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劳动合同书(固定期限)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家庭住址在汉居住地址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执行每天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八条鉴于旅游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及职责需要,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第九条鉴于旅游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及职责需要,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以为综合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第十条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十一条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确定。五、劳动报酬第十二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执行。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第十三条甲方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执行。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四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武汉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第十五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第十六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武汉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八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九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武汉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第二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