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专利权客体LOGO我国专利法的主题,即关于可获专利的客体,主要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一部法律同时保护三种不同的客体,是我国专利法的特点。LOGO第一节发明一、发明的定义发明的概念,历来在各国的立法和学理上都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世界各国立法体例中的定义大致分为三种:列举式:未下明确定义。如:美国《专利法》第101条规定:可以获得专利的发明是指新颖而有用的制造方法、机器、制造品、物质的组合,或者它们的新颖而有用的改进。LOGO定义式:在专利法中明确下一个定义,以法律形式阐述发明的定义.如:日本特许法规定:“本法所谓发明,是指利用自然规律所为的技术构思中具有一定高度的创造”。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主持制定的《发展中国家发明示范法》第112条规定:发明是发明人的一项思想,能在实践中解决技术领域的某一特定问题。以上定义中可以看出,发明是发明人的一种技术思想,它是利用自然规律做出的能够解决问题技术领域某一特定问题的新的技术方案,或技术构思。LOGO发明的定义三是排除式。大多数国家专利法采纳的作法,我国也基本上采纳了该立法例。至于《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实际上仅解释了发明的种类,并未给专利下定义。“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LOGO综上所述,从词义上看,发明是指科技开发者依据自然规律或规则,运用自己的资金和智力创造出来的新技术方案。发明最根本的技术特征在于其技术性,即符合自然规律并能在产业上实施的性质。LOGO发明的定义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1、发明必须是关于自然规律的东西(指自然界中存在的物理和化学的定律或原理,不包括人的纯智力活动产生的东西或人为规定的东西。没有利用自然规律的智力成果不是发明。如体育比赛规则。)2、发明必须是利用自然规律的东西。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如:永动机根据这个规定,科学规律是对自然规律本身的新的认识,并不是利用,因此,科学发现不是发明。LOGOLOGO发明的定义发现物品或方法的新用途,虽不是“发明”,但若是积极利用,且有后继性的创造性时,可以成为“用途发明”。实际上,科学发现与发明的区别是微妙的,区别就在于有无原理上有目的地利用自然规律的创造性。LOGO3、发明是新的技术方案并有新的技术效果。是前所未有的技术方案——发明应当包含创新。“创新”: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发明必须是前所未有的,并且其创造性达到一定高度。4、是具体的技术方案,能解决特定的难题。是技术方案而不是思想。“具体”:发明能够实施,达到一定效果并具有可重复性。5、发明是符合专利法要求的技术方案。专利法还从社会公共利益出发确定发明的授权条件及不可专利的范围。LOGO发明的种类1、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最常见、最基本的分类我国专利法上的发明有两种: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这是从其最终的物质表现形式不同进行划分的。产品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出来的关于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等的技术发明。可细分为:物品发明——如各种设备、电子计算机、人造卫星的发明等;材料发明——如人造金刚石、玻璃、超导材料等。产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仪器或设备中的零部件。LOGO发明的种类方法发明是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者解决某个技术课题而研究开发出来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以及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如无铅汽油的提炼方法。方法可以是由一系列步骤构成的一个完整过程,有时也可以是一个步骤。LOGO发明的种类:专利法将发明进行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1)在专利申请过程当中,不同的发明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有所不同,其撰写的内容也有所不同。(2)在取得专利权后,因发明种类不同,专利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同,专利权的效力范围也不同。(3)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因发明的种类不同,而导致举证责任不同。根据《专利法》第61条的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LOGO2、独立发明和共同发明共同发明是指由数人合作、分工,共同完成的发明。共同发明申请专利时,应当由全部共有人达成一致意见。意见不一致,不得擅自申请专利。共有一方申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共有方可申请,但若获得专利权,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免费实施该专利。一方转让共有份额时,其他各共有方在相同条件下有先买权。LOGO3、基本发明和改良发明改良发明:在基本发明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改进而获得的发明。LOGO改良发明对基本发明的强制许可《专利法》第五十一条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LOGO第二节实用新型一、概念和特征实用新型起源于1843年英国的《外观设计法》(《实用设计法》),是世界上最早的实用新型保护法。1891年德国《实用新型保护法》是第一部正式保护实用新型的法律。早期实用新型所保护的是一种模型,“型”即模型,这也是实用新型仅保护具有固定形状的某种产品,而不保护平面或无立体形状产品的历史原因。LOGO第二节实用新型对实用新型保护的国家有两点不同:1)对实用新型的称呼不同:德国——实用新型;日本——实用新案。2)对实用新型保护的法律保护制度不同一种采用注册制,制定专门的实用新型法;一种采用专利权保护方式。LOGO第二节实用新型花费低廉,而且保护期短认为这些客体只能是具有短期商业开发寿命的。实用物品,可以归入实用新型的范畴国际上赞同采用实用新型制度的理由:第一,鼓励人们投资于实用物品的开发研究;第二,能弥补发明专利的不足;第三,可向专利申请人提供保护。另外,实用新型还可减轻专利审查负担,减少实质审查的压力。LOGO第二节实用新型我国的实用新型制度:《专利法》第2条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其具有如下特点:1、实用新型只适用于产品,而非方法实用新型必须是一种适于实用的产品,如仪器、设备、用具、日用品等,制造产品的工业方法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LOGO2、只能是立体形状、构造的产品;产品必须具有固定的立体形状或构造,不能是不能没有固定立体形状的气态产品、液态产品,也不能是粉末状、糊状、颗粒状的固态产品;实用新型必须是具有一定立体形状和结构或者是两者相结合的产品产品的形状:产品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空间形状。对产品的形状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LOGO产品的形状以及表面的图案、色彩、文字、或其结合没解决技术问题的,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如建筑平面设计图;仅以表面图案设计为区别特征的棋类、牌类。如古诗扑克等。LOGO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可以是机械构造、线路构造等。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结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3、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在工业上应用。4、必须是可自由移动的物品。LOGOLOGOLOGOLOGOLOGO(二)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区别1、创造性低于发明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新型制度的目的之一,是为了保护那些创造高度尚达不到发明专利要求的一些简单的发明创造。LOGO2、保护范围小于发明只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和结合,不保护方法LOGO以下发明创造不能以实用新型专利保护:1)方法发明2)无确定形状的产品的发明3)物质的分子结构、组分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给予保护的产品的构造。如果食品、饮料、调味品、药品的改进仅涉及其化学成分、组分等,而不涉及产品的结构,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4)如果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产品相对于现有技术来说只是材料的分子结构或组分不同,也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如,以塑料替换玻璃的同样形状的杯子等。LOGO3、保护期短,只有10年,发明是20年4、申请手续简单,不需要实质审查二者的审批程度不同:发明:早期公开迟延审查;实用新型:形审登记制。LOGO第三节外观设计一、概念和特点外观设计又称工业品外观设计,或简称为工业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LOGO外观设计1、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外观设计以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为构成要素,以视觉美感为目的,而不追求实用功能。2、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的设计。必须以产品为依托。3、附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在工业上能够应用。外观设计必须适合于工业应用。4、外观设计必须使人产生美感。即通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而创造出来的外观设计被用以装饰物品,能够使人的视觉触及后产生一种愉悦的感受。LOGO形状:三维产品的造型;图案:指两维的平面设计,如床单等;色彩:可以是构成图案的成分,也可以是构成的部分。这样,外观设计可以是立体的造型,也可以平面的图案,可以辅助于色彩,还可以是三者的结合。LOGO与版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不同,专利法保护的外观设计要求富于美感并且具有工业实用性。对美感不能要求太高——主要是鼓励人们尽可能消除许多机器或装置上不雅观和令人厌恶的特征。但与版权法相比,外观设计要求的美感,体现出其在创作高度上的要求比版权法要高。LOGO发明和实用新型:技术效果;外观设计是美观的效果。但都涉及到产品的形状,如何区分:外观设计:不涉及产品的结构、构造;装饰性外观;实用新型:通过运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方案解决产品的美观问题,应当作为实用新型或发明来保护——功能性外观。LOGO对外观设计授予的专利叫外观设计专利。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主要是促进商品外观的改进,既增强竞争能力,又美化人民生活。随着国际市场的扩大、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产品的外观设计给予有效保护的必要性已变得更为突出。这是因为改善外观设计与扩大商品销售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时,外观设计的好坏能直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影响产品的销售量。事实证明,一个企业可能因为快速、大量生产在外观上适合公众爱好的产品而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LOGO美感的含义:1、外观设计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能够被人们的视觉感知;2、外观设计的图案不明显违反社会风俗;3、外观设计能够引起人们美的感受。LOGOLOGOLOGOLOGOLOGO二、外观设计专利与著作权的关系1、联系:外观设计就其造型或图案而言原则上是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的。2、区别:(1)权利效力上差别很大,外观设计权的专有性程度大大强于著作权。(2)保护期: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短于著作权,一般都在十年以下。LOGO第四节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一、违反社会风尚的发明创造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一)违反法律:——指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制定和颁布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发明创造违反法律;发明创造与公共秩序相抵触;发明创造可用于某种非正常领域,对社会构成危害。如专门用于赌博的工具、伪造货币、文物等的票据。LOGO如果发明创造的目的并不违法,只是不按正常方法予以应用有可能导致违反国家法律的后果,则不能因为该发明创造的滥用会违反国家法律而拒绝对此类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如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麻醉剂、镇静剂、兴奋剂,以及以娱乐为目的的游戏机、棋牌等。LOGOTRIPS协议: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德,包括人类、动物或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