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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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时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权利瑕疵担保2、消费者保护法3、产品质量认证4、物之瑕疵担保5、商业贿赂6、虚假宣传7、商业诽谤行为8、消费者保护法中的法律责任9、消费者争议10、仲裁11、商业广告12、调解二、简要论述1、什么是消费者?你认为消费者概念应如何界定?2、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哪些?3、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哪些特色?4、消费者争议解决途径包括哪些?5、经营者品质担保责任的承担要件。6、消协在消费者争议调解应注意哪些问题?7、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特征。8、消费者保护法的价值取向。9、商业秘密应具备哪些条件?10、哪些行为侵犯商业秘密?11、哪些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商品不属于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次作业一、不定向选择题1.女青年张某去一家服装店买衣服。进店后,她停在了一排假时装模特前,在看中了一个模特所穿的新款衣服后,她顺手摸了一下模特的上衣袖子。谁料,模特的胳膊突然掉到地板上,两根手指被摔断了。张某忙向服装店老板赔不是,但服装店老板却要求她赔偿模特两根指头摔断的损失10元钱,否则休想走人。张某无奈给这位老板赔偿了10元钱。随后,张某投诉至消费者协会,要求服装店老板赔礼道歉,退还所收的10元钱。本案中,服装店老板侵犯了张某的权利有()A.知情权B.选择权C.公平交易权D.求偿权2.1998年10月17日,孟某按商家所登广告来到郑州市德化街妇儿大楼电器商场购买一台“家宝”VCD,并得到广告所登赠送10盘正版光碟、两只高级话筒,价值380元。回家后孟某发现光碟上字迹模糊,且其上书写的出版社与产品包装不符。后经河南省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鉴定,商家所增10张光碟均为盗版非法音像制品。孟某认为商家赠品价值与其广告所述380元价格不符,且商家广告还称“发现假冒商品奖励1万元”。遂将此光碟连同话筒送至郑州市二七区消费者权利保护协会,消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意见分歧太大,调解未成。在索赔未果的情况下,孟某依法起诉,将妇儿大楼电器商场作为被告,要求被告依法作出“1+1”赔偿,并同时赔偿误工费、交通费200元。本案处理结果应该为()A.“1+1”赔偿B.“1+1”赔偿,另外孟某可以获得奖励1万元C.孟某可以获得奖励1万元D.不能获得赔偿3.王五于2001年9月在快乐超市购物时花2000元购买了10件花旗参含片,付款出店后即发现花旗参含片已超过保质期限,即返身回超市要求退货,并要求加倍赔偿。快乐超市老板检查包装后,发现花旗参含片确已超过保质期限5天,遂同意退货,但以自己不是有意销售而只是疏忽,没有欺诈的故意为由不同意王五加倍赔偿的要求。双方争执不下,王五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快乐超市因销售过期食品加倍赔偿自己4000元人民币。本案处理结果应该为()A.退货B.加倍返还C.原价返还D.适当赔偿4.2001年7月,娄先生购得一处门市住房,在与中房集团哈尔滨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注明该房屋的建筑面积是70.40平方米。娄先生说,开发商称该房的使用面积是47.25平方米。但装修房屋时,娄先生发现,他的房子比邻居的小。娄先生便到房产部门查了测量图纸,得知此房的使用面积是41.85平方米。即使按照商品房最大销售系数1.49计算,也不过62.35平方米,与购房合同和产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相差8平方米多。本案处理结果应该为()A.退款B.加倍返还C.不予赔偿D.适当赔偿5.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就有生产和消费,有生产者和消费者,因而就有消费者问题。()A.正确B.错误6.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消费者自身素质的提高,消费者运动的目标逐渐扩大,消费者所关心商品和服务的范围扩大,除商品的安全外,下列方面也成为消费者运动的重要内容。()A.交易公平B.不当营销C.消费教育D.环境保护7.中国第一个消费者协会河北省诞生地为()A.北京B.广东深圳C.广州D.河北省新乐县8.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有特色的法律,其特色表现在()A.体现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消费者为本位的立法意图B.建立了具有惩罚性的赔偿制度C.确立了销售者先行赔偿原则D.保证处于弱者地位的农民的生活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9.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宗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至第6条的规定,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项()A.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B.国家对消费者特别保护原则C.消费者保护与国家经济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D.国家保护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10.1995年12月3日,全国首届珠宝首饰展销会在江西南昌召开。南昌铁路职工杨某在展销会某柜台用1000元购得猫眼和五星宝石各一枚,因担心其质量,便到展销会检测组请求检测,检测结果发现猫眼和宝石均为玻璃制品。杨某遂向省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处理。处理结果:省消协受理后,会同省电视台进行调查、抽检,证实该柜台销售的猫眼和宝石确属假货。本案处理结果应该为()A.退货B.加倍返还C.原价返还D.适当赔偿11.下列案件属于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行为的有()A.福建省一个生产假冒3600余吨螺纹钢的特大案件B.内蒙古查获销售“黑心棉”儿童毛绒玩具案件C.山东查获85吨掺假棉花案件D.河北一个窝点准备加工销售11万只“注水鸡”1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不受损害的权利。A.人身B.财产安全C.名誉D.生命健康13.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交易,享有()的权利A.知悉真实情况B.自主选择C.公平交易D.获得赔偿14.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A.比较B.鉴别C.挑选D.强迫交易1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有()。A.《消法》B.《产品质量法》C.《食品卫生法》D.《广告法》二、简述题1.消费者知情权的基本内容。2.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含义及特征。3.经营者义务包括哪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时作业三一、名词解释1.消费者组织2.消费者的选择权二、多项选择题1.广义的消费者保护法包括()。A《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B《反不正当竞争法》C《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D《保护消费者准则》2.经营者法定义务主要有()。A产品、服务安全保证义务B售后服务义务C不得不当免责的义务D出具凭证、单据义务3.消费者的权利包括()。A受教育权B受尊重权C获得赔偿权D公平交易权4.下列哪些选项可能成为《消法》上的消费者?()A某有限责任公司B某学校C成年的自然人D未成年人5.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法定义务的特征是()。A可选择性B基础性C强制性和补充性D一般性6.美国总统肯尼迪提出的消费者的四大权利是()A安全权B了解权C选择权D意见受尊重权7.我国消费者协会的职能有()A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B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C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D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流通活动;8.消费者安全权包括以下哪两个方面的内容()A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权B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权C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权D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9.经营者的义务主要有()A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法定义务B基于合同而产生的约定义务C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约定义务D基于合同而产生的法定义务10.消费者侵权赔偿的范围包括()A人身伤害B财产损失C精神损害D在解决因以上原因而发生的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过程中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三、简答题1.经营者约定义务与法定义务的关系是什么?2.消费者协会不能从事哪些行为?3.消费者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平时作业四1.王某因至上海参加药品交流会入住银河宾馆1911客房。某日下午4时40分左右,王被罪犯丁某杀害于客房内,并被劫取了所带财物。罪犯丁某于当日下午在宾馆电梯七次上下,宾馆未对丁进行访客登记,亦未注意其行迹。王所住的房间门上配有“窥视孔”、安全链及自动闭门器,门后张贴有“看清门外访客再开门”等内容的安全告示。事发后,被害人父母诉请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银河宾馆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同时要求银河宾馆承担侵权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的责任。一审法院认为:王之死及其财物被劫系罪犯丁某所为,与宾馆在管理工作中的过失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上海市银河宾馆并非共同加害行为人,故原告要求宾馆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没有法律根据。即使王与该宾馆之间构成合同关系,双方应由合同调整,而不能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调整。银河宾馆未兑现其关于服务质量的承诺,可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数额按实际情况酌定。遂判决上海银河宾馆赔偿8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上诉。一审原告诉称:宾馆在管理中的过错与王某之死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王之死系罪犯的犯罪行为与宾馆的不作为共同造成,宾馆应承担侵权、违约及“消法”上的责任。一审被告称:王住店不是一种生活消费,不符合消费者义务单一性和经营者责任单向性的特征,因此本案不适用“消法”;宾馆在王住店过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即便存在,其过失也不足以造成王死亡,宾馆行为与王之死没有必然因果关系。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终审。研讨问题:1)顾客入住旅馆后,与旅馆之间形成了什么样的法律关系?2)旅馆是否必须保障顾客的安全?3)廉价旅馆与高档旅馆安全义务是否相同?4)旅馆提供的服务内容是否包括保障安全,特别是生命安全?5)对于那些被追杀的人,是否旅馆就是最好的避险地?6)顾客被杀,是否应当向犯罪人要求赔偿?如果不能破案,责任谁承担?7)如果要求旅馆承担责任,其法律依据如何?2.1990年3月1日,原告何新在上海某卫生洁具公司(以下简称“洁具公司”)购买了一台浙江省某市新华日用电器厂(以下简称“新华电器厂”)生产的山峰牌DL-20型不锈钢淋浴器,价格350元。同月3日,原告何新又购买了一台上海某无线电厂(简称“无线电厂”)生产的双三牌GCB-1型多功能漏电保护器,价格34元。当月中旬,何新在家中安装了这两件电器。四月1日晚,何新的妻子用该淋浴器洗澡时被电击死亡。为此,原告何新向上海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因洁具公司、新华电器厂、无线电厂生产、销售的淋浴器及漏电保护器质量有问题,致使其妻在使用中被电击死亡,要求以上三被告赔偿经济损失25800元,两台电器按退货处理。被告洁具公司称:淋浴器是本公司代销的,赔偿责任应由产品制造者承担,本公司没有责任。被告新华电器厂辩称:其生产的淋浴器部分产品确有质量问题,但无线电厂生产的漏电保护器失灵,以及原告安装不当,也是其妻触电死亡的原因,无线电厂和原告应承担相应责任。被告无线电厂辩称:淋浴器质量不合格,是原告之妻触电死亡的主要原因,新华电器厂对此应负主要责任;原告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安装大功率电热淋浴器,致本厂生产的漏电保护器失效酿成事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本厂生产的漏电保护器无质量问题,可酌情予以补偿。某某法院受理此案后,请技术监督部门对原告所购淋浴器、漏电保护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结论认定:事发现场的不锈钢淋浴器接地线路接触不良,电源绝缘不好,电源进线端与保护盖之间有电击穿,使外壳带电,该产品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多功能漏电保护器接线正确,脱口线圈已严重烧坏,线圈回路中可控硅及三只二极管击穿,导致该漏电保护器失效,该保护器质量有问题。同时查明:原告安装淋浴器时,未按产品说明要求装好接地线;按照供电部门的规定,安装耗电严重的电热淋浴器,应向供电部门申请批准后派人安装,原告并未申请而自行安装。如果你是一名法官,你认为本案应该如何判决?3.2001年3月15日,某市消费者李某购买了当地一家建筑安装公司的一套住房,总价65780元。李某交付了54800元房款,打了10980元的欠条,建筑公司出具了65780元的财务收据。入住后不久,李某发现房子多处断裂,开始协商退房,随后又获悉,这套住房是开发商在1999年底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某市建委已经下发了拆除令,法院正在强制执行,而且整栋楼房的房产证又被抵押给了银行。李某此前对这些毫不知情。2001年11月8日,李某以欺诈销售商品房为由,将这家公司诉至该市山城区法院,要求依据《消法》予以双倍赔偿。2002年2月,一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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