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附件二:国家环境友好工程评分办法1.本评分办法为“国家环境保护环境友好工程”的评比拟定。2.评比指标按建设项目管理过程分为四大类: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评分指标(A)、工程初步设计阶段评分指标(B)、工程施工阶段评分指标(C)、试生产及竣工验收阶段评分指标(D)。各项指标分值分别为20分、15分、15分和50分。总分(T)等于A+B+C+D=100。此外,另有加分指标(E),分值为15分。3、若参评项目不涉及下述某项指标,则此项视为满分。一、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评分指标(A)——20分评选内容分值评分方法本项得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5环评文件及审批文件齐备,归档管理得5分,否则不得分。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能参加环境友好工程的评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是否突出预防为主,开发与保护结合的双赢方针4突出预防为主,开发与保护结合得3分,否则不得分。环评是否提出有效的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措施3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符合环评与环保设计文件要求,通过验收证实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较好得3分,较为一般得1分,成效不明显或缓平提出的措施不力不得分。环评是否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现国家节能减排要求,使工程做到节能减排3能体现节能减排要求,做到节能减排得3分,否则不得分。—13—环评预测结论与验收结论的相关性5预测结论与验收结论相符得5分,否则不得分。二、初步设计阶段评分指标(B)——15分评选内容分值评分方法本项得分工程设计环保篇及审批文件是否齐全1资料齐备,归档管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环保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1同时设计得1分,否则不得分。设计文件中是否落实了环评报告书中的要求2措施列出且有数额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经费,得2分,否则不得分。环保设计变更有无批准文件2无变更得2分,有批准文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工程设计环保篇是否符合环保工程设计规范要求1污染物排口设计规范,并按设计规范预留监测取样口,得1分,否则不得分。环保工程设计实施效果1工程设计合理,针对性强,环保设施达到预期处理效果得1分,否则不得分。工程选址是否采取措施避让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保护区域31.原选址方案不涉及上述区域,得3分;2.原选址方案涉及上述区域,经环评修改选址采取措施避让,得3分,并加分;3.环评中提出需采取措施避让上述区域而设计未采取的,且不能参加环境友好工程的评选。工程选址是否占用基本农田2在工程开工之前,1.得到国家批准,且规划合理得2分;2.没有批准不得分。没有占用得2分。—14—对于涉及保护动植物和古树名木的项目,设计中是否提出保护措施2“动植物”指列入国家或省市保护动植物名录的,或其他珍稀濒危的动植物,或地方特有的动植物,或古树名木。1.不涉及得2分;2.涉及并保护得2分;3.涉及但未保护不得分。三、工程施工阶段评分指标(C)——15分评选内容分值评分方法本项得分施工期环境管理1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内容全面且得到有效执行的,得1分,否则酌情得分。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求开展,并按期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取得明显成效。31.环评中要求而实际未采取的不能参加环境友好工程的评选;2.按环评要求开展,得3分;3.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批复中没有要求,但开展了并取得明显成效的,得3分,且加分。施工期污染治理及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要求实施2全部实施得2分,否则酌情得分。环保工程质量验收2质量验收不合格不得分。环保工程财务决算及审计文件1未通过,不得分。若无审计部门出具的环保工程专项审计书,视为未通过财务决算和审计。施工期变更有无批准文件1资料齐全和无变更得1分。施工期是否有污染事故及扰民情况1未发生得满分;发生但处理及时有效酌情得分;发生但未得到有效处理不得分,且不能参加环境友好工程的评选。—15—通过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物遗迹等敏感区的批准文件21.若未涉及保护区等得2分;2.涉及此项内容,且批准文件齐全,环境保护及生态保护措施行之有效得2分;3.无批准文件不得分,且不能参加环境友好工程的评选。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2按环评要求实施得2分,否则不得分。四、试生产及竣工验收阶段评分指标(D)——50分评选内容分值评分方法本项得分试生产申请及批复2未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分,且不能参加环境友好工程的评选。竣工验收申请及完成时限2未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未按规定期限完成“三同时”竣工验收,不得分。试生产环境管理1.5试生产期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内容全面且得到有效执行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环境监测计划及机构1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落实环评监测计划得1分,否则不得分。各项环保工程、环保设施的工程质量及生态保护措施是否满足相应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1通过工程质量及环保验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污水、大气、噪声、固废、振动、电磁、放射性污染物等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是否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4按要求建成且运行效果良好,得4分,否则不得分。—16—评选内容分值评分方法本项得分各类生态保护措施(土地、植被、动植物保护、景观等)是否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实施5项目涉及到下述区域但无相应保护措施的不得分:(1)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有效保护措施;(2)节约土地和保护基本农田的特别措施;(3)保护森林和草地植被专项措施;(4)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资源专项措施;(5)保护景观资源措施和未造成不良景观;(6)保护湿地、渔业水域及前述未列自然资源保护措施。落实的得5分。水土保持措施是否已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实施1.5全部实施得1.5分,否则根据实施情况酌情得分。是否开展了生态综合整治2(1)开展生态综合整治;(2)生态恢复投资及生态保证金是否到位;以上两条全部落实得2分,有一项没有落实不得分。移民安置2对存在有移民安置的建设项目(1)按计划实现移民安置,确保移民饮用水安全;(2)做好移民安置的环境保护工作;(3)移民满意率≥80%。有移民安置,上述三条都落实的得2分,有一条没有落实的不得分。不存在移民安置的得2分。—17—评选内容分值评分方法本项得分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及效率11.分别计算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处理能力(P1i-n),n为设施数;2.P1i-n每一项≤100%,得1分;3.P1i-n其中之一>100%,不得分。11.分别计算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对主要污染物的处理效率(P2i-n),n为设施数;2.P2i-n其中之一<95%,不得分;3.P2i-n其中之一≥95并<99%,得0.5分;4.P2i-n每一项≥99%,得1分;5.若由于生产工艺改进等原因污染物产生减少造成实际处理效率未达到设计指标,且污染物排放全部达标,得1分。特征污染物处理设备投运率1≥90%得1分;≥80%得0.5分;<80%不得分。各项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情况4各项污染物排放全部达到验收执行标准的要求得4分。41.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得4分;2.主要污染物(烟尘和生产性粉尘、SO2、COD和氨氮)有一项不达标,不得分;3.污染物排放总量低于总量控制指标50%或通过以新代老做到增产不增污、增产减污的项目,得4分。资源循环利用情况1.5原料、产品、废弃物能做到资源循环利用的得1.5分;两项能做到的得1分,除此之外不得分。%100)2(设计处理效率实测污染物去除效率环保设施处理效率P%100)1(设计处理量实测污染物产生量单项环保设施处理能力P—18—评选内容分值评分方法本项得分节能减排情况清洁生产水平21.未达到清洁生产三级或低于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不得分;2.达到清洁生产三级或国内同行业平均水平,得1分;3.达到清洁生产二级标准或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得2分;4.未按“环评”和设计要求采用清洁能源或清洁工艺项目不得分,不能参加环境友好工程评选。节能减排指标3包括1.原辅材料利用率;2.吨产品耗新鲜水量;3.吨产品耗能量;4.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5.单位产品COD排放量;6.单位产品SO2排放量。以上6项每项0.5分,以本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为考核指标,若行业没有清洁生产指标的以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为准,达到标准的项得分。是否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设施和措施11.有措施、无事故或事故处理及时有效,得1分,否则不得分;2.无事故应急措施不得分;3.试生产期发生污染或扰民事故较严重的不得分,且不能参加环境友好工程评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环评阶段对比0.51.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环评相比持平,得0.5分(持平指上下浮动不超过10%);2.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中基本农田面积与环评相比增加了10%,不得分。景观效果(公众感观反映)0.51.公众认为项目实施后景观效果好于实施前,得0.5分;2.公众认为项目实施后景观效果变化不大或实施后景观效果不如实施前,不得分。—19—评选内容分值评分方法本项得分临时占地恢复率(%)11.临时占地恢复率90%,得1分;2.临时占地恢复率90%,不得分。占用农田恢复率(%)11.未占用农田的得1分;2.农田恢复率85%,得0.5分;3.农田恢复率85%,不得分。植被恢复率(%)11.植被恢复率>90%,得1分;2.植被恢复率90%,不得分。水土流失治理率(%)1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得1分。拦渣率(%)0.5拦渣率>80%,得0.5分,否则不得分。重建植被类型(与区域原有植被类型对比)11.恢复为项目所在区域原有植被类型的,得1分;2.恢复为项目所在区域非原有植被类型的,根据效果酌情得分。公众意见调查31.有环境污染投诉且问题属实,不得分,不能参加环境友好工程的评选;2.公众调查满意率小于80%不得分,且不能参加环境友好工程的评选;3.公众调查满意率大于80%得1分;4.公众调查满意率大于90%得1.5分;5.公众调查满意率大于98%得2.5分;6.对于不必要进行公众调查的厂中厂项目,如企业无环境污染投诉得2分。公众意见调查3加分指标(E)——15分加分内容分值评分方法本项得分通过环评、设计调整选址、选线,避开特殊环境功能保护区、敏感点2根据避开的特殊环境功能保护区及敏感点的敏感程度,酌情得分。—20—实际占用土地的量低于环评21.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环评相比减少,但未超过10%,此处不得分;2.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环评相比减少了超过10%,根据减少量酌情得分。公众意见反映较好,对工程的环保执行情况有表彰、支持者2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环保执行情况均获得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公众的表彰、支持,得满分,否则不得分。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要求进行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与运营期环境监测下,主动进行了此项工作2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与运营期环境监测分别得1分。所有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且排放浓度远低于标准值31.A50%,得3分;2.50%A40%,得2分;3.40%A20%,得1分。在设计上采用新原料、新工艺、新技术;在环评之外采取更好更有效的环保措施;在原环评、设计要求基础上改进工艺方法与环保措施,使环境指标好于评分要求、污染物排放和生态保护达到更高一级要求3根据措施的难易程度及取得效果的重要性、效果的大小等因素,酌情得分。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获得鲁班奖1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得1分。参评项目总得分情况分项评选内容得分A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评分指标B初步设计阶段评分指标C工程施工阶段评分指标D试生产及竣工验收阶段评分指标E加分指标%100标准值排放浓度标准值A—21—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