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摘要毕业设计(论文)设计(论文)题目:中国金融行业的分业还是混业经营的选择利弊研究学生姓名:宋佳佳指导教师:刘晓云二级学院:商学院专业:金融学班级:11金融(2)班学号:1021123017提交日期:2015年04月05日答辩日期:2015年05月09日金陵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摘要目录摘要………………………………………………………………….IAbstract……………………………………………………………….II引言………………………………………………………………….…11关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现状研究………………………………11.1国际上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历史变迁………………………..11.2分业和混业经营转变的动因………………………………..21.2.1金融混业到金融分业……………………………………21.2.2金融分业再回到金融混业……………………………………31.3中国分业混业历史…………………………………………32关于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模式的研究……………………………42.1分业经营………………………………………………………..42.2混业经营………………………………………………………..53分业模式和混业摸啊是的利弊研究………………………………63.1分业经营模式的利弊分析…………………………………..63.1.1分业经营模式本身的有点包括……………………73.1.2分业经营的缺点……………………………………83.1.3混业经营的优点……………………………………83.1.4混业经营的缺点…………………………………93.2比较结果………………………………………………..94关于中国金融业经营模式未来的发展……………………..…..104.1国外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研究……………………..104.1.1德国全能型银行发展模式分析……………………114.1.2美国金融控股公司为载体的混业经营模式分析……124.1.3不同经营模式的比较………………………………134.2我国金融机构经营模式选择………………………144.2.1目前我国还是以分业模式为主………………………154.2.2我国金融业未来面临的选择………………………154.2.3如何选择合适我国的经营模式………………………15金陵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摘要4.2.4中国金融组织选择战略………………………………165总结………………………………………………………175.1各国在不同理事时期金融经营模式的启示……………186结束语………………………………………………………………..19参考文献……………………………………………………………...19致谢…………………………………………………………………...20金陵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摘要I中国金融行业的分业还是混业经营的选择利弊研究摘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金融行业的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纵观全球,混业经营有助于增强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是国际发达完善金融市场的最终模式。我国自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一直处于分业模式。加入WTO后,从长远的角度来看,我国混业经营是金融业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开始逐步向混业经营发展,已有试点如平安银行。本文针对目前中国金融行业分业还是混业经营的选择利弊进行研究分析,通过对分业和混业经营的现状分析,模式,利弊及未来发展趋势的研究,着重研究金融行业在混业与分业经营方面的决策,并力求有所建树,志在为我国金融行业选择走混业经营还是分业经营的发展道路,上提供决策方面的理论依据。也希望本论文的结果能为中国的金融业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关键词:金融行业;分业;混业;金陵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摘要IISeparateorCombineinChinaABSTRACTIndifferenthistoricalperiod,separatedandmixedmanagementplaysadifferentroleinthefinancialindustry.Aroundtheworld,mixedmanagementcanhelpenhancetheinternationalcompetitivenessoffinancialinstitutions,promotethedevelopmentofacountry'seconomy,istheultimatemodeofinternationaladvancedperfectfinancialmarket.InourcountryfromthenewChinaaftertheestablishmentofalongperiodoftime,hasbeeninadecentralizedmodel.AfterjoiningtheWTO,inthelongrun,themixedmanagementistheinevitablechoiceoffinancialindustryinourcountry.Atpresentourcountrybegantograduallytothemixedmanagementdevelopment,existingpilotsuchasPingAnBank.ThisarticleinviewofthepresentseparatedormixedmanagementinfinancialindustryinChinathroughanalyzingthechoiceofadvantagesanddisadvantages,throughanalyzingthestatusofseparateandmixedoperation,themode,advantagesanddisadvantagesandthefuturedevelopmenttrendofresearch,thispaperstudiesthefinancialindustry'sdecisionsonmixedwithdecentralizedmanagement,andstriveto,wanttogotothefinancialindustryinourcountrytochoosemixedoperationorseparatedoperationroadofdevelopment,toprovidethetheorybasisofdecision-making.AlsohopethattheresultsofthispaperforthedevelopmentofChina'sfinancialsectortoprovidevaluablereference.Keywords:Financialintegration,Separate,Combine金陵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论文第一章关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现状研究1引言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中国加入WTO,金融服务市场将逐步对外开放,国际金融混业的趋势将使中国现有的分业经营模式面临着很大的冲击和挑战。从考察国外的金融经营体制改革的经验出发,结合中国目前金融市场和金融经营体制的现状分析两种经营模式下的利弊关系,找出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经营体制目标模式。通过对中国金融企业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的选择利弊研究,中国金融企业分业经营及混业经营,更深一层次的理解。1关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现状研究1.1国际上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历史变迁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模式不是一下子就这样子形成的。两种经营模式的形成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全球金融行业在20世纪的发展路程是从混业经营的初级极端状态走向分业经营的发展阶段最后回到混业经营的发达阶段的变化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体现了不同历史背景下政府不同的选择。基于不发达的早期证券业促使主金融业务成了银行来承担的业务。所以,在1929年之前的实行混业经营是大多世界各国金融业明智的选择,认为这种经营模式十分符合当时的历史发展。然而在1929年,由于美国证券市场金融危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崩溃,因此而导致世界范围的严重经济危机,之后人们总结经验,得出结论——股市崩溃和金融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证券业务被银行参与了。造成金融危机的主要罪魁祸首的帽子被混业经营所戴上。从此,一些主要发达国家(比如美国)经营模式通过立法的方式来改变,目的就是为了使金融业从初始状态不成熟的混业经营得到改变,可以能够转化为分业经营。美国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这是最典型的例子。美国用法律的形式来确定金融行业使用分业经营,这标志着世界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形成。根据这个著名的法案,它强制规定了:“商业银行禁止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公众的储蓄,甚至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间建立交叉董事关系也是禁止的。”从这个法律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该法案将商业银行和证券业务严格分离。该法案除了形成美国在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分业经营体制,同时成为一个很好的参考在许多国家的战后重建当时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具有非常高的参考价值。当时的美国、日本和英国成为主要代表,混业经营所占的主导地位被击垮,分业经营成为这一时期的“潮流”。层次不穷的金融创新在20世纪80年代出现,很多创新产品在原本没有关联的金融机构业务界限不在被限定死,可以弹性控制,使得银行、保险、证券三者的产品渐渐变得区分不大,没有了划分的界限。并且随着不断涌现出新的竞争者,这些竞争者不断得壮大,金陵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论文第一章关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现状研究2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的商业银行,生存受到威胁,日子越来越难过。过去在美国屁股后面,开始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慢慢得摒弃分业经营,从而缓缓得转向混业经营模式发展,以此来寻求新的生存方式。例如,在英国,银行兼并证券公司被英国政府所允许,这样就会形成经营多种金融业务的企业集团。英国的金融“大爆炸”的改革在1986年就完成了。另一个例子是日本1998年实现“金融体系改革一揽子法”,企业开始松动权利。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银行取消“不能直接从事证券,禁止保险业”等禁令。日本政府这样做,目的是为了促进商业银行将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全能银行。同时,东欧国家的转型广大转变也向混业经营的发展。而在美国,不断金融创新的金融机构也在不断得动脑来规避金融法律约束,使得分业管制在美国早已用武之地不大,促使美国的经营模式逐渐向混业模式发展。最后在1999年11月4日,美国《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废除和《金融服务现代法案》的通过,这一举措是世界金融业的发展潮流已基本完成从发展阶段的分业经营向较发达阶段的混业经营的转变的标志。目前,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已经成为一大发展趋势。1.2分业和混业经营转变的动因1.2.1金融混业到金融分业这样做的原因是来自于许多的人感到失望的混合系统。在美国经济危机1929--1933年之前,一直实行金融混业经营,但在1929年,美国在经历了最大经济衰退的历史后,从而引发全美人民的全面讨论,这种讨论扩大到了世界金融市场。各方对商业银行兼营证券,保险等业务给予严厉的批评。各方将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归结于金融的混业经营。人们普遍认为,1931年至1933年,美国国会举行了听证会4次,这4次听证会改变的历史,具有重要的意义,比如严厉的批评金融混业经营,提出并且解释了美国的金融体系重构的基本原理,银行体系参议员道格拉斯综合治理。最后,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建立了独立的管理体系的形成,既分业经营。1.2.2金融分业再回到金融混业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在20世纪70年代的崩溃,多极化方向发展的金融系统中,开始不断涌现金融创新以及金融创新产品,然而金融创新的方式被分业经营模式严重限制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具体领域:(1)创新金融产品相对下降以及传统的银行业务的萎缩。由于企业越来越倾向于直接融资的低成本和风险分担的资本市场,导致证券和其他投资银行业务的迅速崛起,并且同时人们开始倾向于更大收益的金融产品比如基金,保险等业务。通常在这样情况的威逼下,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