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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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权威调查,我国每年有数千万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12活动一以上现象反映了消费者的哪些问题?为什么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呢?1.维权的原因消费者与经营者相比处于弱势地位首先,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信息不对称”。其次,消费者一般是个别消费,经营者多数是有组织的法人。消费者权益保护还存在问题:侵权现象较普遍;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淡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a《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1.1起施行b《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9.1起施行c《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12.1起施行d《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1995.2.1起施行e《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10.30公布施行f《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6.1起施行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主要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良性互动、实现“双赢”。2.维权的意义维护消费者的权利,是否只对消费者有利?对消费者——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对经营者——违法诚信、违法经营的企业无法获利,直至淘汰出局;假冒伪劣商品和坑蒙拐骗行为无法存在。——尊重消费者权益的企业获得合理回报,不断壮大。活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了消费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1.安全权这是消费者最主要的权利。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和交易条件。2.知情权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等(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3.选择权试过就得买(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3)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4.公平交易权一方面是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另一方面是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霸王条款”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遵循公平原则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搜身的下场5.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服务时,其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个人隐私等人身权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6.获得赔偿权投诉“迷宫”依法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获得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该销售者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权利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客高一尺商高一丈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安全权获得赔偿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予消费者特殊的保护,消费者任何消费行为都受法律保护吗?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在消费时行为规范、举止文明,实现文明消费。经济观察活动三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据权威调查,受到损害的消费者,主动寻求解决的仅为2.3%,而近70%的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后自认倒霉。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从自我保护做起。消费者自我维权的一些注意事项:索要发票、质量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书等单据……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选择适当的合法途径1.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协商和解是一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它都不失为一种理想的途径。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大量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是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的,我国法律鼓励消费者首先采用这种方法解决问题。针对经营者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协商和解建议的行为,消费者应立即采取措施,用其他途径解决争议问题。donghui:1、“协商和解”有何有优点?2、有无法律效力?3、是否必经程序?2.消费者协会是专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社会团体,在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时有职责去保护,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是其重要职能之一。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进行,也可以制作投诉书。消协的服务是免费的。但是,消协的调解不是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调解结果也不能强制执行,所以即使协议达成之后,有时也会出现一方反悔的现象,这就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争议。donghui:怎样写“投诉书”?查找消协的地址、网址、电话3.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政府有关部门受理消费者申诉也是实行调解制度,与消协的调解方式是一致的。但是,行政管理部门拥有行政处罚权,使得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所以当经营者的行为涉嫌违法时,消费者提请申诉也许是比较有利的解决途径。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可以提请仲裁机关仲裁。仲裁一经作出,不能其他仲裁或法院诉讼。仲裁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经营者不履行,消费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donghui:经营者涉及违法时,哪种维权方式较方便有利?这种方式有无强制力?donghui:仲裁有无法律效力?是否有终审权?5.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这是最有权威的解决方式。但是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对消费者来说,时间、精力、费用方面的负担比较重,因此,消费者往往选择诉讼为解决争议的最终途径。维权途径必经程序法律效力经济便捷协商(经营者)调解(消保)申诉(行政管理部门)仲裁(仲裁机构)诉讼(法院)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保调解向行政部门申诉或者提请仲裁机关仲裁向人民法院诉讼不成不成不成要学法、懂法、用法、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遵守社会公德,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行政机构司法体系社会团体大众传媒各级政府工商管理其他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消费者协会其他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2001年,绿色消费;2002年,科学消费;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04年,诚信●维权;2005年,健康●维权;2006年,消费与环境2007年,消费和谐2008年,消费与责任消费者协会历年的年主题:大众传播媒介是揭露、批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舆论监督机构。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行政部门国家司法机关消费者协会大众传播媒介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制定法律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和组织机构台塑集团是台湾各企业集团的龙头老大,乙烯产量超过日本、韩国,居亚洲第一,跻身全球十大厂之列。其总裁王永庆当初竟是一个卖米的,16岁的他用父亲借来的200元钱做本金自己开了一家小米店。当时大米加工技术比较落后,出售的大米里混杂着米糠、沙粒、小石头等,买卖双方都是见怪不怪。王永庆则多了一个心眼,每次卖米前都把米中的杂物拣干净,此举深受顾客欢迎。在此基础上,他又开展了送米上门业务。他在一个本子上详细记录了顾客家有多少人、一个月吃多少米、何时发薪、何时需要买米等,到时候便送米上门,尽量不使顾客为买米操心费神。王永庆的生意一天天红火起来。小有积蓄后,王永庆又办起了碾米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良性互动、实现“双赢”。2.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义维护消费者的权利,是否只对消费者有利?市场交易买卖双方地位平等主导的是消费者它决定着经营者的商品能否销售出去它支配着生产、经营者的资源配置给生产和经营者“投票”生产者根据市场信息来合理配置资源,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力,获得尽可能多的收入和利润。消费者的权利行使的越充分——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越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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