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施工质量通病防治管理制度9.1为促进现场施工质量的不断提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的规定,项目部应对施工质量通病进行防治。9.2施工质量通病防治指施工过程中对常见、多发的施工质量问题和隐患进行预防或消除治理。9.3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在进场后,应对质量通病进行分析,并编制施工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交施工员和班组实施。9.4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措施)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结构及特点,找出可能发生的质量通病,确定质量控制点,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节能10个分部工程施工内容分别编制。其它专业类别的施工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参照执行。9.5质量通病分部分项工程防治方案(措施)应按以下内容格式编写:1质量问题或现象;2原因分析;3预防或治理措施。9.6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具体内容见相关技术资料。实施中应推广建设部十项新技术,开展QC小组活动。9.7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应组织施工管理人员进行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交底。工程部施工员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内容的施工技术交底。质量员应参加技术交底会议。交底时,交接双方应履行交接确认手续。9.8分部分项施工过程中,施工员和质量员应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进行巡视检查。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防治措施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整改要求。9.9现场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措施)是重要技术管理资料,应分别归档保存。附件:《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交底表》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交底表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编号:序号质量问题或现象原因分析预防或治理措施编制:审核:施工员:质量员班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