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解析XXXX1016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解析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条文解析对设计工作的影响一、建筑节能4.1.3各主要功能房间应设外窗,其外窗(含阳台透明部分)及幕墙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轴线面积的8%。当不能满足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改动条文)旧标准:4.2.9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面积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中的规定。审查要点:设计需对外窗和幕墙开启方式和面积提要求,审查需核实窗型分隔大样图、幕墙分隔大样图及节能计算书。不能满足开启比例要求时设计机械通风系统。(一)重点条文4.1.8围护结构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及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新增条文)依据:《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6】46号公安部公消〔2012〕350号文件《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民用建筑保温隔热工程防火安全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2】74号GB/T29416-201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4.2.1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工性能应符合表4.2.1-2的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为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的平均值Km。(与旧标准基本一致)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W/(m2·K)屋面:钢、木等轻型结构屋面≤0.7≤0.5外墙:(包括非透明幕墙)钢、木等轻型结构外墙≤1.0≤0.8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1.0外窗(包括透明幕墙)传热系数KW/(m2·K)夏季综合遮阳系数Sc(东、南、西向/北向)各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20%≤4.7—20%<窗墙面积比≤30%≤3.5≤0.50/—30%<窗墙面积比≤40%≤3.0≤0.5/0.640%<窗墙面积比≤50%≤2.8≤0.45/0.5550%<窗墙面积比≤70%≤2.5≤0.40/0.50屋顶透明部分≤3.0≤0.40表4.2.1-1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和夏季综合遮阳系数限值表4.2.1-2地面和地下室外墙热阻限值围护结构部位热阻R(m2·K)/W地面≥1.2地下室外墙≥1.2注:1地面热阻系指土壤以上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2地下室外墙热阻系指土壤以内各层材料的热阻之和。4.2.2建筑每个朝向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均不应大于70%;当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小于40%时,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与旧标准一致)控制要点:一是控制窗墙面积比,二是控制玻璃类型(热反射玻璃、灰色吸热玻璃、低透光玻璃不满足)说明:若窗墙面积比超过70%时,可以通过权衡计算判断是否达标。透明玻璃吸热玻璃热反射玻璃4.2.3未设建筑自遮阳、绿化遮阳等措施的建筑西向外窗(含透明幕墙)窗墙面积比30%时应设置活动外遮阳系统。(新增条文)百叶帘遮阳铝合金格栅遮阳铝合金机翼遮阳织物遮阳中空百叶遮阳4.2.10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建筑屋顶总面积的20%,并应采取适宜的遮阳措施。(改动条文)旧标准: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不应大于建筑屋顶总面积的20%,其传热系数K、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的遮阳系数SC应符合表4.2.1的规定。说明:屋顶水平面太阳辐射强度最大,遮阳措施非常重要,鼓励采用内遮阳,外遮阳,活动遮阳等附加遮阳措施。4.3.1当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不能全部满足第4.2.1条、第4.2.2条和第4.2.10条中的面积限值的规定时,必须使用权衡判断法来判定围护结构的整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节能要求。(改动条文)权衡判断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外墙:平均传热系数:≤1.0W/(1.5)(m2·k);2屋面:平均传热系数:≤0.8W/(1.0)(m2·k);3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楼板或外挑楼板:平均传热系数:≤1.5W/(m2·k);4供暖空调房间地面及地下室外墙(与土壤接触的墙):热阻:≥1.2m2·K/W;5外窗:传热系数:≤3.6W/(m2·k);6窗墙面积比:建筑任一供暖空调房间开间窗墙面积比0.7时,该朝向外窗及幕墙传热系数≤2.7(3.0)W/(m2·k),综合遮阳系数≤0.5;7屋顶透明部分:传热系数:≤3.0w/(m2·k),综合遮阳系数≤0.4。注:括号外数据适用采用集中空调的商业建筑、办公建筑、医疗建筑、二星级以上宾馆、文化娱乐建筑、体育建筑等高能耗建筑。4.1.4单体建筑平面设计,应合理确定冷热源和空调、风机机房的位置,缩短冷热水系统和风系统的输送距离,冷热水系统的单程输送距离不宜超过250m,风系统的输送距离不宜超过90m。4.1.5建筑变电所设置应靠近负荷中心。(二)新增条文说明:在建筑初步设计阶段应由水、电、暖等相关专业在认真设计的基础上提供出相关设备机房的合理位置,由建筑专业在建筑平面中予以确定4.1.6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和风冷空调器时,空调器(机组)室外机布置和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平面和立面设计:应考虑空调器(机组)室外的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立面景观,并便于清洗和维护室外散热器;2空调器(机组)室外机布置:宜在南、北或东南、西南向的靠外墙处或屋面上;3凹槽尺寸: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的安装应有利于通风换热,在建筑外立面的竖向凹槽内逐层布置室外机时,凹槽的宽度不应小于3.0m,室外机置于凹槽的深度不应大于4.2m;4机组间距:空调器(机组)室外机间的排风口不应相对,相对时其水平间距应大于4m;5遮挡或装饰:室外机位置处采用的遮挡或装饰,不应导致排风不畅或进排风短路,避免散热条件恶化;6安装要求:应安装牢固,不应存在安全隐患。(应执行条文,新增)4.1.7建筑物的外墙宜采用自保温系统。说明:建筑自保温系统具有不燃烧、外装饰物易牢固粘贴、施工方便、工期较短、可与建筑主体同使用寿命等特点,能有效降低建筑节能增量成本,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应提倡推广应用。4.1.9屋面宜采用种植屋面,外墙宜采用墙体垂直绿化。说明:通过对屋面和墙身的种植绿化,不仅能有效地实现建筑节能,同时还对提升建筑环境、改善区域气候起到积极的效果,是一种早已被大众所接受的绿色、环保、积极且节约的技术手段,在建筑设计中应大力提倡和推广应用。4.1.10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可不强制执行本标准规定的建筑类型见附录A。建筑类型要求公共建筑无人值守的附属设备用房无供暖空调环境要求时可不强制执行节能标准地下二层以下建筑可不强制执行节能标准汽车库、自行车库可不强制执行节能标准无供暖空调环境要求城镇农贸市场、材料市场可不强制执行节能标准寺庙、教堂等宗教建筑可不强制执行节能标准无供暖空调要求的体育建筑(如自然通风的体育场馆、室外游泳池的更衣室等)可不强制执行节能标准符合《建规》、《高规》要求的商业服务网点节能设计按住宅节能设计标准执行附录A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可不强制执行本标准规定的建筑类型Km´Km´>1.301.0<Km´≤1.30Km´≤1.0β10.850.900.954.2.6屋顶、外墙的表面宜采用浅色,以减少外表面对太阳辐射热的吸收。当外墙使用性能指标符合《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外墙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BJ/T50-076第3.0.4条规定的建筑反射隔热涂料作外饰面层时,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应按下式修正:Km=β1·Km´其中:Km——采用建筑反射隔热涂料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m´——未采用建筑反射隔热涂料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β1——修正系数按表4.2.6取值。表4.2.6修正系数β1取值4.2.8当设计建筑为多功能建筑时,不同功能空间的隔墙及分隔楼板的传热系数不宜大于2.0W/(m2·k)。同一功能分区内供暖空调区域和非供暖空调区域的分隔楼板、隔墙的传热系数不宜大于2.0W/(m2·K)。说明:此条文执行时可参照居住建筑功能转换处楼板参数要求执行:功能转换处楼板建议采用50mm厚1200容重等级全轻混凝土保温,既满足敷管、防火、抗压等要求,又尽量减少对房间净高的影响。有条件时增厚保温层,使其满足传热系数不大于2.0W/(m2·k)的要求。功能转换处隔墙采用200mm厚烧结页岩空心砖双面抹灰即可满足。4.2.11建筑不宜设置凸窗。当外窗采用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凸窗的传热系数应≤2.9W/(m2•k);2计算窗墙面积比时,凸窗的面积按窗洞口面积计算;3对凸窗不透明的上顶板、下底板和侧板,应进行保温处理。保温处理后板的平均传热系数应≤2.5W/(m2•K)。说明:根据实际应用效果研究,凸窗对建筑节能会带来显著的不利影响,因此要在实际应用中加以限制。(三)修改条文4.1.1建筑总平面的规划布局和单体建筑设计,宜考虑冬季利用太阳日照并避开主导风向,夏季有利于减少太阳辐射的影响;建筑主要采光立面的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南偏东30º至南偏西30º范围)。旧标准:4.1.1建筑总平面的布置和设计,宜考虑冬季利用日照。建筑透明部分的主朝向宜选择本地区最佳朝向或接近最佳朝向(南偏东30º至南偏西30º范围内)。4.2.5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通过采取保温措施来避免发生结露现象旧标准:4.2.5外墙与屋面的热桥部位均应进行保温处理,以保证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4.2.12外窗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性、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16中规定的6级要求。建筑物1-6层的幕墙的气密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21086规定的2级;7层及7层以上的幕墙的气密性等级不低于该标准规定的3级。旧标准:4.2.10外窗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中规定的4级要求。4.2.11透明幕墙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GB/T15225中规定的3级要求。摘至GB/T7106-2008摘至GB/T21086-2007二、绿色建筑7.1.1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控制要求,场地安全,无排放超标污染物。(控制项)项目具有当地规划、国土、文化、园林或相关保护区等有关行政部门提供的法定规划文件和出具的证明文件。审查要点:选址、规划、保护区的情况和场地的安全性、污染源及治理措施。建筑总平面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岩土勘察报告》。7.2.1缓解城市热岛效应的措施设计,应至少采取下列2项措施:1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包括步道、庭院、广场、游憩场和停车场)有遮荫措施的面积高于50%;说明:遮荫措施包括绿化遮荫、构筑物遮荫、建筑自遮挡。绿化遮荫面积按照成年乔木的树冠投影面积计算;构筑物遮荫面积按照构筑物投影面积计算;建筑物自遮挡面积按照夏至日8点到16点内有4H处于阴影区域的活动场地面积计算。建筑遮阴面积计算•计算设置•计算日期:6月21日(夏至日)•计算时间:8:00~16:00•计算面积:9853.278㎡•气象数据:CHN_Chongqing.Shapingba_CSWDEPW阴影小时数(h)面积比(%)面积(㎡)≥60.6261.09≥52.01198.05≥426.42601.27≥369.056803.69≥287.488619.652超过70%的建筑外墙和屋顶或超过70%的建筑红线内道路采用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低于0.4的材料;说明:建筑立面(非透明外墙,不包括玻璃幕墙)、屋顶、地面、道路采用太阳辐射反射系数较大的材料,可降低太阳得热或蓄热,降低表面温度,达到降低热岛效应、改善室外热舒适的目的。3地源热泵或水源热泵承担50%及以上的空调负荷,或夏季20%以上的空调负荷有排热回收措施。1).夏季50%的空调负荷由地源热泵或水源热泵承担;2).夏季空调负荷降低20%以上,或20%以上的空调负荷有排热回收措施;对于自安装分体空调的住宅,可按“夏季空调负荷降低20%以上”进行判断。面层类型表面性质表面颜色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值石灰粉刷墙面光滑、新白色0.48抛光铝反射体片浅色0.12白水泥粉刷墙面光滑、新白色0.48水泥粉刷

1 / 5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