程吨/日≥300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