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2017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日期:一、合同协议书(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为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己接受(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对(合同编号)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发包给组织施工。2.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l)中标通知书;(2)合同谈判备忘录;(3)招标文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规划设计、工程量清单及价格、图纸;(8)投标文件;(9)其他合同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合同总价(中标标段工程量清单总价×中标标段折扣率):¥元,大写。具体价款以工程完工验收后的结算价为准。5.乙方项目负责人: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括号里*为规范编号,各地不同,下文同)、《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的要求。7.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8.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9.乙方应按照本工程监理单位指示开工,工期为日历天。10.本协议书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号:年月日年月日二、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黑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项目片)2、工程地点:*************村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4、设计单位:*******************5、工程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其他工程6、承包范围:中标标段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第二条工期。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总工期:日历天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的要求。第四条合同价款、风险范围及价款调整1、合同总价(中标标段工程量清单总价×中标标段折扣率):¥元,大写。该价款为完成该中标标段招标范围内(以该中标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全部工作内容时甲方应支付的价款,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及物价变化和政策调整等风险范围内的各项应有费用。具体价款以工程完工验收后的结算价为准。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中标标段工程量清单单价×中标标段折扣率)合同。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合同风险范围外的因素发生的工程量增减以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甲方代表实际签发的工程量结合合同单价进行价款调整,因设计变更发生的价款调整详见本合同“第七部分”。第一部分计量支付规则工程计量支付方法:工程计量依据本项目规划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项目及计量单位,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进行支付,计量范围必须符合工程量清单中关于计量说明的规定,若发生工程量清单及价格中没有的工程项目或单价,按工程变更批复的工程项目和单价计价。计量支付的实施应按照《****土地整治项目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第二部分双方一般责任第五条甲方代表。1、甲方驻施工现场业主代表姓名:;技术员姓名:。2、甲方驻地管理人员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第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1、监理单位名称: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驻地监理工程师姓名:;3、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全权负责工程监理。第七条甲方工作。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1、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2、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一套;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4、负责协调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周边关系和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顺利地进行;5、监督监理及乙方工作情况,对乙方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督查,参与隐蔽工程的检查和中间计量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施工现场进行监管;6、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第八条乙方代表。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2、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变更,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人员,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乙方管理人员只能调整一次,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3、乙方驻施工现场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必须持有有效岗位证书。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给予赔偿。1、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2、向甲方按月25日前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工程事故报告(如果有);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以及所发生的费用;4、保证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工程交工前要达到工完场清的要求。承担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的罚款;5、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甲方之前发生损坏的修复费用。接受甲方对已完部分工程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要求;6、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7、提交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等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和上岗(资格)证书原件,由甲方统一归档管理,工程竣工后返还;8、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工程中间计量资料和施工档案资料整理;9、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工作,参加竣工验收。第三部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1、乙方须在施工合同签订后七天内,向甲方提交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后,七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2、乙方必须按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和监督。3、乙方施工进度缓慢,影响项目如期验收的,甲方责令其进行整改,并按投标文件承诺标准进行处罚(每逾期一天按2000元处罚)。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将剩余的工程另行发包给其它公司承建,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第四部分质量与验收第十一条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或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第十二条竣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的要求。竣工工程质量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质量验收单位提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乙方承担返工、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经返工、修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条件要求,若属乙方责任,除赔偿甲方直接损失外,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计审定结算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质量等级由甲方组织的验收组核定。第五部分材料、成品与半成品供应第十三条材料、成品与半成品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明,材料进场时必须经驻地监理和甲方现场代表验收。材料、成品与半成品进场必须有合格证明,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乙方承担试验费用。第六部分工程款拨付第十四条乙方开工后,凭开工相关手续按程序申请拨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工程预付款,本款将在工程进度款支付中分期次扣回。工程价款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采取分期、按进度拨付的办法进行结算、支付,每次拨付不超过已完工程且验收合格工程量80%的资金。具体付款方式在签定合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七部分设计变更及价款调整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必须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确需变更设计时,由主张变更一方与设计单位共同提出变更方案报监理单位初审,由业主单位审核后,方可进行变更。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乙方向甲方(项目业主)提出,经审核同意调整合同价款。变更的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已有的合同单价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合同单价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乙方按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单价相一致的水平进行重新组价,经甲方按规定程序审定后的价格乘以中标折扣率后变更合同价款。第八部分竣工与结算第十六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三套。竣工资料的具体内容按甲方要求编制。第十七条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适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第十八条乙方在工程初验合格后,15天内将竣工决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或受其委托有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收到乙方决算报告并审查完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完毕后,甲方向项目批准单位提出终验申请。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办理工程尾款结算手续,乙方在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第十九条工程竣工后,自工程竣工终验之日起计算保修期,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保修期为一年。具体事宜见工程质量保修合同。第九部分争议和仲裁第二十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首先提请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部分其它第二十一条安全施工。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合格标准。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或达不到合格标准或投标承诺的,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计审定结算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乙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第二十二条乙方应本着不误农时的原则安排工程施工,如因乙方工程未完成而影响项目区生产的,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三条严禁乙方对本工程进行转包或非法分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委派其他施工队伍进场施工。第二十四条保险。本工程保险全权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可以购买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险种。第二十五条担保。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乙方在签定施工合同前向甲方提供投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初验合格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第二十六条工程相关税费中的企业所得税必须全额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第二十七条青苗补偿费。本项目原预算的青苗补偿费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会同乙方使用(预算青苗补偿费包干使用),因项目建设需要超出预算部分的青苗补偿费用由乙方与村委会协商解决,其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