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反家暴工作调研报告为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分析家庭暴力的现状及原因,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市妇联通过接待来信来访、入户调查、发放问卷等形式,对全市九个县市区的家庭暴力情况进行了调查,今年上半年共接待的婚姻家庭类387件来访中,家庭暴力类问题达169件,占44%,其中市妇联共接待有关家庭暴力的信访案33起,占婚姻家庭类案件的36%。一、家庭暴力存在原因分析调查显示,家庭暴力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原因:1、婚外恋的滋长。受当前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男性滋生了“饱暖思淫欲”的思想,热衷于婚外情、找情人、包“二奶”,产生对妻子、家庭的不满甚至厌恶,导致家庭暴力不断,有的把实施家庭暴力作为逼迫妻子离婚的主要手段。石峰区的张女士发现老公吴某有外遇时,一说吴就打得她一身青肿,张去找那第三者时,老公反而帮外人打她。在调查中显示由婚外恋产生家暴的占有35%。2、男权主义的存在。“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意识在部分家庭还很强,一些男性将妻子当成自己的附属品和私有财产,稍不如意,就将妻子作为攻击的对象,有的因妻子没有生男孩而遭到丈夫的殴打。有的认为打老婆是家庭私事、小事,天经地义,只要不打成重伤,是没有人会去遗责施暴者。甚至连受害人也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偶尔打一两次都可以忍气吞声,其结果是家庭暴力不仅得不到遏制,反而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3、文化水平的低下,有赌博、酗酒等恶习。通过调查,施暴者相当一部分人属于文盲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初中以下的占了63%,施暴者一般都染有一些生活恶习,如酗酒、吸毒、嫖娼、嗜赌、游手好闲等等,在家里,稍不顺心就张口即骂、举手即打,想以武力解决征服其他家庭成员、解决一切家庭矛盾纠纷。4、妇女经济不能独立。有的妇女成家后依赖家庭和丈夫,在家做“全职太太”、家庭主妇,缺乏自我意识,缺少自强自立的精神,被丈夫厌倦看不起,作为妻子因不想自立而不愿离婚,导致家庭暴力。二、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家庭暴力的危害性不容忽视:1、影响子女健康成长。长期受家庭暴力影响的家庭的子女,大多数都性格内向、孤僻、软弱、心理压抑、缺少合作精神或者也存在暴力倾向,这对他们的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通过调查,对子女有影响的占了72%。2、侵犯妇女身心健康。家庭暴力一旦发生,轻则表皮红肿发青,重则致残、重伤,严重损伤妇女的身体健康。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家庭暴力还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3、破坏婚姻家庭稳定。家庭矛盾一旦演变成家庭暴力,家庭和谐也就失去了平衡,双方关系转变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关系,夫妻感情必然会出现裂痕,即使受害妇女可能还爱着丈夫,但是她们最容易想到和选择的方式就是通过离婚来摆脱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4、家庭暴力犯罪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安定团结,对社会暴力起着加剧、恶化的影响。家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种,与其他社会暴力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会连带出“以暴治暴”以及其他社会暴力的产生。三、反家庭暴力的困惑1、认识水平不高。社会上认为是家务事的占了28%,存在“夫妻床头吵嘴打架床尾和”、“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现象,认为夫妻间吵嘴打架是正常的,社会的“宽容”和人们的“理解”给家庭暴力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2、家庭暴力制裁难。一般情况下,大部分暴力都停留在大法不犯、小法不断,真正达到《刑法》规定的轻伤和重伤程度的不多,往往难以对施暴者进行依法处理。社区、派出所、妇联等部门对施暴者只能进行说服教育和司法调解,对他们起不到震慑作用。3、家庭暴力举证难。由于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不法伤害,多发生在家里,受害者在受到暴力伤害时,无任何人证;另外受害者一般没有想到通过法律解决,因而不会收集或保留证据,事过境迁后要举证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就有一定的困难。4、维权工作经费紧张。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权益方面没有足够的经费,有些受害妇女被丈夫打出家门,身无分文,无处安身、没有路费,妇联没有办法帮她们出资。有的妇女特别希望妇联能够出面去教育批评丈夫或去进行调解,但妇联没有经费去进行调查,调解,开展维权工作难度很大。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建议家庭暴力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反家庭暴力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种社会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支持,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从打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和预防家庭暴力两个方面,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等多种有效手段,进行综合治理。1、建立有效预防控制和制裁家庭暴力的法律体系。要完善相关法律中关于家庭暴力的内容,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威慑力,建立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在法律中明确家庭暴力的定义、家庭暴力的救助机构和求助程序、制裁机构、施暴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到可操作性强,执法部门明确、各部门分工明确,让反家庭暴力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在调查中,87%的人认为要出台一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或法规来约束施暴者,82%的人认为政府应该建立一个专门处理家庭暴力的机构,78%的人认为需要有司法部门的裁决让施暴者不得接触受害者。2、加大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和制裁力度。92%的人认为制止家庭暴力最好的方法是依法严惩,要利用现有法律的有关内容,加强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得施暴者有所顾忌。同时积极鼓励受到伤害的人勇敢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司法机关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给予受暴者以最大的便利,使他们得到相应的赔偿。3、将家庭暴力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增加社会对家庭暴力的重视程度,提倡全社会综合治理,构建整个社会防控和制裁家庭暴力的体系。将它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开展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要从舆论、道德到法律、机制,从司法机关、社区、单位到家庭编织一个反家庭暴力之网,形成一个各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社会网络。4、建立健全心理障碍排解机制。通过增加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咨询、婚姻家庭咨询从业人员,改善人际交流条件,引导树立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等多种措施,关注对恋爱挫折、婚姻动荡、离婚率攀升、家庭暴力、青少年成长危机等等现象的疏导,缓和人们的心理压力,冷静处事,及时化解,进而更好的促进个人成长、家庭幸福,影响社会安定。5、提高妇女素质,教育妇女勇于抗暴。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家庭成员反对家庭暴力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维权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反对家庭暴力的重要意义,提高全民特别是妇女的反对、防范家庭暴力意识。妇女权益的享有与保护,要靠妇女自己去争取。全面提高妇女素质,要大力培养妇女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教育妇女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暴抗暴意识,对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